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入户口新政策2023

法律主观:

在日常的生活与工作中,人们对于 成都 迁入 户口 条件包括哪些也是着重关注的,许多人可能只是对其有一定的了解,但是对其具体是怎样的,可能还不太清楚,接下来就由 小编为大家带来关于成都迁入户口条件包括哪些的解答,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迁入成都户口条件 (一)条件入户 第一是属于执行国家层面规定23项政策:调动、安置、招录,军队安置、家属随军,直系亲属投靠,国(境)外来蓉定居,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博士后,刑满释放回原籍等可以申请入户; 第二是符合成都市人才优先发展战略4项政策:全日制普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的;在国(境)外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经 教育 部 留学 服务中心认证,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的;在本市同一用人单位工作两年及以上的技能人才,经单位推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取得“蓉城人才绿卡”的人员可以申请入户。 (二) 积分落户 符合以下12项积分指标,积分满100分就可落户成都。 1、缴纳社会保险,每年+10分,半年+5分; 2、合法稳定居住,自有住房+10分,租赁住房+1分,连续居住按每年+1分累积; 3、教育背景,大学专科(含高职)以上学历+10分; 4、引导人口合理布局,申请人就业所在区域属于“东进”和“南拓”区域的将可按照每年20分进行累积计算; 5、引导人口梯度转移,由“五 城区 ”及高新 南区 ( 西区 )转移到本市其他区域每满一年+5分,就业地和居住地转移到本市其他区域每满一年+10分; 6、急需紧缺工种(职业)指标加10分; 7、个人贡献,获国省市表彰(劳动模范、道德模范、见义勇为、工匠)分别+25、+20、+15分,上年度 个税 缴纳达到一万+2分,超过一万每0.1万+0.2分,最高不超过+10分; 8、鼓励创新创业,参加创业大赛获国省市奖项+15分、+10分、+5分,在本市创业吸纳5人以上就业+10分,在本市孵化器和众创空间投资或创业达到一定条件+10分; 9、年龄不超过45岁+10分; 10、个人不良信用记录,近三年存在不良记录每一条-10分; 11、个人违法犯罪记录,受刑事处罚、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和活动每条-50分,受 行政拘留 、强制戒毒的每条-20分; 12、违反 计划生育 政策-50分。 二、成都市户口迁入流程 流程1:在成都市领取并填写《入户申请表》; 流程2:在原户口地准备材料,办理户口准迁证; 流程3:在原户口地注销原籍户口,领取户口准迁证; 流程4:再回成都办理上户手续,领取户口簿。 以上就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相关方面的知识,相信大家应该有所了解,如果对成都迁入户口条件包括哪些还有什么不懂的,可以阅读生活猫的其他相关文章,希望能给您带来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到进行在线咨询,这里有专业律师为您服务。

法律客观:

《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第六条

原则上对已拥有1套住房的当地户籍居民家庭、能够提供当地一定年限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一定年限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要暂停在本行政区域内向其售房。

成都2023年落户政策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成都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立足提升超大城市竞争力和全国创新人才高地的定位,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关于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相关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非本市户籍中国公民申请入户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符合以下国家规定条件之一的人员,可申请将户口迁入本市。

(一)调动、安置、招录、引进人员

1.组织、人社部门批准公选、公招、录用、调动到本市机关、事业单位和通过聘任制公务员公开招聘到本市机关(参照管理单位)工作的。

2.中央、本省在蓉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按权限调动、招录到本市工作的。

3.本省、市老干部工作部门批准安置的离休干部。

4.因参加工作或工作调动将户口迁出,本人或直系亲属在本市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离退休人员。

5.在蓉全日制普通高校当年统招就读的学生。

6.原本市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7.在本市各类用人单位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大专毕业生。

8.博士后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

9.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确定的高层次人才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

(二)军队安置、家属随军人员

1.符合安置条件进入本市的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及其随调随迁配偶、子女。

2.符合安置条件进入本市的军队退役士兵。

3.符合安置条件进入本市的随军家属。

4.符合安置条件进入本市的军队离退休干部、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及其配偶和子女。

(三)投靠、收养人员

1.与本市人员结婚满3年的。

2.未成年人投靠父亲或母亲的。

3.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需投靠本市成年子女的。

4.被本市户籍人员依法收养的未成年人。

5.父母因工作调动到青藏高原地区,未成年子女因不适应高原气候无法随身抚养,需迁回父母原户籍地由本市直系亲属抚养的。投靠、收养申请入户的,应在本市拥有合法稳定住所。

(四)国(境)外来蓉定居人员

1.未取得外国国籍或永久居留权,回国恢复户口的原本市户籍人员。

2.取得《华侨回国定居证》的华侨。

3.取得《批准定居港澳地区的原内地居民回内地定居通知书》的港、澳地区居民,取得《批准定居通知书》和《台湾居民定居证》的台湾地区居民。

4.外国人取得中国国籍的。

(五)原户籍在本市的刑满释放人员,可申请恢复户口。

第四条 符合以下我市人才引进条件之一的人员,经相关部门认定,可申请将户口迁入本市。

(一)45周岁以下的全日制普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申请迁入本市;35周岁以下的普通全日制大学专科学历毕业生可申请迁入成都东部新区、近郊区。(含境外取得同等学历的人员)

(二)“蓉城人才绿卡”持卡人。

(三)在本市同一用人单位连续缴纳社保2年以上的技能人才;在本市同一用人单位连续缴纳社保1年以上的45周岁以下中级职称及以上专业技术人才。

(四)其他符合我市人才引进和激励相关政策的人员。

第五条 取得积分入户资格的人员,按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入户管理相关规定,可申请将户口迁入本市。

第六条 市公安局负责统筹协调户籍迁入服务管理工作,制定本办法实施细则。

组织部门负责深入实施人才引进发展战略,制定引进人才方向及实施规范。

市人社局负责办理高校毕业生学历入户、技能、专业技术人才的入户和认证工作,配合做好户籍迁入相关工作。

其他涉及部门(市退役军人局、市委老干部局、市民政局、市住建局、市政府侨办等部门及其分支机构、派出机构)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做好审核及服务管理相关工作。

第七条 申请人不得伪造、编造或者使用伪造、编造、虚假的申请材料,不得做出虚假承诺,一经查实,取消当次申请资格;已办理入户的,予以注销,退回原籍。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八条 本办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原有户籍迁入登记管理政策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照本办法执行。

2023落户成都户口需要什么条件

法律主观:

近来有许多人都对 成都 市上 户口 需要什么条件是什么比较感兴趣,但其实大多数人对成都市上户口需要什么条件是什么都不太了解, 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资料,希望可以给大家带来帮助。 一、基础指标及分值 1、合法稳定就业。持 证人 与在蓉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劳动(聘用)合同并连续工作满6个月的( 试用期 除外),或持有登记地址在蓉的工商 营业执照 连续经营满6个月并依法 纳税 的,积10分。 2、合法稳定住所。持证人在蓉实际居住,拥有合法产权住房的,按照面积计算积分,最高不超过40分;租赁住房在当地房管部门办理了租赁登记备案的,积5分。 3、参加社会保险。凡符合合法稳定就业条件的持证人在我市按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并按月缴费的,每年最高积12分。其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 医疗保险 满6个月的分别积3分;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满12个月的分别积6分。 4、连续居住年限。 居住证 持有人在本市连续居住且办理居住证证件 签注 的,每满一年积5分。 二、导向指标 1、区域导向指标。持证人在本市中心 城区 (包含 锦江区 、 青羊区 、 成华区 、 武侯区 、 金牛区 、 高新区 )以外区域居住的,每满一年加10分。其中,在重点发展区域居住的,每满一年加20分。 2、急需紧缺人才和职业(工种)目录指标。持证人符合本市年度公布的急需紧缺人才和职业(工种)目录的,加20分。 三、积分规则及标准分值 积分规则 持证人的任一项基础指标分值不能为0,否则取消积分资格。 持证人的总积分等于基础指标和导向指标积分之和。 标准分值 标准分值为120分。居住证总积分达到标准分值,具备申请积分入户的资格。 相信大家看完以上小编整理的有关成都市上户口需要什么条件是什么的相关内容,对这一问题也有了更加全面的了解,如果大家还有什么疑问的话,也可以带上相关资料和证件到相关机构部门进行进一步的咨询和了解。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到进行在线咨询,这里有专业律师为您服务。

北京研究生落户新政策2023是什么?

北京研究生落户新政策2023如下:

1、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或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2、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政府奖励的人员。

3、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项目、国家重要科技计划项目和本市重大科技项目负责人及其团队核心成员。

4、列入省部级及以上人才培养计划的人选。

5、在本市重点支持的产业和领域中担任经营管理职务且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人员。

6、本市金融、贸易、航运等现代服务业重点机构,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

7、本市重点引进机构、项目或做出重大贡献的企业紧缺急需的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

8、本市重点产业发展紧缺急需、取得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或取得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证书且获得国家及省部级以上技能竞赛奖励的高技能人才。

9、本市文化艺术、体育、传统医学、农业技术及其他特殊行业紧缺急需的专门人才。

北京人才引进落户流程2023:

1、准备办理资料

北京人才落户办理流程首先要做的就是准备好办理资料,主要包含的证件资料有:申请人的身份证、学位证、专业证书、引进人才审批表等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2、调档案

将以上材料准备好以后,接着带着以上资料到人事局开具商调函,然后拿着商调函到档案所在地申请档案调离,之后先将档案调到北京。

3、办理迁入证明

档案调离到北京以后,等待人事局的批准之后去取调令。调令拿到后,到所在区公安局办理《准予迁入证明》。

4、办理户口迁出

拿着《准予迁入证明》到你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办理好后就到北京所在区的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就行了。

四川成都引进博士人才政策

成都博士落户所享受的待遇:

1、子女入学享有政策规定的特殊优惠政策;

2、就业创业有相应的补助资金。

成都博士后落户注意事项:

1、省内居民办理迁移前,必须到居住地派出所进行居住登记;

2、入集体户的,应在本市无住房;

3、前往落户地公安办证中心办理。

一、成都人才落户的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在人事档案转入后可申请办理落户:

1、在国(境)外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并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人员。

2、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以上人员。

3、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

以上人员中博士研究生、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不超过55周岁,硕士研究生、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不超过50周岁,本科学历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及以上含留学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一级条件之一的人员。具有本科学历含留学人员、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条件之一的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以上人员如符合本通知第一条规定的条件,可按该条件申请办理落户。申请人应当按照公安机关告知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落户手续。

二、申请材料包括:

1、《新引进人才补贴申请表》;

2、毕业证书;

3、学历验证认证报告,申请人户口簿;

4、申请人身份证;申请人金融社保卡;

5、申请人社保清单1份。

三、《成都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行动计划》规定

1、鼓励青年人才来蓉落户

具有普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青年人才,凭毕业证来蓉即可申请办理落户手续。在本市同一用人单位工作2年及以上的技能人才,可凭单位推荐、部门认定办理落户手续。

2、保障人才住房

加大人才公寓保障力度,对急需紧缺人才提供人才公寓租赁服务,租住政府提供的人才公寓满5年按其贡献可以不高于入住时市场价格购买该公寓。在产业新城建设配套租赁住房,由各区(市)县政府根据企业和项目情况,按市场租金的一定比例提供给产业高技能人才租住。鼓励用人单位按城市规划与土地出让管理有关规定自建人才公寓,提供给本单位基础人才租住。外地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来蓉应聘,可提供青年人才驿站,7天内免费入住。

法律依据: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户籍迁入登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第三条符合以下国家规定条件之一的人员,可申请将户口迁入本市。

(一)调动、安置、招录人员

1.组织、人社部门批准公选、公招、录用、调动到本市机关、事业单位的。

2.中央、本省在蓉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按权限调动、招录到本市工作的。

3.本省、市老干部管理局批准安置的离休干部。

4.因参加工作或工作调动将户口迁出,本人或直系亲属在本市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离退休人员。

5.本市全日制普通高校当年统招的学生。

6.原本市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7.在本市落实了工作单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大专毕业生。

(二)军队安置、家属随军人员

1.符合安置条件进入本市的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及其随调随迁配偶、未参加工作的子女。

2.符合安置条件进入本市的军队退役士兵。

3.符合安置条件进入本市的随军家属。

4.符合安置条件进入本市的军队离退休干部、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及其配偶和子女。

(三)投靠、收养人员

1.与本市人员结婚且在本市连续居住满3年的。

2.未成年人投靠父亲或母亲的。

3.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且身边无子女,需投靠成年子女的。

4.被本市户籍人员收养的未成年人,且办理了合法收养手续的。

5.父母因工作调动到青、藏等高原地区,未成年子女因不适应高原气候无法随身抚养,需迁回父母原户籍地由本市直系亲属抚养的。

通过投靠、收养申请入户的,投靠人、被投靠人、收养人、被收养人及其直系亲属,其中一方应在本市拥有合法稳定住所。

(四)国(境)外来蓉定居人员

1.未取得外国国籍或永久居留权,回国恢复户口的原本市户籍人员。

2.取得《华侨回国定居证》的华侨。

3.取得《批准定居港澳地区的原内地居民回内地定居通知书》的港、澳地区居民,取得《批准定居通知书》和《台湾居民定居证》的台湾地区居民。

4.取得中国国籍的外国人。

(五)按照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确定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

(六)博士后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

(七)原户籍在本市的刑满释放人员,可申请恢复户口。

第四条符合以下我市人才引进条件之一的人员,可申请将户口迁入本市。

(一)全日制普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的。

(二)在国(境)外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的。

(三)在本市同一用人单位工作两年及以上的技能人才,经单位推荐、人社部门认定的。

(四)取得“蓉城人才绿卡”的人员,按规定申请入户。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的通知》

第六条引进人才安家补贴。对符合本办法第二条的重点企业新引进的符合《成都市企业引进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补贴目录》I、II、Ⅲ类条件之一的人才,从引进的次月起3年内,给予 3000元/人/月的引进人才安家补贴;符合《成都市企业引进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补贴目录》IV类条件之一,或符合《成都市人才开发指引(成都人才白皮书)》中紧缺度3星岗位要求的人才,从引进的次月起3年内,给予 2000元/人/月的引进人才安家补贴。

第七条企业引才补贴。对符合本办法第二条的重点企业通过猎头公司等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成功引进符合《成都市企业引进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补贴目录》和《成都市人才开发指引(成都人才白皮书)》中紧缺度 3 星的产业需求岗位要求的人才,按其支付给猎头公司等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服务费的50%给予企业引才补贴,同一企业同一年度内申请企业引才补贴最高不超过10万元。

第八条专业技术职称提升奖励。符合本办法第二条重点企业新培育并取得工程系列、自然科学系列副高级、正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并被所在企业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分别按3000元/人、6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专业技术职称提升奖励。通过同级转评专业、先评高后评低、职称融通等方式取得的职称,不享受专业技术职称提升奖励政策。

2023年常州人才补贴最新政策,博士硕士本科申请方法

各大城市为了吸引人才或者让当地大学毕业生直接留下来发展,相继发布了人才补贴政策。那么2021年常州人才补贴最新政策是什么?博士硕士本科申请方法有哪些?以下是我整理的2020年常州人才补贴最新政策相关内容。

一、常州市“龙城英才计划”企业紧缺人才资助政策

政策依据:《市人社局 市人才办关于加快“龙城英才计划”企业紧缺人才引进的实施办法》(常人社发[2018]277号)

资助标准:给予紧缺人才5-10万元购房补贴,给予引才企业6-30万元奖励。

申报条件:一是高学历类人才。企业引进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在常州市(包括金坛区)购买80平米住房的,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购房补贴,如企业引进的是博士研究生,给予企业6万元引才奖励;二是高薪酬类人才。区规上企业或高新技术企业引进的年计税薪酬在25万元以上的人才,在常州市(包括金坛区)购买80平米住房的,给予10万元购房补贴。给予企业6-30万元引才奖励。三是重点企业推荐类人才。被常州市列为重点项目、重点企业的,每年可推荐2名人才(不受学历、资历限止),在常州市(包括金坛区)购买80平米住房的,给予5万元购房补贴,可连续推荐5年。

二、金坛区企业人才引进培养资助(奖励)政策

政策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大企业人才引进培养资助(奖励)力度的实施意见》(坛政办发〔2015〕109号)

资助标准:企业引进的硕士(或45周岁以下副高职称)、博士研究生(或55周岁以下正高职称),三年内分别给予4.32万元、7.2万元专项资助和2400元健康津贴;企业在职人员取得硕士、博士学位,二年内分别给予1.92万元、2.88万元专项资助。企业在职人员获评正高、副高专业技术职称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万元、2000元;企业引进的55周岁以下高级技师,三年内给予3.6万元专项资助。企业在职人员获评高级技师、技师资格的,分别给予1万元、2000元奖励。金坛区级以上大师工作室主要带头人,三年内给予2.16万元专项资助。

申报条件:

1.企业引进的硕士以上(或副高以上职称)人才,须与企业签订3年以上(含三年)劳动合同,并且在金坛区缴纳社保;

2.企业在职人员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的,须与企业签订3年以上(含三年)劳动合同,并且在金坛区缴纳社保;

3.企业在职人员获评副高以上职称或技师以上资格的,须提供获评文件、评审表、职称证书。

4.企业引进的技师资格的人才,须与企业签订签订3年以上(含三年)劳动合同,并且在金坛区缴纳社保。

三、金坛区人才安居和人才落户支持政策

政策依据:《鼓励各类人才扎根金坛就业创业政策》

资助标准:一是开辟人才落户绿色通道,只要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或五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或员级及以上职称)的各类人才,可申请落户金坛。二是实施人才安居工程,为落户金坛的各类人才发放购房补贴。对于在金坛城市规划区内购房(包括新建商品房和二手房)的全日制大专毕业生、本科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分别给予8万元、10万元、15万元、20万元购房补贴。

申报条件:

1.金坛户籍满1年,已婚的,配偶户口也迁入金坛;

2.在金坛工作满1年,并且基本养老保险缴纳满1年;

3.在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之间购房的;

4.所购商品房或二手房在城市规划区内;

5.本人及其产权共有人承诺5年内房产不上市交易,5年内户籍不迁出金坛。

四、其他支持政策

企业引进的优秀人才优先推荐申报常州市首席专家、常州市突出贡献人才、省“六大人才高峰”高层次人才、省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省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入选的给予相应配套资金奖励。

申报时间

企业人才引进培养资助(奖励)申报每年受理一次。每年7月1日至9月30日,由用人单位统一将申报材料报区人社局,逾期不再受理。已申请资助还没有发放满三年的,需提供报备表申请拨付当年度资助。

申报材料

一人才引进专项资助申请

1.《常州市金坛区企业人才引进专项资助申请表》、《常州市金坛区企业人才引进专项资金使用承诺书》。

2.证明材料:申请人学历学位证书(海外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书;申请人身份证(或护照)。

3.专项资助资金一次申请,分三年拨付。

二在职培养专项资助申请

1.《常州市金坛区企业在职培养专项资助申请表》、《常州市金坛区人才引进专项资金使用承诺书》。

2.证明材料:申请人学位证书(海外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书;申请人身份证(或护照)。

3.专项资助资金一次申请,分二年拨付。

三在职培养奖励申请

1.《常州市金坛区企业在职培养奖励申请表》。

2.证明材料: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书;申请人身份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国家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单位聘用证书;职称公布文件、评审表。

四企业在站博士后资助申请

1.《常州市金坛区企业在站博士后资助申请表》。

2.证明材料:申请人学历学位证书、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备案证明、联合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协议书。

3.专项资助资金一次申请,分二年拨付。

五企业优秀人才评选表彰奖励申请

1.《常州市金坛区企业优秀人才表彰奖励申请表》

2.证明材料: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股权证明)、获表彰文件、证书。

以上人才资助申报材料需提交纸质申请表一式三份,可以在中国金坛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区人社局信息公开目录中下载。证明材料一份,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现场审核后带回,复印件作为申报资助存档材料。

“企业优秀高技能人才”、“金沙名技师工作室”、“企业高技能人才培养试点企业”的奖励和资助另行通知。

四、申报和审批程序

1.申报人备齐申报材料后报所在企业先审核并提出推荐意见。

2.企业审核后将申报表、承诺书、证明材料(包括原件和复印件)报区人社局初审。

3.区人社局初审后报区人才办,经区人才办主任会议研究确定后,向社会公示。

4.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区人社局会同区财政局做好专项资金拨款事宜。

五、其他事项

1.用人单位要严格按照人才开发专项资金使用承诺书规定做好专项资金发放工作。高层次(高技能)人才未按协议要求服务满三年的,用人单位要及时报区人社局人才开发科,并办理专项资金退款手续。用人单位不得截留人才专项资金,对违反资金使用规定的除追回相应资金外,企业将被列入负面清单直至取消人才开发专项资金申请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用人单位在人才发生流动和申请拨付当年度专项资助时,须向区人社局人才开发科提交《常州市金坛区企业人才专项资金拨付报备表》,否则将暂停资金拨付。

3.引进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未按协议要求服务满三年,中途离职、更换单位的不再享受金坛区企业人才引进资助的相关政策。

4.企业引进的各类人才在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期间,在金坛区城市规划区内购买首套房的,按照《印发等4个文件的通知》(坛人才发〔2018〕3号)文件精神给予购房补贴。

5.金坛区企业人才引进资助工作责任部门为金坛区人社局人才开发科(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地址:金坛区金坛大道150号(五楼507、508),电话:82826851。

深圳落户条件2023年新规

深圳入户条件最新政策2023年有:积分入户、纳税入户、投靠父母、招工招干和博士后入户等。

一、积分入户

同时具备以下基本申请条件的人员,可向我市公安机关提出积分入户申请:年龄男性在55周岁以下,女性在50周岁以下;持有有效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拥有深圳市合法产权住房(或在深圳市租赁住房)并依法按时参加深圳市社会养老保险年限均已满5年;未参加过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

二、纳税入户

1、身份和纳税条件须符合以下之一: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300万元以上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60万元以上的个人独资企业所有人,或以本人投绝败歼资份额占企业实收资本的比例分摊企业纳税额累计在60万元以上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出资(合伙)人。

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并冲税额累计在30万元以上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累计24万元以上的在深圳合法就业个人。除合法就业个人外,其他申请人须最近连续3年在同一企业,一直具备与申请事由相适应的身份资格。

2、年龄不超过50周岁。纳税额超过规定1倍以上的,迁户年龄可放宽至55周岁以下(不包含55周岁)。

3、申请人户口簿“服务处所”栏反映申请人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部、委、办、局)工作人员的,收取所在单位开具的非在编枯伏且同意户口迁出的证明,或变更户口簿“服务处所”信息。

4、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

相关新闻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134-0858-9752

在线咨询: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30-18:30,节假日休息

关注微信
关注微信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