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落户最新政策2023
2023年成都买房落户政策如下:
2014年6月1日后(含6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前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
在成都市行政区域购买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并在我市依法参加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市外人员,房屋交付使用后,可在房屋所在地申请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户口。
购买商品住房时间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系统中记录的定购、拟定合同、已售(备案)时间中最早者为准,购买二手住房时间以成都住房租赁交易平台中记录的合同签订时间、房屋买卖过户登记时间中最早者为准。
2014年6月1日前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
在我市购买商品住房面积在70平方米以上的市外人员,房屋交付使用后,可在房屋所在地申请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的户口,迁入人员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低于上年度我市城镇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水平。
购买商品住房时间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系统中记录的合同备案时间为准,购买二手住房时间以在房管部门进行房产买卖过户登记的时间为准。
办理落户的材料
1、房屋产权人填写《入户申请表》。
2、产权人和入户人员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产权人系夫妻的提供结婚证、父母和未成年子女共有的提供亲属关系佐证材料。
4、《房屋信息查询记录》(30天内有效)。
5、2014年6月1日后至2017年12月31日前购房的,提供房屋产权人缴纳满1年的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明细查询单。
6、配偶随迁的提供结婚证、未成年子女随迁的提供亲属关系佐证材料。
7、《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
成都市研究生人才落户政策福利
成都市研究生人才落户政策福利是: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以及非成都市生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优秀专科毕业生,可以直接落户。
入户条件:
日制普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可持毕业证申请入户。本人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应在合法稳定住所申请办理落户;本人无合法稳定住所,但直系亲属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在其直系亲属的合法稳定住所地申请办理落户;无合法稳定住所,可在单位集体户或区(市)县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申请办理落户。
入户材料:
1、入户申请表。
2、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经市人社局验证的“成都人才服务码”。
4、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入本人住房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入直系亲属住房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入直系亲属户口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入户地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入单位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首页、本人无房佐证材料(原件)。
入人才集体户的提供:本人无房佐证材料(原件)。
2021研究生落户成都的最新购房条件:
1、如果你的户口落在天府新区,那就只能买天府新区和成都三圈层(即:青白江区、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新津县、大邑县、蒲江县)的房子。
2、户口落在高新区,你就只能买高新区和三圈层的房子;如果落户在成都三圈层,那么就只能买三圈层的房子。
3、户口落户在主城区(即:成都高新区西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那么恭喜大家,你可以购买11区里任意一个地方的房子。
4、对于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引进的高端人才等,经所在区政府(管委会)认定后,其购房可不受户籍、社保缴纳时限的限制。但需要注意的是所购商品住房自合同备案之日起、二手住房自载入不动产登记簿之日起5年内不得转让,所以购房的小伙伴要谨慎考虑啊,最好结合自己的发展情况来决定。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成都龙泉落户政策2022最新
法律主观:
成都购房最新政策2023
一、成都出台通知:父母投靠成年子女入户可购买一套住房
为坚持贯彻“房住不炒”定位,进一步优化完善我市住房限购政策,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因城施策解决当前我市房地产市场突出问题,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明确房地产调控政策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父母投靠成年子女入户的,可以作为单独家庭在户籍对应的限购区域购买一套住房。
自2023年1月1日起,继续执行“对个人出租住房应缴纳的各项税收,采取综合征收方式征收。对个人出租住房且在成都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网签备案的,2022年前按照0%税率综合征收”的政策。
本通知自2022年12月30日起施行。
二、【2022年11月17日,成都出台通知,进一步优化区域限购,11月18日起施行】
01
将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成都高新区西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统一为一个住房限购区域,具备该区域内任一区购房资格的居民家庭以及具备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购房资格的居民家庭,均可在该限购区域内购买住房。该区域购房套数、户籍社保年限等住房限购要求保持不变。
02
在成都东部新区、青白江区、新津区、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区域内生活工作且无自有产权住房的非成都市户籍居民家庭,可在该区域内购买一套住房用于自住。
三、【<span font-size:30px;font-weight:700;background-color:#ffffff;”=””>成都出台通知优化完善商品住房公证摇号排序选房】
11月17日,成都市住建局、成都市司法局联合出台《关于优化完善商品住房公证摇号排序选房有关规定的通知》,以进一步优化完善成都市中心城区新建商品住房公证摇号排序选房的相关规定在销售方式、销售流程上进行了优化完善,比如不再区分居民家庭购房资格的顺位、将原来的无房居民家庭、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普通购房家庭三类优化为两类,即无房居民家庭(含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以及普通购房家庭。
四、成都住建出台新政:高层次人才购房可不受户籍、社保缴纳时间与限购区域限制!
成都积分落户积分怎么算的
成都积分落户积分怎么算的
成都积分落户积分怎么算的,当次申请积分的持证人可在每年4月20日、10月20日后通过互联网或持居住证到区(市)县政府人口服务管理机构查询并打印积分结果。成都积分落户积分怎么算的。
成都积分落户积分怎么算的1
积分标准分值为100分。居住证总积分达到标准分值,具备申请积分入户的资格。
居住证积分每年申报一次,积分结果每年定期公布。
申请人可在区(市)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设立的受理窗口进行申报。
具体的成都居住证积分指标包括缴纳社会保险、合法稳定居住、教育背景、引导人口合理布局、引导人口梯度转移、急需紧缺工种(职业)指标、个人贡献、鼓励创新创业、年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个人违法犯罪记录以及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指标。持证人的总积分等于各项指标积分之和。
(一)缴纳社会保险指标。申请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按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按月缴费的,分别按10分/年累积计算,其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满6个月的,分别积5分;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满12个月的,分别积10分。
(二)合法稳定居住指标。申请人拥有取得本市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的自有住所,加10分,连续居住按1分/年累积计算;签订正式住房租赁合同,并办理租赁登记备案的,连续居住按1分/年累积计算。
(三)教育背景指标。申请人不符合本市人才引进条件,但取得国民教育系列及教育部认可的大学专科(含高职)以上学历的,加10分。
(四)引导人口合理布局指标。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申请人按照就业所在区域计算分值,其中:属于东进区域(试行范围包括天府国际空港新城、简州新城、淮州新城)和南拓区域(试行范围包括天府新区鹿溪智谷科技创新和高技术产业服务功能区、天府新区天府中心总部经济功能区、天府新区天府中心国际会展功能区、天府新区南区产业园、天府新区邛崃产业园)按照20分/年累积计算;
北改区域(试行范围包括青白江区先进材料产业园、青白江区国际铁路临港服务业集聚区、新都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彭州市成都航空动力产业园)按照10分/年累积计算;其他区域不加分。
(五)引导人口梯度转移指标。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申请人居住地由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以及成都高新南区和西区转移到本市其他行政区域的,每满1年加5分;申请人就业地和居住地均转移到本市其他行政区域的,每满1年加10分。
(六)急需紧缺工种(职业)指标。申请人属于本市年度急需紧缺工种(职业)目录范围内的,加10分。
(七)个人贡献指标。申请人获得国家、省、市各级党委或政府表彰的,分别加25分、20分、15分,包括:劳动模范(含享受劳模待遇的.)、道德模范、见义勇为模范、工匠等。以上情况积分不累计。
申请人在本市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上一年度年纳税额达到1万元的加2分;超过1万元的,按每0.1万元加0.2分累积计算,最高分不超过10分。申请人在本市参与社会服务,在参加志愿者服务、慈善捐赠、无偿献血等方面做出贡献的,每次加2分,最高分不超过10分。
(八)鼓励创新创业指标。申请人参加创新创业大赛获得国家、省或本市市级奖项的,分别加15分、10分、5分。申请人在本市创业吸纳5人以上就业的,加10分。申请人在本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及众创空间投资或创业的,达到一定条件的,加10分。
(九)年龄指标。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5周岁的,加10分。
(十)个人不良信用记录指标。申请人近3年在个人信用、工商税务等方面存在不良记录的,每条减10分。
(十一)个人违法犯罪记录指标。申请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因刑事犯罪被处罚的、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每条减50分;被行政执法机关处以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的,每条减20分。
(十二)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指标。申请人有违法生育行为的,减50分。
成都积分落户积分怎么算的2
成都积分入户电脑端查询方式:
成都居住证积分平台
查询方法:
第一步:百度搜索“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公众服务平台”进入页面
第二步:点击右上角登录
第三步:输入个人信息后即可进入!
进入后即可查询.
下一步需要做的:等待积分排名
积分结果公布和查询
当次申请积分的持证人可在每年4月20日、10月20日后通过互联网或持居住证到区(市)县政府人口服务管理机构查询并打印积分结果。
积分入户名单由市公安局户政管理局(市政府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办公室)于每年5月31日、11月30日前公布。
成都将采取“随到随积”,调整优化积分入户的方式。
依照新政策,成都集成创新了上海、深圳的先进做法,采取划定积分入户分数线、积分申报随到随积、积分结果常态化公布的工作方式,让符合基本条件和分数的申报人员能直接申报入户,全年工作日均可申报。根据《办法》,积分每年常态化申报、查询、公布。
也就是说,在正式的政策文件公布后,成都市积分入户将采取常态化公布的工作方式,积分全年可以申报,随时累积,积分入户也全年工作日均可申报,对比之前的政策,这是一个重大变化。
成都积分落户积分怎么算的3
积分的结果一般是3-15个工作日出结果。
积分审核时间:各部门审核完不超过15个工作日
居住证积分申报时间
居住证积分实行“随到随积”。
全年工作日内均可申报积分;同一月内不得重复申报积分;本次积分结果尚未公布之前,不得再次申报积分。
居住证积分指标包括:稳定职业、居住引导、就业引导、入户区域引导、年龄指标、技术技能、个人贡献等加分项,以及违法犯罪、个人不良信用等减分项,总积分为各加分项指标之和扣除各减分项所得结果。
成都落户的方式有哪些?
1、购房入户
(1)90㎡以上:交房入住以后,在我市购买商品房(含二手房)面积在90㎡以上,且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
(2)90㎡以下:交房入住以后,在我市购买商品房(含二手房)面积在90㎡以下需要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即“房产证原件”),且在成都市依法参加社会保险2年及以上连续不间断,依法登记并取得2年以上居住证(即2年社保 2年居住证,二者缺一不可)。
2、学历入户
在我市中心城区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中级技术职称或技师以上职业资格的,在郊区(市)县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初级技术职称或高级技工职业资格的,以及因经济建设需要引进的各类人才,年龄45周岁以下(特殊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3、投资入户
在我市中心城区投资50万元以上,在区(市)县城投资30万元以上,在建制镇投资15万元以上的市外人员,可在本人合法固定住所所在地登记本人、配偶合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4、纳税入户
在我市中心城区兴办企业,向本市税务部门连续俩年累计纳税达3万元或一年内纳税达2万元,可在本人合法固定住所所在地登记本人、配偶合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5、无业人员夫妻投靠入户
公民结婚后有固定住房和稳定生活来源,可投靠配偶迁入(含非农业人口投靠非农业人口、非农业人口投靠农业人口、农业人口投靠非农业人口,户口迁入后一律登记为非农业人口)。
成都市积分入户需要多少分2022
成都市积分入户需要多少分2022
成都市积分入户需要多少分2022,积分入户公示3日后,公布积分入户正式名单,申请人可在“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公众服务平台”的“公示公告”栏“入户公告”中查询积分入户名单。成都市积分入户需要多少分2022。
成都市积分入户需要多少分20221
根据《成都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经市政府批准, 2021年度居住证积分入户分值线为140分,有效期至2022年8月27日。因此2022年的入户分值线依然是140分。
2022年居住证积分指标包括:稳定职业、居住引导、就业引导、入户区域引导、年龄指标、技术技能、个人贡献等加分项,以及违法犯罪、个人不良信用等减分项,总积分为各加分项指标之和扣除各减分项所得结果。
(一)稳定职业指标。申请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按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按月缴费的,分别按10分/年累积计算,其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满6个月的,分别积5分;
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满12个月的,分别积10分。最近连续三年缴纳养老保险费基数等于或高于四川省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2倍低于2.5倍(含)的、高于 2.5倍低于3倍(含)的,分别加10分、20分。
(二)居住引导指标。申请人拥有本市合法稳定的’住所,连续居住按5分/年累积计算。申请人在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居住按2分/年加分累积计算,最高不超过10分;
在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居住按4分/年加分累积计算,最高不超过20分;在成都东部新区居住按6分/年加分累积计算,最高不超过30分。
(三)就业引导指标。按照申请人就业所在地计算分值,在66个产业功能区就业按照10分/年累积计算.申请人在天府国际空港新城、简州新城、淮州新城等东进区域和成都科学城、天府总部商务区、天府国际生物城、天府智能制造产业园等南拓区域就业按4分/年加分累积计算,最高不超过20分;
在欧洲产业城、新都智慧物流产业园等北改区域和中德(蒲江)中小企业合作区、彭州天府中药城等西控区域就业按2分/年加分累积计算,最高不超过10分。
(四)入户区域引导指标。按照申请人选择入户区域计算分值,申请入户在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加10分,申请入户在远郊新城加20分,申请入户在成都东部新区加30分。
(五)技术技能指标。申请人属于《成都市人才开发指引》范围的,人才紧缺综合指数三颗星、两颗星、一颗星分别加20分、15分、10 分。具有高级、中级、初级职称的,分别加40分、30分、20分;具有高级技师、技师资格的,分别加40分、30分;具有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资格的,分别加30分、20分、10分,以上情况只计最高资格得分。
(六)个人贡献指标。申请人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表彰的, 分别加25分、20分、15分,包括:创新创业、劳动模范(含享受劳模待遇的)、道德模范、见义勇为模范、工匠等,同类表彰只计最高 荣誉得分。
申请人在本市参与社会服务的,在参加志愿者服务、慈善捐赠、无偿献血等方面做出贡献的,每项达到标准加2分,最高不超过10分.退役军人服役期间荣立一等功及以上奖励、二等功、三等功的,分别加25分、20分、15分。
(七)年龄指标。申请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的,加50分;36—45周岁的,加40分。
(八)个人不良信用记录指标。申请人近3年在个人信用、市场监管、税务等方面存在不良记录的,每条减10分。
(九)个人违法犯罪记录指标。申请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因刑事犯罪被处罚的、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减100分;被强制戒毒的,每次减50分;被行政执法机关处以行政拘留的,每次减20分。
成都市积分入户需要多少分20222
2022年成都积分落户办理流程 :
1、积分受理
随到随积,全年工作日内均可申报积分;同一月内不得重复申报积分;本次积分结果尚未公布之前,不得再次申报积分。申请人应到居住证签发地的区(市)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积分办理窗口申报积分。
2、分数公布
自申请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可在“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公众服务平台”的“个人中心”查询。
3、名单公示
积分结果公布后2个工作日内,依据年度居住证积分入户分值线确定入户名单,并在“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公众服务平台”的“公示公告”栏“入户公示”中公示。
4、名单公告
积分入户公示3日后,公布积分入户正式名单,申请人可在“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公众服务平台”的“公示公告”栏“入户公告”中查询积分入户名单。
5、入户通知单打印
符合积分入户人员可在“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公众服务平台”的“个人中心”里下载打印《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入户通知单》(仅支持电脑端打印)。
6、办理入户
符合积分入户人员,应在正式入户名单公布后60日内,到区(市)县公安办证中心办理入户,逾期未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入户所需材料,可在微信公众号“成都公安微户政”的“服务指南”中查询。
成都市积分入户需要多少分20223
积分入户申请时间
全年可申请!
1.预打分和预约申报
申请人可事先通过“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公众服务平台”中的“模拟打分”进行预打分,评估本人积分情况,并按照拟申报的指标填写《成都市居住证积分项目申报单》,准备相关材料。申请人可通过“公众服务平台”中的“个人中心” 进行预约申报。
2.现场提交资料
区(市)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办理窗口收到积分申请材料后,对材料齐全的,应出具受理回执单;对材料不齐全的,应当场告知补齐材料。
3.积分核定
受理积分申请材料后,按照《办法》明确的部门职责分工,相关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积分指标事项核定工作。
(一)区(市)县政府人口服务管理机构自窗口出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初审合格后提交相关部门进行审核。
(二)相关部门对推送信息,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反馈区(市)县政府人口服务管理机构。
(三)区(市)县政府人口服务管理机构对部门反馈信息,应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复审,3个工作日内完成积分核定和计分,并报市政府人口服务管理机构备案。
(四)市政府人口服务管理机构对各区(市)县上报的积分结果进行汇总并及时向申请人公开。
申请人可在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后,通过“公众服务平台”查询本人积分结果 。
4.办理积分入户
市政府人口服务管理机构在积分结果公布后2个工作日内,依据年度居住证积分入户分值线( 2020年度居住证积分入户分值线为140分 ,有效期至2021年8月27日)确定入户名单,并在“公众服务平台”公示3日后公布正式入户名单(遇节假日顺延)。
符合积分入户人员,按照公安机关公布的入户须知提供对应材料,到区(市)县公安办证中心办理入户手续。申请人应在正式入户名单公布后60日内办理入户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
成都积分入户需要多少分
成都积分入户需要多少分
户口管理在未来社会不仅不会也不能被削弱,更不可能被“取消”,而只能依法科学地得到稳步强化,以便为公众生活、群体生产、社会服务、政府行政和国家其他行为提供更方便快捷的服务,发挥其应有的更广泛、多样、持续的巨大作用。下面是我分享的成都积分入户需要多少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成都积分入户满足多少分可以落户?
100分只是够资格申请,具体分数要看当年的名额,因为规则是分高者得《成都市居住证积分管理试行办法》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对积分指标、积分申办流流程及管理都进行了详细规定。该办法拟规定,标准分值为100分,居住证总积分到标准分值,具备申请积分入户的资格。
几个重要时间:
1、申报材料积分计算截止日期为当年的5月31日。
2、积分申报时间为6月1日-7月31日。
3、申请人可在9月15日至9月30日,通过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公众服务平台查询本次积分入户公示名单。公示通过后,公安办证中心将为符合积分入户的人员办理入户手续。
4、积分入户办理截止时间11月20日。
12项加减分指标,满100分可申请入户。
具体的积分指标包括:
缴纳社会保险、合法稳定居住、教育背景、引导人口合理布局、引导人口梯度转移、急需紧缺工种(职业)指标、个人贡献、鼓励创新创业、年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个人违法犯罪记录以及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12项指标。
持证人的总积分等于各项指标积分之和。当积分标准分值达到100分,即具备申请积分入户的资格。居住证积分每年申报一次,积分结果每年定期公布。
另外,按照有关规定,根据相应积分享有相应的教育、就业、住房、养老、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等权利。
积分指标
居住证积分指标包括:稳定职业、居住引导、就业引导、入户区域引导、年龄指标、技术技能、个人贡献等加分项,以及违法犯罪、个人不良信用等减分项,总积分为各加分项指标之和扣除各减分项所得结果。
(一)稳定职业指标。申请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按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截止申请日上月底上溯计算,按月连续不间断缴费满12个月的,分别积10分;满6个月的,分别积5分;不满6个月的,不积分。截止申请日上月起,上溯按月连续不间断缴纳的36个月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与对应的36个月养老保险缴费所使用的省平月工资相比,计算出的36个比值的平均数等于及高于2低于2.5(含)、高于2.5低于3(含)的,分别加10分、20分。
提供材料:
①参保关系在成都市的人员,可在成都市人社局门户网站、成都市人社局微信公众号、成都社保微信公众号自助查询打印《成都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信息》、《成都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缴费信息》。
②参保关系在四川省且单位注册地或生产经营场所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的人员,可在省社保局经办服务大厅、“四川人社在线公共服务平台”、“四川e社保”查询打印养老保险缴费信息;在省医保局经办服务大厅和参保单位网上经办系统查询打印医疗保险缴费信息。
(二)居住引导指标。申请人拥有合法自有住房或办理租赁登记的住房,连续居住按5分/年累积计算。截止申请日上月底上溯计算,申请人连续在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中同一区行政范围内居住的,按2分/年加分累积计算,最高不超过10分,不满1年不得分;在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中同一县(市)行政范围内居住的,按4分/年加分累积计算,最高不超过20分,不满1年不得分;在成都东部新区居住的,按6分/年加分累积计算,最高不超过30分,不满1年不得分。
1、本条中自有住房是指在申请日前,在本市范围内登记、备案并交付使用的住房,包括:
(1)申请人本人或配偶单独所有的住房;
(2)申请人(包括配偶)与他人共有产权的住房。
2、本条中租赁登记的’住房是指在申请日前,申请人(包括配偶)单独承租或与他人共同承租的三类住房:
(1)已办理租赁备案的住房;
(2)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
(3)承租的国有直管公房。
3、本条中连续居住的认定以办理本市居住证时间为准,申请人在本市实际居住且连续办理了居住证的,截止申请日上月底,按5分/年累积计算。
4、居住区域的认定以申请人当前办理居住证的地址为准。
提供材料:
①自有住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或房屋信息查询记录;租赁住房的提供有效的租赁备案凭证;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提供有效的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承租国有直管公房的提供有效的国有直管公房租赁合同。
②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的,需同时提供房屋信息查询记录和购房合同。③配偶名下登记的住房,同时提供结婚证。
(三)就业引导指标。申请人当前就业单位应在66个产业功能区。从2018年1月1日起至申请日上月底期间,申请人就业单位在66个产业功能区,按照10分/年累积计算分值,不满1年不得分。单位参保人员的就业单位以缴纳养老保险单位为准;个体参保人员的就业单位以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为准。
申请人当前就业单位应在以下产业功能区范围内。从2018年1月1日起至申请日上月底期间,申请人在以下同一产业功能区就业,可累积按年享受加分。在成都高新航空经济区、简州新城、淮州新城等东进区域和成都科学城、天府总部商务区、成都天府国际生物城、天府智能制造产业园等南拓区域就业按4分/年加分累积计算,最高不超过20分,不满1年不得分;在青白江欧洲产业城、新都智慧物流产业园等北改区域和中德(蒲江)中小企业合作区、天府中药城等西控区域就业按2分/年加分累积计算,最高不超过10分,不满1年不得分。
拓展: 广州市积分制入户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合理控制人口规模,优化人口结构,提高人口素质,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申请将户口迁入本市十城区的人员,符合有关条件的,可按本办法参加积分入户。
第三条 市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广州市积分制入户工作的统筹协调,将积分入户计划统一纳入全市年度人口计划管理。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具体实施积分制入户工作,组织开发积分制入户信息系统,组织、协调和指导各区、县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开展相关工作,并负责积分制入户的审核。各积分制入户受理窗口和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分别具体负责积分制入户的申请受理、资料录入、资格初审和复审、上报等工作。
市公安机关负责复核积分制入户人员名单、办理入户手续。
市政府各有关职能部门及其分支机构、派出机构和其他相关组织机构,在职责范围内负责协同做好积分制入户工作。
第四条 申请积分入户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年龄在20-45周岁,具有初中以上学历,在本市有合法住所,持本市有效的《广东省居住证》,在本市就业或创业并缴纳社会保险满4年,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无违法犯罪记录。
第五条 本办法所称积分制入户是指通过市政府确定的积分指标体系,对申请入户人员的条件进行指标量化,并对每项指标赋予一定分值,当指标累计积分达到规定分值时,可申请入户。本办法设5项积分指标(见附件),总积分为各项指标的累计得分,申请人总积分满60分可申请入户。
第六条 我市对年度积分入户人数实行总量控制,年度积分入户指标总量纳入当年人口计划统筹安排,并通过广州市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
第七条 申请人应首先登陆广州市积分入户网上申请平台,如实填报相关内容,并进行确认,然后到各积分制入户受理窗口递交纸质申请材料。
第八条 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及时对申请人所报送的信息材料进行审核,并在规定时间内反馈审核结果。
第九条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根据申请人在本市缴纳社会医疗保险时间排名和年度积分制入户指标总量,确定拟给予入户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在本市缴纳社会医疗保险时间排名相同的情况下,按照在我市缴纳失业保险的时间排名。
第十条 公示期满并进行异议处理等相关工作后,公布入户人员名单。
第十一条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根据公布的入户人员名单发放入户卡。申请人凭入户卡及相关证明材料到市公安机关办理入户手续。市公安机关根据公布的入户人员名单进行复核,复核通过的,给予办理入户手续;复核有疑义的,暂不予办理入户手续,同时出具复核意见反馈审核部门处理。
第十二条 通过积分制入户的人员,准予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同时迁入本市居民户口。
第十三条 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应真实有效。经有关部门查实存在隐瞒、欺骗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情形的,其申请不予办理,并通报各审批部门,取消其申请资格;已经入户的,予以注销,退回原籍。
第十四条 本办法所称合法住所,包括本人或夫妻共同拥有房地产权的固定住所,政府或用人单位安排的供其居住的住所,直系亲属拥有房地产权的供其居住的本市房屋,合法承租且依法办理了租赁备案手续的住所。
本办法对申请人相关的时限要求,除有特别说明之外,均计算至申请之日;所称的年度,指当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第十五条 市发展改革部门应牵头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安等相关部门,根据本办法制订相应的实施细则,并报市政府同意后施行。
第十六条 从化、增城市可参照本办法,制定相应政策。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2年。有关政策法律依据变化或者有效期届满,根据实施情况依法评估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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