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积分落户政策2019

成都积分落户政策2019

根据《成都市户籍迁入登记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

1、执行国家层面规定23项政策:调动、安置、招录,军队安置、家属随军,直系亲属投靠,国(境)外来蓉定居,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博士后,刑满释放回原籍等可以申请入户。

2、符合我市人才优先发展战略4项政策:全日制普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的;在国(境)外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的;在本市同一用入单位工作两年及以上的技能人才,经单位推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取得“蓉城人才绿卡”的人员可以申请入户。

成都积分落户申请办理流程

办理步骤:

1、领取并填写《成都市居住证积分项目申报单》办理前可提前下载《成都市居住证积分项目申报单》并填写;

2、按照本人实际情况,准备相关材料;

3、到居住证签发的区(市) 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积分受理窗口现场办理积分申请;

4、申请人可在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后,通过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公众服务平台自助查询本人积分结果;

5、市政府人口服务管理机构在积分结果公布后2个工作日内,依据年度居住证积分入户分值线确定入户名单,并在”公众服务平台”公示3日后公布正式入户名单(遇节假日顺延)。

入户办理时限:

申请人应在正式入户名单公布后60日内办理入户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

法律依据

按照《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入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第九条 积分标准分值为100分。居住证总积分达到标准分值,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具备申请积分入户的资格。

(一)持有本市居住证(有效期内):

(二)男55周岁以下,女50周岁以下:

(三)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按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5年以上:

(四)无刑事犯罪记录及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

第十条申请人在居住证签发地的区(市)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设立的受理窗口申请积分入户。

第十一条申请积分入户的人员,除提供等六冬和分由违材料外,还应同时提供许第九条条件的对应认证材料。

第十二条年度居住证积分入户指标计划经市政府审定后发布。第十三条自公布积分结果10日内,市人口服务管理办根据达到标准分值的持证人入户申请,按照积分高低顺序排位,积分相同的按照参保年限、居住年限等依次进行排位,依据年度居住证积分入户指标计划确定入户名单在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公众服务平台网站公示,公示期5日。

成都积分落户细则

成都积分落户细则

1、成都积分落户细则之入户要求

根据《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入户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在成都市有合法稳定居住和合法稳定就业,并办理了成都市居住证的境内来蓉人员可以按照规定申请积分,并根据积分申请办理入户或按积分享有相应的公共服务。申请者需要同时满足以下几点要求:

(1)持有本市居住证;

(2)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按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5年以上;

(3)男55周岁以下,女50周岁以下;

(4)无刑事犯罪记录及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

2、成都积分落户细则之积分指标

成都积分落户的指标有缴纳社会保险、合法稳定居住、教育背景、引导人口合理布局、引导人口梯度转移、急需紧缺工种(职业)指标、个人贡献、鼓励创新、年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个人违法犯罪记录以及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12项。当持卡人的积分标准分值达到100分,即具备申请积分入户的资格。

3、成都积分落户细则之申请

(1)持证人应在居住证签发机关所在地申请积分。

(2)持证人可通过互联网进行网上模拟估分,符合积分条件的,可委托用人单位在区(市)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设立的受理窗口进行申报。

(3)如以个人身份进行申报的,可自行到居住地区(市)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设立的受理窗口进行申报。需申请积分入户的,应同时提交申请。

成都积分落户申请办理流程

成都积分落户申请办理流程是:提出申请,材料受理,材料审核,积分核定,积分入户。

1、提出申请

持证人可通过互联网进行网上模拟估分,符合积分条件的,可委托用人单位在区(市)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设立的受理窗口进行申报。如以个人身份进行申报的,可自行到居住地区(市)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设立的受理窗口进行申报。需申请积分入户的,应同时提交申请。

2、材料受理

区(市)县政府人口服务管理机构收到积分申请材料后,对材料齐全的,出具收件凭证;对材料不齐全的,应一次性告知。持证人和用人单位应当对积分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3、材料审核

区(市)县政府人口服务管理机构受理积分申请材料后,负责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有疑问的材料,可以提请区(市)县相关部门进行核实,相关部门应在收到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区(市)县政府人口服务管理机构提交审核结果。

4、积分核定

区(市)县政府人口服务管理机构负责积分核定,报市公安局户政管理局(市政府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办公室)备案。

5、积分入户

市公安局户政管理局(市政府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办公室)根据达到标准分值的持证人入户申请和年度居住证积分入户指标计划,按照积分高低顺序排位,积分相同的按照参保年限、连续居住年限等情况进行排位,依据排位顺序确定入户名单并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天。

成都积分落户计算

成都积分落户计算

(一)基础指标及分值

1、合法稳定就业。

持证人与在蓉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劳动(聘用)合同并连续工作满6个月的(试用期除外),或持有登记*在蓉的工商营业执照连续经营满6个月并依法纳税的,积10分。

2、合法稳定住所。

持证人在蓉实际居住,拥有合法产权住房的,按照面积计算积分,*不超过40分;

*住房在当地房管部门办理了*登记备案的,积5分。

3、参加社会保险

凡符合合法稳定就业条件的持证人在我市按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并按月缴费的,每年*积12分。其中:

(1)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满6个月的分别积3分;

(2)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满12个月的分别积6分。

4、连续居住年限——与上面三个不同的地方:可以按年限累计。

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连续居住且办理居住证证件签注的,每满一年积5分。

(二)导向指标

1、区域导向指标。

持证人在本市中心城区(包含锦江区、青羊区、成华区、武侯区、金牛区、高新区)以外区域居住的,每满一年加10分。其中,在重点发展区域居住的,每满一年加20分。

2、急需紧缺人才和职业(工种)目录指标。

持证人符合本市年度公布的急需紧缺人才和职业(工种)目录的,加20分。

成都市积分入户需要满足几种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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