成都集体落户需要什么条件
法律主观:
成都高新区集体户
法律主观:
近些年随着 成都 的经济发展,许多外地人来到成都打拼、定居,因此也产生了许多的问题,其中成都 高新区 集体户入户该怎样办理就是人们的重点关注问题, 小编整理相关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希望这些内容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办理条件 1.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45周岁以下; 2.在高新区注册的私营企业工作( 营业执照 登记机关必须为成都市高新工商行政管理局),并签订有效 劳动合同 ; 3.现 户籍 在成都市以外(不包含应届毕业生、毕业后户籍未从学校迁出、大成都范围内人才中心集体户,请到中心现场咨询)。 4.至少最近3个月在劳动合同签订单位连续缴纳 社保 。 5、无固定房产,办理人才中心集体户 二、办理流程 1.在大成都范围内本人、配偶、子女、父母任意一方均无合法固定房产,方可申请入户人才中心集体户。 2.在成都人才网(http://www.rc114.com)注册账号,然后进入“转档案”模块填写,然后带“劳动合同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 身份证 到高新区人才中心开具调档函,随后前往现存档机构调档。如果现存档机构为成都高新区人才中心,跳过此步,继续办理。 3.档案到达后,登陆成都人才公共服务平台(网址:s.rc114.com),点击“入户”进行申请,根据系统提示结果办理。 4.持以下材料前往成都高新区人才中心领取“联系函”及“入户证明”等材料。 (1)有效身份证原件; (2)毕业证或职称证原件; (3)有效劳动合同原件; (4)有效 户口 簿或户籍证明原件; (5)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 (6)《成都市社会人才入户资格认证申请表》原件(s.rc114.com申请入户后打印),此表需工作单位加盖单位公章; (7)《个人及家庭房屋登记记录》,1个月内有效【凭有效身份证原件至成都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房产分中心(成都市西华门街32号)或房产分中心城南办证服务中心(锦城大道999号)打印】,已婚者请提供自己及配偶两人的《个人及家庭房屋登记记录》。 (8) 至少最近3个月在劳动合同签订单位连续缴纳社保缴费证明(社保局打印) 5.持人才中心开具材料,前往高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办理。 三、注意事项 1.高新区人才中心为在高新区注册的非公企业服务,国企、全民所有制企业、政府机构,以及国有股份超过50%的企业等,不属于本中心办理范围,不予受理。 2.在高新区非公企业工作人员,如系成人、自考、网络 教育 人员,其档案转移,需确保档案密封完整,有学校封条,加盖公章,并有高中或中专档案,然后连同营业执照复印件、劳动合同原件、身份证,一起提交至本中心进行审核。不清楚高中或中专档案所在者,请自行回高中或中专查找,无高中或中专档案,本中心无法接收。 3.经办人非本人的,还需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并由本人在其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签署”委托***(经办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办理入户认证”意见并签名。 4. 留学 回国人员落户,未就业研究生落户,办理流程请咨询工作人员。 5.对外公开咨询热线为85184900, 12333 。 6.个体工商户只有户主才能办理相关业务。 好了,以上数据就是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关于成都高新区集体户入户该怎样办理相关解答,我相信每个仔细阅读这篇文章的人,对成都高新区集体户入户该怎样办理情况一定有了更加明确深刻的了解。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到进行在线咨询,这里有专业律师为您服务。
成都市申请集体户口需要什么材料
成都市申请集体户口需要什么材料
人类进入信息时代后,人们自由活动的范围更加广泛、相互交往更加频繁,户口管理所提供的住户人口基本信息也就日益成为人们生产生活、社会服务管理、国家行政司法都不可或缺的信息基础,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成都市申请集体户口需要什么材料,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成都市申请集体户口需要什么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卡(已婚的还需配偶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有子女的还需子女的户口本,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复件各一份)。
2、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或者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如果房产证在银行抵押,那要带上复印件,银行按揭合同及近一个月的水电费单(银行按揭合同和水电费单只验不收)。
3、一寸白底彩色相片两张。
4、加盖公司公章的集体户首页复印件一份。
5、如须更换身份证的需准备身份证照相回执单。
二、集体户口办理条件
1、在部分街道(镇)设立公共集体户口并逐步全面推广(试点及推广方案另行制定印发)。以实际居住、工作地登记入户为原则,做好辖区内就业、租住、空挂人员的入户及管理工作。街(镇)应安排人员专职负责公共集体户口管理(户管员),做好公共集体户口的日常管理及服务工作,并协助、配合公安机关进行公共集体户口的管理。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准予设立单位职工集体户口:
(1)属国家机关、群众团体、事业单位、部队的,单位办公场所、宿舍的.产权为本单位拥有或合法租用(使用),有20人以上(驻穗办集体户除外)的本市户籍在职人员,并设有专职集体户口管理人员。
(2)属社会保险纳入我市行政区域内社保部门管理的依法登记的企业、非企业单位(包括社会组织,不包括个体工商户)的,单位办公场所、宿舍的产权为本单位拥有,有20人以上的本市户籍在职人员,并设有专职集体户口管理人员。
3、经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备案的省、市、区公共人力资源机构,单位办公场所的产权为本单位拥有的,准予设立人力资源市场集体户口。
4、大中专院校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设立学校学生集体户口:
(1)经教育部或省、市政府批准,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及列入国家招生计划的全日制普通中等院校。
(2)设有专职集体户口管理人员。
5、经市政府批准设立的外地党政机关驻穗办事机构,并有专职集体户口管理人员的,准予设立驻穗办集体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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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成都市人才引进落户的条件是什么?
具有本科学历或中级职称可入户,现在放宽到大专学历、中级职称或技师以上;二是增加了年龄限制,原学历、职称引进的人才无年龄限制,此次调整后年龄限制在45周岁以下,并在我市落实了工作的人员 (特殊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或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的主要完成人员(对比:调整前只有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的人员);
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以及非成都市生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优秀专科毕业生;
具有中级技术职务及以上任职资格或取得国家注册证书的中级专业人员、管理人员;
国外留学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位,回国要求到成都市落户人员;
所在地连续居住满5年,且夫妻双方年满30周岁的可将户口迁入。
在我市中心城区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中级技术职称或技师以上职业资格的,在郊区(市)县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初级技术职称或高级技工职业资格的,以及因经济建设需要引进的各类人才,年龄45周岁以下(特殊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并在我市已落实工作单位的市外人员,可在本人产权房屋、单位集体户、亲友处办理本人入户。
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按规定办理随迁或投靠。
成都集体户口落户流程是什么
法律分析:1、本人或委托人凭劳动合同、身份证到成都市人才中心开《调档函》,同时领取《成都市调(流)动人员登记表》或《申请落户成都市外籍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办理就业接收(入户》回单位签字盖章;2、持《调档函》回原存档单位办理提档或调动手续,3、确认档案已到成都市人才中心后,到我中心签订《单位人事代理合同书》,材料报我中心审查、盖章,办理;4、到人才中心领取相关材料;5、到成都市公安局办证中心办理户口准迁证(地址:政府街38号);6、回原户口所在地办理户口迁移手续;7、到市公安局办证中心入户;8、户口挂靠在成都市人才中心集体户口者将《常住人口登记表》返回中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成都落户条件
根据成都市户籍迁入登记管理办法(试行)实施细则,成都落户条件如下:符合以下国家规定条件之一的人员,可申请将户口迁入本市
(一)调动、安置、招录人员
(二)军队安置、家属随军人员
(三)投靠、收养人员
(四)国(境)外来蓉定居人员
(五)按照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确定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按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的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的顺序申请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入户。
(六)博士后人员,按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的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的顺序申请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入户。
(七)原户籍在本市的刑满释放人员,可申请恢复户口。在申请入户前持释放或假释证书到社区民警处签署意见。
符合以下我市人才引进条件之一的人员,可申请将户口迁入本市
(一)全日制普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按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的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的顺序申请本人入户。
(二)在国(境)外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按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的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的顺序申请本人入户。
成都市户口迁入条件和流程最新
(一)条件入户第一是属于执行国家层面规定23项政策
(二)积分落户 符合以下12项积分指标,积分满100分就可落户成都。
【法律依据】
《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入户管理办法(试行)》
第四条:
申请人申请居住证积分入户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持有本市居住证;
(二)男55周岁以下,女50周岁以下;
(三)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按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5年以上;
(四)无刑事犯罪记录及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
成都集体户口落户流程
法律分析:1、向迁入地 派出所户籍提出迁入申请 ,得到迁入地派出所的同意迁入 ;
2、向现户口所在地 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同意迁出,并开据户籍证明 ,无违法、违纪证明 ;
3、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 你的迁入理由,如;父母、夫妻投靠 等)前往 同意迁入市(县)级公安局 户政科或派出所(户籍科)办理 迁入;
4、迁入地 公安局 派出所户籍 户政科(户籍科)依据相关证明材料为你签发《准迁证》;
5、持《准迁证》回现户口 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 并开《迁移证》 ;
6、持迁移证、身份证 去需迁入地派出所入户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办理。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1.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2.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3.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