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山东人才补贴最新政策,博士硕士本科申请方法
各大城市为了吸引人才或者让当地大学毕业生直接留下来发展,相继发布了人才补贴政策。那么2021年山东人才补贴最新政策是什么?博士硕士本科申请方法有哪些?以下是我整理的山东人才补贴最新政策相关内容。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体育)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高新区人社中心、文教与卫生事业中心、科工局、财政金融局,经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方事业局、工科局,文昌湖旅游度假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方事业局、经济发展局、财政局:
第一条 发放范围
我市新材料产业、智能装备产业、新医药产业、电子信息产业(以下简称“四强”产业)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自2021年1月17日(含,下同)后招用的青年人才,符合以下条件:(一)新引进、新培养的博士研究生,新引进、新培养毕业5年以内的硕士研究生,新引进的毕业5年以内的学士本科生,以上要求学历学位须同时具备;(二)所学学科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公布的最新全国高校学科评估为B+及以上;(三)全职工作并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含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办理就业登记,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四)须在“四强”产业关键领域工作(“四强”产业关键领域用人单位名单由市工信局提供)。
第二条 发放标准
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每月发放生活补贴5000元;符合条件的硕士研究生,每月发放生活补贴3000元;符合条件的学士本科生,每月发放生活补贴2000元。生活补贴发放时间累计计算,最长不超过60个月。
第三条 办理流程
(一)实行“无形认证、政策找人”。按照《关于印发促进新材料、智能装备、新医药、电子信息产业加快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淄政办字〔2021〕7号)有关规定,市工信局提供用人单位名单,于每月8日前反馈市人社局;市人社局对该名单内用人单位招用的青年人才就业登记、合同签订、社保缴纳等信息进行比对后,将青年人才信息于10日前发市教育局,市教育局2个工作日内对青年人才学科信息予以核准并反馈市人社局,市人社局对确定符合条件人员进行公示并短信通知。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市人社局向市财政局申请拨付资金,于20日左右将补贴资金拨付至青年人才社会保障卡。
(二)个人也可自行申请。符合条件的青年人才,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之一自主申请:(1)网上申请。通过淄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温暖淄博人社”APP、“淄博人社”微信公众号向用人单位工商注册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提出申请。(2)现场申报。就职于市属单位(市属国有企业名单参照《关于印发“人才金政37条”二十项实施细则的通知》规定的市属国有企业名单)的,向市行政服务中心人社窗口现场申报;其它单位就业的到单位工商注册地区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窗口申报。公示、资金发放流程同上。
第四条 资金结算
每年12月15日前,市人社局汇总本年度发放人数和差额补助金额,报送市财政局。市财政局办理资金结算手续。资金承担比例仍按照《关于印发“人才金政37条”二十项实施细则的通知》(淄人社发〔2019〕37号)执行。
第五条 政策衔接
(一)原享受“人才金政”生活补贴的青年人才,符合本细则第一条“发放范围”的,自认定次月起,生活补贴发放标准在原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00元,与“人才金政37条”生活补贴合并发放。
(二)符合条件的青年人才在我市用人单位间人事关系变动的,须依据变动后所在单位是否为“四强”产业关键领域确认补贴标准。
(三)青年人才所在单位新增或调出“四强”产业关键领域的,自新增或调出次月起,生活补贴标准按照本细则或《关于印发“人才金政37条”二十项实施细则的通知》(淄人社发〔2019〕37号)作相应的调整。
第六条 同一青年人才享受本细则生活补贴和“人才金政37条”生活补贴时间累计计算,最长不超过60个月。
第七条 本细则自2021年1月17日起实施,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负责解释,如遇《关于印发促进新材料、智能装备、新医药、电子信息产业加快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淄政办字〔2021〕7号)和有关法律政策调整,将根据实际情况予以修订。
郑州人才引进政策2023
郑州人才计划政策可以分为“人才奖励”、“项目资助”、“平台支持”、“引才支持”、“人才评价”、“人才培养”、“服务保障”等几个方面:
人才奖励
①高层次人才:
A类(顶尖人才):500万元个人奖励+300万元首次购房补贴或200平方米免租住房;
B类(国家级领军人才):200万元个人奖励+150万元首次购房补贴或150平方米免租住房;
C类(地方级领军人才):50万元个人奖励+100万元首次购房补贴;
D类(地方突出贡献人才):20万元个人奖励+50万元首次购房补贴。
②青年人才:
1、生活补贴:毕业3年内来郑工作落户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35岁以下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和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按每人每月1500元、1000元、50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最长发放36个月。在我市博士后设站单位从事博士后研究的,在站期间,每人每年给予10万元在站生活补贴,资助期2年。
2、首次购房补贴:申领生活补贴的博士、硕士和“双一流”高校本科毕业生、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大学专科毕业生首次购房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2万元补贴;40周岁(含)以下博士后出站3年内在我市企业全职工作的,给予20万元安家补助。
3、创业担保贷款: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可申请最高4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合伙经营或组织创业的可获得最高20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
③产业人才:
郑州市优势产业、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领域的重点企业中,具有较高技术水平、从事企业核心业务的重点产业急需紧缺人才,依据能力素质、紧缺指数、薪酬水平等指标以积分评价方式择优认定,2年内给予5万—10万元奖励。
④海外人才:
在享受上述人才奖励的基础上,享受下列政策。
1、世界排名前200位知名大学中任副教授以上的优秀青年理工类人才可认定为B类人才。
2、海外优秀青年人才申领生活补贴和首次购房补贴放宽至毕业6年内。
3、世界知名大学毕业的博士,在我市设站单位从事博士后研究的,在站期间,每人每年给予15万元在站生活补贴,资助期限2年;在国内外从事博士后研究且在出站3年内来我市企业全职工作的,给予30万元安家补助。
⑤豫籍人才:
享受上述所有人才奖励,同时要用好分布广泛的豫籍高层次人才资源,实施“豫才聚郑”行动,定期在豫籍人才集聚区域开展招才引智对接活动,推动在外人才回郑创新创业。
一、引进对象:自愿迁入郑州市行政区域内城镇地区落户的中专以上毕业生、职业(技工)院校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和技能人才。
二、基础材料:拟将户口迁入我市城镇地区的人才,需提供以下基础材料:
(一)应届中专以上院校毕业生(含两年择业期内)和职业(技工)院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户口迁移证和居民身份证;
(二)往届中专以上院校毕业生和职业(技工)院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
(三)已注销户口的留学归国人员提供出入国(境)有效证照、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和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注销户口证明;
(四)未注销户口的留学归国人员提供出入国(境)有效证照、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
(五)技能人才提供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深圳博士人才引进2023补贴
法律主观:
2020年深圳市人才补贴为:
1.市补贴的金额为:本科15000元、硕士25000元、博士30000元。
2.区补贴的金额为:本科15000元、硕士25000元、博士30000元。
3.补贴条件为:本科30岁以下,硕士35岁以下,博士40岁以下,非深圳体制内在编,未享受人才房,必须有深圳公司缴纳的社保记录才能申请落户补贴。
2023年青岛人才补贴最新政策,博士硕士本科申请方法
各大城市为了吸引人才或者让当地大学毕业生直接留下来发展,相继发布了人才补贴政策。那么2021年青岛人才补贴最新政策是什么?博士硕士本科申请方法有哪些?以下是我整理的2020年青岛人才补贴最新政策相关内容。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推进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和“双招双引”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发挥人才在产业集群发展中的支撑和引领作用,加快引进服务蓝谷主导产业发展和建设国际海洋创新高地的各类产业人才,结合蓝谷实际,制订如下政策。
01
实行更具竞争力的人才引进培养政策
1. 实施顶尖人才奖补政策。充分发挥诺贝尔奖获得者、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以及中国或发达国家院士等顶尖人才对产业发展的示范和带动作用,对在蓝谷注册的企业新自主培养或全职新引进的顶尖人才,3年内按照20%、30%、50%的比例给予500万元安家补贴;对柔性新引进的顶尖人才,连续3年按照其上年度在蓝谷纳税劳动报酬(作为第一大股东或企业法人代表的,按照企业在蓝谷纳税额与个人占股比例之积)的30%给予奖励。
2. 加大领军人才引进力度。对在蓝谷注册的企业新自主培养的国家“*”专家、山东省泰山产业领军人才、青岛市创业创新领军人才分别给予100万元、30万元、30万元一次性安家补贴,给予新自主培养的山东省泰山产业技能类领军人才20万元一次性安家补贴。对在蓝谷注册的企业柔性新引进的国家“*”专家、山东省泰山产业领军人才、青岛市创业创新领军人才,连续3年按照其上年度在蓝谷纳税劳动报酬的30%给予奖励。
3.实施人才经济贡献奖励。充分发挥产业人才在产业集群发展中的驱动作用,按照人才经济贡献给予奖励。对在蓝谷区域内新注册的涉海产业及蓝谷重点支持产业领域企业(实缴注册资本3000万元以上或蓝谷年度财力贡献50万元以上)和金融机构中连续工作6个月以上且年度应纳税所得额30万元以上的人才,连续3年按照该人才上一年度所形成的蓝谷财力贡献的100%给予奖励,每人每年最高奖励200万元,每个企业或机构每年奖励人数不超过10人,单个企业或机构的奖励对象年度奖励金额不超过当年该企业或机构对蓝谷财力贡献的30%。
02
打造更加系统完备的人才培养发展平台
4.支持产学研用平台建设。鼓励蓝谷企业及科研院所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流动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专家工作站等引才平台。对蓝谷新批准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不含分站)、流动站(不含分站)、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市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市专家工作站的企业或科研院所,一次性分别奖励50万元、50万元、20万元、10万元、10万元建站(基地)资助。被评为青岛市优秀专家工作站或取得优秀成果奖的,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奖励,被评为省级(国家级)专家服务基地的,按照省、国家级扶持资金1:0.5比例进行配套。
5.鼓励特色人才集聚平台不断发展壮大。加快建设海内外引才引智工作站、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工作站等引才载体,对蓝谷企业、高校、科研院所或社会组织新设立的经青岛市主管部门认可的海内外引才引智工作站、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工作站,按照青岛市扶持资金1:1比例给予配套经费支持。
03
构建更加活跃的招才引智工作机制
6.激发用人主体引才育才活力。设立“蓝谷聚才用才”示范单位和“蓝谷爱才育才”先进单位荣誉奖项,鼓励用人单位自主开展各类人才引进、培育计划,对新自主培养顶尖人才的蓝谷企业,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新自主培养国家“*”专家、山东省泰山产业领军人才的蓝谷企业,分别按照每人20万元、10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
7.发挥企业引才聚才主体作用。充分发挥企业在产业人才引进中的主导作用,对蓝谷企业新引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的,每引进一人给予企业3000元、5000元奖励,新引进副高及以上职称人才的按照引进博士研究生奖励标准执行。
8.鼓励社会中介机构深度参与招才引智。充分发挥市场在人才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对引进全职顶尖人才、国家“*”专家、山东省泰山系列工程人选及相应层次优秀人才落户蓝谷企业的机构和个人,根据青岛市评定结果,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10万元奖励;引进相应称号专家主持的研发团队、高新技术企业的,分别按上述标准2倍给予奖励。
04
打造更加完善的人才保障服务体系
9. 加大人才安居保障力度。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多层次广覆盖人才安居保障体系。租赁型人才公寓实现“拎包入住”,首个租期租金不高于同区域住房市场租金的60%,第二个租期租金不高于同区域住房市场租金的80%,产权型人才公寓销售价格不高于销售时点同区域商品住房售价的80%。院士、国家“*”专家、山东省泰山系列工程人选等省级及以上高层次人才可享受最高180平方米的人才公寓,连续3年免租。新引进的派遣期内全日制本科、硕士、博士研究生,按照本科每月500元、硕士每月800元、博士每月1200元的标准(紧缺专业硕士研究生1200元/月,紧缺专业博士研究生1500元/月),发放最高不超过3年的住房补贴。对新引进的来蓝谷创新创业的硕士、博士研究生,在蓝谷购买首套商品房的,给予10万元、15万元安家费用补贴。
10.完善一站式人才服务体系。打造线上和线下一体化人才服务平台,实行人才服务事项“一个窗口受理、一次性告知、一站式办结”。建立健全人才服务专员制度,与人才保持密切联系,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及时帮助协调解决实际问题。设立蓝谷高层次人才服务专窗,落实“青岛市高层次人才服务绿卡”制度,为高层次人才提供待遇落实、户籍办理、子女入学、就医保健等全方位、专业化服务。
05
附则
1.对各行业主管部门、产业事业部新引进的紧缺、急需重点人才以及蓝谷重点服务、建设的人才平台,可一事一议、特事特办。
2.本政策支持工商注册、财税关系均在蓝谷的独立法人企业和机构。对于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环境问题的企事业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对存在严重失信行为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事业单位,不享受以上扶持政策。企事业单位需承诺10年内不迁离注册及办公地址、不改变在本区的纳税义务、不减少注册资本。若被扶持单位违反承诺,将追回已经发放的扶持资金。
3.本政策内容与以往不一致的,以本政策为准。同一人员、企业、机构获得的相关奖励(资助)出现交叉、重叠的,按照“就高不重复”的原则进行奖励(资助)。本政策所称“以上”含本数。本政策执行期间,如遇国家、省、市政策调整,按上级新政策规定执行。
4.本政策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本政策由蓝谷管理局党群工作部负责解释。
成都研究生落户补贴2万
成都研究生落户补贴2万
成都研究生落户补贴2万是真的,实际上不止2万万。
1、根据相关规定,取得研究生学历且获得博士学位的国内外高校毕业生(国外高校取得的学历及学位必须经国家教育主管部门通过)落户成都,可领取2000元/月的补贴,共累计补贴3年。共计领取72000元。
2、成都对全市重点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从外地新引进的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按照《成都市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录》(具体认定标准见附件)分为A、B、C、D四类,从引进的次月起发放安家补贴,共补贴3年。其中A、B、C类补贴标准为3000元/人.月,D类补贴标准为2000元/人.月。
3、D类人才主要包括:
(1)具有正(若相关行业领域不设正层次的须为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才;
(2)取得研究生学历且获得博士学位的国内外高校毕业生(国外高校取得的学历及学位必须经国家教育主管部门通过);
(3)省或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
(4)市级工艺美术大师;
(5)具有技师职业资格证书;
(6)具有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
(7)其它按相关规定享受高层次人才政策的人才。
2023年广东人才补贴最新政策,博士硕士本科申请方法
各大城市为了吸引人才或者让当地大学毕业生直接留下来发展,相继发布了人才补贴政策。那么2021年广东人才补贴最新政策是什么?博士硕士本科申请方法有哪些?以下是我整理的广东人才补贴最新政策相关内容。
广东省人才引进政策要点
一、实施“珠江人才计划”,大力引进创新创业团队和高层次人才
1.大力实施“珠江人才计划”,加大企业引才力度,继续引进创新创业团队,给予单个团队最高1亿元资助。
2.大力引进领军人才、企业家、金融人才和青年拔尖人才,对引进高层次人才实施更加优惠的补贴政策,根据当年申报公告规定的准入条件和工资薪金收入及相应个税标准直接认定引进人才资助对象,对符合条件的人才按实际年工资薪金收入的1倍提供生活补贴,每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从事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的,连续资助5年;对从事基础研究的,连续资助10年。
3.对引进居世界领先水平的创新创业团队和战略科学家,可一事一议、特事特办。
二、实施“扬帆计划”,引导人才向粤东西北地区流动
1. 支持粤东西北地区引进创新创业团队,按档次分别给予800万元、500万元、300万元资助;入选“珠江人才计划”的创新创业团队,免于评审、自动入选并享受该项目资助。
2.根据当年申报公告规定的准入条件和工资薪金收入及相应个税标准,认定为“引进紧缺拔尖人才”资助对象的,按实际年工资薪金收入标准的2倍提供生活补贴,每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从事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的,连续资助5年;对从事基础研究的,连续资助10年。
3.对新引进到粤东西北地区乡镇、签订3年以上工作合同、具有正高或副高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省财政分别一次性给予每人10万元、8万元岗位补贴。
三、引进宣传思想文化领域高层次人才
1.全职引进的高端人才,给予每人补助工作经费100万元和住房补贴100万元;给予每个高端团队工作补助经费100万-200万元,给予团队带头人住房补贴100万元。
2.全职引进的紧缺人才,给予每人工作补助经费50万元和住房补贴50万元;给予每个紧缺团队工作补助经费50万-100万元,给予团队带头人住房补贴50万元。
3.柔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用人单位可申请引才补助经费,高端人才(团队)每人(团队)每年不高于80万元、累计不高于200万元,紧缺人才(团队)每人(团队)每年不高于50万元、累计不高于150万元。
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置全科医生特设岗位
2017年起,为经济欠发达地区14个地级市及江门开平市、恩平市、台山市的每个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2个全科医生特设岗位,每个特设岗位每年省财政安排补助6万-20万元,吸引具备相应技术能力的全科医生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
五、吸引国(境)外优秀博士来粤从事博士后研究
优化“珠江人才计划”海外青年人才引进博士后资助项目,采取“核实认定、不限名额”的方式,面向业内公认全球排名前200的高校引进国(境)外博士毕业生来粤从事博士后工作。省财政给予进站博士后每人每年30万元生活补贴,资助期限为2 年;出站后留在我省工作的,省财政给予每人40万元住房补贴。
六、吸引优秀博士和博士后来粤工作
1.对引进或毕业(出站)后留在珠三角地区工作的35岁以下博士、40岁以下博士后,由各市财政分别给予每人不少于10万元、20万元的生活补贴(中央驻粤单位和部署、省属单位由用人单位负担)。
2.对引进或毕业(出站)后留在粤东西北地区及惠州、江门、肇庆市享受省财政转移支付县(市)工作的40岁以下博士、45岁以下博士后,由省财政分别给予每人20万元、30万元生活补贴。
3.对国(境)外引进博士和博士后另给10万元生活补贴。
4.对引进博士和博士后创新创业团队最高给予2000万元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