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人才补贴政策2023

2023年合肥人才补贴政策有提供人才免费租房、补贴购房、购房政策、发放岗位补贴、柔性引才奖。

1、重点产业企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如在肥无自有住房,可根据人才的层次,免费租住人才公寓3年;自行租住的,3年内可发放住房租赁补贴,不受落户条件限制。

2、新来合肥市重点产业企业工作的博士、硕士和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在肥无自有住房的,免费租住国有租赁公司房源3年;自行租住的,3年内可发放住房租赁补贴,不受落户条件限制。

3、为适应人才刚性住房需求,《若干政策》提出允许合肥重点产业企业人才在市区范围内购买首套自住住房。在肥首次购买自住住房的重点产业企业的高层次人才,可根据人才的层次,对应的购房补贴,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额度可适当放宽。

4、加大稳岗力度,引导人才稳定就业。对在合肥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重点产业企业高层次人才,择优发放岗位补贴,发放补贴的标准为:前3年按实缴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等额补贴,之后2年减半补贴。

5、支持柔性引才,促进企业技术合作。对重点产业企业通过项目合作从市外柔性引进的非本单位研发人员,符合条件的按实付工薪的30%给予企业引才补贴。

2023年广州人才补贴最新政策,博士硕士本科申请方法

各大城市为了吸引人才或者让当地大学毕业生直接留下来发展,相继发布了人才补贴政策。那么2021年广州人才补贴最新政策是什么?博士硕士本科申请方法有哪些?以下是我整理的2020年广州人才补贴最新政策相关内容。

一、广州各区人才补贴政策

01 黄埔区

黄埔区在人才补贴方面向来都是大手笔,本科生落户补贴2万,硕士生3万,博士生5万元。杰出人才、优秀人才每年津贴最高20万,连发三年,每月还有最高1万元住房补贴。推荐人才伯乐奖最高300万,引进中介服务奖最高300万。

02 南沙区

落户南沙即可申领高额住房补贴:本科生2万、硕士生4万、博士生6万。博士后科研人员,则可获得每年8万元生活补助和一次性科研经费10万元,出站后留在南沙工作的,给予20万元安家补贴。

03 番禺区

在番禺缴税满1年后购买首套住房,一次性给予不超过50万元(税前)的购房补贴,租房按租金50%补贴,补贴期为24个月。

04 越秀区

创新创业领军人才每月补贴5000元,重点企业高级人才每月补贴2500元,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及青年新型人才每月补贴1500元。

05 天河区

天河区创新领军人才、创业领军人才可申请住房补贴:每月2500元。最长可享受3年杰出人才每月1500元、优秀人才每月1200元的补贴。

06 海珠区

给予自行解决住房且未享受过政策性住房的区创新创业人才住房补贴:领军人才每月5000元,高级人才每月2500元,创业人才每月1500元。

07 从化区

高层次人才在广州购买商品住宅时,分别给予区杰出人才60万元、优秀人才40万元、后备人才30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

08 增城区

对杰出人才予以50万元人才奖励、房屋总价50%但最高90万元购房补贴;对优秀人才予 20万元人才奖励、房屋总价50%但最高20万元购房补贴;对青年后备人才予以10万元人才奖励、房屋总价50%但最高10万元购房补贴。

09花都区

杰出专家25万、知名专家20万、优秀专家15万,紧缺人才10万。未在花都买房的,享受住房补贴的面积标准:杰出专家150平方米,知名专家130平方米,优秀专家110平方米、紧缺人才90平方米,租住人才公寓。

二、应届生落户广州的方式

01 应届生学历入户

在众多入户方式中,应届生(含毕业2年内还在择业期的毕业生)通过学历入户方式落户广州,是目前最放宽、最容易入户的一种途径。只要符合学历、年龄要求即可申请。

申请条件:

(1)具有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并有博士学位,年龄在50周岁以下;

(2)具有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并有硕士学位,年龄在45周岁以下;

(3)具有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并有学士学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

02 留学生回国入户

对于留学应届生(含毕业2年内还在择业期的毕业生),则可通过留学生回国入户方式落户广州。

申请条件:

获得国(境)外本科学士学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在本市引进单位有社保缴费记录(五险同参)。

03 技能人才入户

对于不符合学历入户、留学生回国入户的应届生,则可以通过技能人才入户方式落户广州。

申请条件:

(1)从事广州市引进技术技能人才职业目录内相关职业;

(2)获得证书或考核认定后,在本市工作、参加社会保险满半年以上;

(3)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年龄在40周岁以下;

2具有技能人员职业资格:

高级技师年龄在45周岁以下,在本市就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须满6个月;

技师年龄在40周岁以下,在本市就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须满1年;

高级工年龄在35周岁以下,在本市就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须满2年。

3从事广州市产业发展急需的行业紧缺工种,年龄在40周岁以下。持有产业发展急需的行业紧缺工种目录资格证书的申请人在获得证书后须在本市就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

04 职称人才入户

除了技能人才入户,不符合学历入户、留学生回国入户的应届生,还可以通过职称人才入户方式落户广州。

申请条件

(1)中级职称的人员,年龄需在40周岁以下,需要在广州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6个月;

(2)高级职称的人员,年龄需在50周岁以下,需要在广州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个月。

南京人才补贴2023新政策

1.租赁补贴的受理、标准和享受期限按照本市公共租赁住房货币化保障的相关规定执行,即:本科、硕士、博士补贴标准仍然为每月600元、800元和2000元,补贴期限由5年调整为累计36个月。

2.相较于2017年版,新《办法》对人才名单公示日期、违规处理方式等进行了调整。市人才安居办相关人士介绍,人才安居工作是多部门并联审核,审核工作会延至每季度月末,考虑到审核数据的完整性及工作时效,公示时间由原每季度末调整为每季度首月,将上季度人才安居名单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3.明确给人才的实物配置中,包括共有产权住房、人才公寓、保障性租赁住房三类房源,删除了公租房。

4.对于违规处理,新《办法》结合《江苏省社会信用管理条例》《南京市社会信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将相关表述修改为符合社会信用管理法律法规规定情形的,依法纳入征信系统并向社会公布。

根据南京市人民政府2023年2月12日起实施的《南京市人才安居办法》相比2017年版《南京市人才安居办法(试行)的通知》,有以下变化:

(一)适用范围

适用范围为玄武区、秦淮区、建邺区、鼓楼区、栖霞区和雨花台区。江北新区和江宁区、浦口区、六合区、溧水区、高淳区可以参照本办法制定本辖区人才安居办法。

(二)享受期限

享受期有微调,人才安居申请的政策享受期为5年,新增F类人才除外。

F类人才补贴期限:F类人才安居租赁补贴统一纳入市人社的高校毕业生住房租赁补贴,租赁补贴的受理、标准和享受期限按照本市公共租赁住房货币化保障的相关规定执行,即:本科、硕士、博士补贴标准仍然为每月600元、800元和2000元,补贴期限由5年调整为累计36个月。

(三)补贴份额

删除各区补贴份额,具体为:玄武区、秦淮区、建邺区、鼓楼区、栖霞区、雨花台区A、B、C类人才购房补贴和租赁补贴,D、E、F类人才租赁补贴由市、区政府(管委会)财政各承担50%。

江宁区、浦口区、六合区、溧水区、高淳区购房补贴和租赁补贴由市财政补贴30%。

(四)实物配置

给人才的实物配置中,包括共有产权住房、人才公寓、保障性租赁住房三类房源,删除了公租房。

注:本办法自2023年2月12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2月11日。南京市人民政府2017年4月24日发布的《南京市人才安居办法(试行)》(宁政发〔2017〕99号)同时废止。

法律依据

《南京市人才安居办法》

第六条本市成立市人才安居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协调、审议、决策和部署本市人才安居工作有关重大事项。市人才安居工作领导小组在市房产部门设立办公室,承担人才安居日常管理工作。

各有关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机构成立相应的人才安居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负责辖区内的人才安居具体工作。第六条本市成立市人才安居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协调、审议、决策和部署本市人才安居工作有关重大事项。市人才安居工作领导小组在市房产部门设立办公室,承担人才安居日常管理工作。

各有关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机构成立相应的人才安居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负责辖区内的人才安居具体工作。

第二十四条人才安居房源包括下列筹集渠道:

(一)政府投资新建、购买、租赁;

(二)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机构、其他产业载体等投资新建、购买、租赁;

(三)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建;

(四)企业事业单位新建、改建。

第三十条购房补贴按照年度发放,发放时间为每年的12月。购房当年发放购房补贴总额的40%,第2至5年各发放补贴总额的15%。

申请购房补贴前已经在本市领取过租赁补贴的,应当从购房补贴中相应扣减;申请共有产权住房前已经在本市领取过租赁补贴的,应当退回已领取的租赁补贴,人才进阶的除外。

租赁补贴实行按月补助、按季发放,每个季度的首月将上个季度租赁补贴发放至个人账户。

成都人才公寓政策是什么

成都人才公寓政策是什么

1、急需紧缺的优秀人才,为人才提供住房保障,五年内可以租用政府资助的人才公寓,满5年按照其所出的贡献,以不超过当年的市场价购买公寓。

2、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到蓉工作,提供免费住宿7天。成都还将启动“人才安置计划”。首先,要加强人才公寓、租赁住房的建设力度,对外地大学本科及以上的大学生到蓉应聘工作,青年人才驿站可以免费为他们提供7天的住宿服务;同时,还将在工业新城内投放人才租赁住房,鼓励企业和引进人才集体申请或自行选择租房,以解决各类人才的居住问题。

3、高新自贸区欢迎全球人才,最高年薪100万元并配人才公寓。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将推出人才公寓,以满足各类人才的需要,以此真正留住人才。人才公寓是全产权,在规定的期限内是不能买卖的,总占地面积在一百万平方米以上。

人才公寓是70年产权住房,和房地产开发商售卖的40年产权的商办公寓有着本质区别。面向有资质的人才出租和销售。有先租后售、共有产权和优惠出售三种方式。这几年来,成都市的各个区域都有了人才公寓,现在已经有数千套房了。

但大多数在售卖情况上都不是很好,除了最开始两个标准的人才公寓外,其它的人才公寓实在是说不清道不明。因为地处偏远,商业、交通都比较落后,是一块未开发的地区,但这里的房价都是按照周围项目的高价来定的,这些项目,各类人才都不感兴趣,大部分都是给普通买家买了,这还用了很长一段时间,甚至还请了全市的中介推广才售出。

2023年南昌人才补贴最新政策,博士硕士本科申请方法

各大城市为了吸引人才或者让当地大学毕业生直接留下来发展,相继发布了人才补贴政策。那么2021年南昌人才补贴最新政策是什么?博士硕士本科申请方法有哪些?以下是我整理的2020年南昌人才补贴最新政策相关内容。

南昌“人才10条” 政策

1.支持大学毕业生和技能人才落户南昌

大学毕业生(含驻昌院校在校生)和技能人才首次将户口迁移至南昌(含集体户口,下同),每人发放1000元落户奖励。

2.支持大学毕业生和技能人才来昌留昌就业

大学毕业生和技能人才落户南昌,录用在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或与驻昌企业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并首次在昌缴纳社保的,按全日制博士,硕士及高级技师(一级),本科及技师(二级),大专及高级工(三级),分别给予每人一次性就业、安家、租房等生活补贴5万元、3万元、2万元、1万元。未落户南昌的,首次在昌缴纳社保满6个月后,可按以上标准申领生活补贴。

3.支持大学毕业生和技能人才在昌创业

大学毕业生和技能人才首次在昌创办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等经济实体,除按前款条件和标准可申请落户奖励和生活补贴外,还可申请最高3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对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人员数量较多的,执行最高200万元贷款额度;大学毕业生创办的小微企业,可申请最高6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对具有全日制博士学位的大学毕业生、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技能人才创办的优质创业项目,贷款额度100万元以内的,可免除反担保。

4.支持来昌留昌创业就业人才安居乐业

在昌工作的重点产业企业人才、研发机构人才以及我市引进的人才,不受落户限制,均可在本市辖区内购买首套自住商品住房。对在昌创业且稳定经营2年以上或在昌就业且与企业(不含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在昌缴纳社保满2年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含高级技师),在昌首次购买商品住房的,分别给予10万元、6万元购房补贴。购买产权型人才住房的,不能同时享受本购房补贴政策。享受购房补贴的人才自取得房屋权属证书满5年后,所购住房方可进行产权转让。重点产业企业名录和研发机构名录由相关主管部门分别建立,并建立动态更新机制。有关人才范围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予以明确、作出解释。

5.支持“985”高校毕业生来昌创业就业

对来昌创业就业的“985”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生,按照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标准和条件,给予生活补贴和购房补贴。

6.支持驻昌企业提供就业岗位

凡引进大学毕业生和技能人才在昌落户且与本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首次在昌为其缴纳社保满1年的,按照全日制本科(技师)以上3000元/人、全日制大专(高级工)1000元/标准,给予该企业提供就业岗位补贴。

7.支持驻昌院校设立创业就业指导中心

在驻昌院校设立一批大学生创业就业指导中心,引导鼓励在校大学生落户南昌、毕业后留昌创业就业。对工作成效突出的指导中心,分别给予每年10万元-50万元工作经费补贴。

8.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参与人才服务工作

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利用市场化手段,积极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参与人才服务平台建设,有效发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政策宣传、信息发布、求职招聘、人才交流等方面的专业优势和作用,努力为来昌留昌创业就业人才提供贴心服务。

9.支持有条件的县区和企事业单位开发建设人才公寓

支持县区(开发区)积极盘活现有存量公寓,并按照统筹规划、多点布局思路,结合人才需求,择址建设一批集居住消费、社交文娱、就学就医等配套功能的租赁型人才公寓,面向“重点产业、重点企业、重点人才”建设一批产权型人才住房。同时,大力支持企事业单位按照政策规定自建人才公寓。落户南昌且在昌创业就业的全日制大学本科及技师(二级)以上人才可申请租住人才公寓最长可租住3年,人才公寓出现供不应求时应通过摇号进行定向配租。

10.支持兑现人才政策“一网通办”

与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联合搭建政府服务平台一一南昌市人才“港、网、窗”一体化服务平台,来昌留昌创业就业的大学毕业生和技能人才对人才政策可以“一网查询”,申报审核兑现政策可以“一网通办”。来昌留昌创业就业人才可以在“港网窗”平台申请兑现落户奖励、生活补贴、购房补贴等。

南京人才安居政策2023

2023南京人才安居政策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1、将公共租赁住房调整为保障性租赁住房:人才安居采取实物配置和货币补贴两种方式,实物配置包括提供共有产权住房、人才公寓、保障性租赁住房,并视房源情况接受申请;

2、将F类人才租赁补贴与高校毕业生补贴合并:F类人才租赁补贴与人社部门的高校毕业生住房租赁补贴存在部门交叉检验不及时,部分人才重复享受补贴等情况,本次将两类补贴进行了合并,F类人才安居租赁补贴统一纳入市人社的高校毕业生住房租赁补贴,租赁补贴的受理、标准和享受期限按照本市公共租赁住房货币化保障的相关规定执行。即,本科、硕士、博士补贴标准仍然为每月600元、800元和2000元,补贴期限由5年调整为累计36个月;

3、将人才名单公示日期由季度月末调整为每季度首月:人才安居工作是多部门并联审核,审核工作会延至每季度月末,考虑到审核数据的完整性及工作时效,将公示时间由原每季度末调整每季度首月,将上季度人才安居名单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4、删除了关于“其他安居方式”的表述;

5、删除了F类资金筹集的表述;

6、不符合享受政策的处置方式在合同中约定;

7、调整了违规处理的相关表述;

8、预留了未来发展通道,考虑到今后人才集聚平台建设需要,预留了政策发展通道,表述为:为加快本市高水平人才集聚平台建设,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调整本办法实物配置和货币补贴标准,制定人才安居专项计划。

南京市人才安居的适用对象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属于《南京市人才安居办法适用企业范围》中在岗在职人员;

2、符合《南京市人才安居办法适用对象(目录)》中A、B、C、D、E、F类人才的认定条件;

3、本市户籍、自有住房未达到本办法确定的安居标准,或者非本市户籍、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均在本市5年内无住房登记信息和房屋交易记录。

综上所述,为改善人才安居条件,优化人才发展环境,更好吸引和留住各类优秀人才在本市创业创新,加快建设人才强市和引领性国家创新型城市,制定南京市人才安居办法,所称人才安居,是指政府使用财政资金或者提供优惠政策,为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所需的人才提供住房保障的活动。

【法律依据】:

《南京市人才安居办法》第七条

人才安居采取实物配置和货币补贴两种方式。

实物配置包括提供共有产权住房、人才公寓、保障性租赁住房,视房源情况接受申请。

货币补贴包括购房补贴和租赁补贴,补贴标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适时调整。鼓励人才选择货币补贴的安居方式。在本市工作不满一年的,享受政策的首年原则上以租赁补贴为主。

第八条

本办法所称共有产权住房,是指个人与代表政府持有产权份额的公有产权人按照一定比例共同拥有产权的住房;人才公寓,是指在一定政策期限内,供符合条件的人才免租金或者以低于市场租金租赁的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是指由政府给予土地、财税、金融等政策支持,引导多主体投资、多渠道供给,主要面向本市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供应的小户型、低租金的租赁住房。

本办法所称购房补贴,是指政府向符合条件的人才在本市购买商品住房和存量房时发放的补贴;租赁补贴,是指政府向符合条件的人才自行租房时发放的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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