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落户最新政策2023
2023年成都买房落户政策如下:
2014年6月1日后(含6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前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
在成都市行政区域购买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并在我市依法参加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市外人员,房屋交付使用后,可在房屋所在地申请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户口。
购买商品住房时间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系统中记录的定购、拟定合同、已售(备案)时间中最早者为准,购买二手住房时间以成都住房租赁交易平台中记录的合同签订时间、房屋买卖过户登记时间中最早者为准。
2014年6月1日前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
在我市购买商品住房面积在70平方米以上的市外人员,房屋交付使用后,可在房屋所在地申请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的户口,迁入人员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低于上年度我市城镇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水平。
购买商品住房时间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系统中记录的合同备案时间为准,购买二手住房时间以在房管部门进行房产买卖过户登记的时间为准。
办理落户的材料
1、房屋产权人填写《入户申请表》。
2、产权人和入户人员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产权人系夫妻的提供结婚证、父母和未成年子女共有的提供亲属关系佐证材料。
4、《房屋信息查询记录》(30天内有效)。
5、2014年6月1日后至2017年12月31日前购房的,提供房屋产权人缴纳满1年的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明细查询单。
6、配偶随迁的提供结婚证、未成年子女随迁的提供亲属关系佐证材料。
7、《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
成都青白江落户条件2023
1、申请人为中等及中等以下收入家庭的,家庭人口应当2人及以上,主申请人要具有中心城区城镇户口。单身居民申请的,应年满35周岁。
2、申请人为新就业职工的,应当具有中心城区城镇户口,在中心城区工作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
3、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应当具有本市非中心城区城镇户口或持有成都市居住证,主申请人在中心城区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并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
2023年青岛人才补贴最新政策,博士硕士本科申请方法
各大城市为了吸引人才或者让当地大学毕业生直接留下来发展,相继发布了人才补贴政策。那么2021年青岛人才补贴最新政策是什么?博士硕士本科申请方法有哪些?以下是我整理的2020年青岛人才补贴最新政策相关内容。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推进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和“双招双引”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发挥人才在产业集群发展中的支撑和引领作用,加快引进服务蓝谷主导产业发展和建设国际海洋创新高地的各类产业人才,结合蓝谷实际,制订如下政策。
01
实行更具竞争力的人才引进培养政策
1. 实施顶尖人才奖补政策。充分发挥诺贝尔奖获得者、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以及中国或发达国家院士等顶尖人才对产业发展的示范和带动作用,对在蓝谷注册的企业新自主培养或全职新引进的顶尖人才,3年内按照20%、30%、50%的比例给予500万元安家补贴;对柔性新引进的顶尖人才,连续3年按照其上年度在蓝谷纳税劳动报酬(作为第一大股东或企业法人代表的,按照企业在蓝谷纳税额与个人占股比例之积)的30%给予奖励。
2. 加大领军人才引进力度。对在蓝谷注册的企业新自主培养的国家“*”专家、山东省泰山产业领军人才、青岛市创业创新领军人才分别给予100万元、30万元、30万元一次性安家补贴,给予新自主培养的山东省泰山产业技能类领军人才20万元一次性安家补贴。对在蓝谷注册的企业柔性新引进的国家“*”专家、山东省泰山产业领军人才、青岛市创业创新领军人才,连续3年按照其上年度在蓝谷纳税劳动报酬的30%给予奖励。
3.实施人才经济贡献奖励。充分发挥产业人才在产业集群发展中的驱动作用,按照人才经济贡献给予奖励。对在蓝谷区域内新注册的涉海产业及蓝谷重点支持产业领域企业(实缴注册资本3000万元以上或蓝谷年度财力贡献50万元以上)和金融机构中连续工作6个月以上且年度应纳税所得额30万元以上的人才,连续3年按照该人才上一年度所形成的蓝谷财力贡献的100%给予奖励,每人每年最高奖励200万元,每个企业或机构每年奖励人数不超过10人,单个企业或机构的奖励对象年度奖励金额不超过当年该企业或机构对蓝谷财力贡献的30%。
02
打造更加系统完备的人才培养发展平台
4.支持产学研用平台建设。鼓励蓝谷企业及科研院所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流动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专家工作站等引才平台。对蓝谷新批准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不含分站)、流动站(不含分站)、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市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市专家工作站的企业或科研院所,一次性分别奖励50万元、50万元、20万元、10万元、10万元建站(基地)资助。被评为青岛市优秀专家工作站或取得优秀成果奖的,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奖励,被评为省级(国家级)专家服务基地的,按照省、国家级扶持资金1:0.5比例进行配套。
5.鼓励特色人才集聚平台不断发展壮大。加快建设海内外引才引智工作站、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工作站等引才载体,对蓝谷企业、高校、科研院所或社会组织新设立的经青岛市主管部门认可的海内外引才引智工作站、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工作站,按照青岛市扶持资金1:1比例给予配套经费支持。
03
构建更加活跃的招才引智工作机制
6.激发用人主体引才育才活力。设立“蓝谷聚才用才”示范单位和“蓝谷爱才育才”先进单位荣誉奖项,鼓励用人单位自主开展各类人才引进、培育计划,对新自主培养顶尖人才的蓝谷企业,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新自主培养国家“*”专家、山东省泰山产业领军人才的蓝谷企业,分别按照每人20万元、10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
7.发挥企业引才聚才主体作用。充分发挥企业在产业人才引进中的主导作用,对蓝谷企业新引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的,每引进一人给予企业3000元、5000元奖励,新引进副高及以上职称人才的按照引进博士研究生奖励标准执行。
8.鼓励社会中介机构深度参与招才引智。充分发挥市场在人才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对引进全职顶尖人才、国家“*”专家、山东省泰山系列工程人选及相应层次优秀人才落户蓝谷企业的机构和个人,根据青岛市评定结果,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10万元奖励;引进相应称号专家主持的研发团队、高新技术企业的,分别按上述标准2倍给予奖励。
04
打造更加完善的人才保障服务体系
9. 加大人才安居保障力度。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多层次广覆盖人才安居保障体系。租赁型人才公寓实现“拎包入住”,首个租期租金不高于同区域住房市场租金的60%,第二个租期租金不高于同区域住房市场租金的80%,产权型人才公寓销售价格不高于销售时点同区域商品住房售价的80%。院士、国家“*”专家、山东省泰山系列工程人选等省级及以上高层次人才可享受最高180平方米的人才公寓,连续3年免租。新引进的派遣期内全日制本科、硕士、博士研究生,按照本科每月500元、硕士每月800元、博士每月1200元的标准(紧缺专业硕士研究生1200元/月,紧缺专业博士研究生1500元/月),发放最高不超过3年的住房补贴。对新引进的来蓝谷创新创业的硕士、博士研究生,在蓝谷购买首套商品房的,给予10万元、15万元安家费用补贴。
10.完善一站式人才服务体系。打造线上和线下一体化人才服务平台,实行人才服务事项“一个窗口受理、一次性告知、一站式办结”。建立健全人才服务专员制度,与人才保持密切联系,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及时帮助协调解决实际问题。设立蓝谷高层次人才服务专窗,落实“青岛市高层次人才服务绿卡”制度,为高层次人才提供待遇落实、户籍办理、子女入学、就医保健等全方位、专业化服务。
05
附则
1.对各行业主管部门、产业事业部新引进的紧缺、急需重点人才以及蓝谷重点服务、建设的人才平台,可一事一议、特事特办。
2.本政策支持工商注册、财税关系均在蓝谷的独立法人企业和机构。对于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环境问题的企事业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对存在严重失信行为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事业单位,不享受以上扶持政策。企事业单位需承诺10年内不迁离注册及办公地址、不改变在本区的纳税义务、不减少注册资本。若被扶持单位违反承诺,将追回已经发放的扶持资金。
3.本政策内容与以往不一致的,以本政策为准。同一人员、企业、机构获得的相关奖励(资助)出现交叉、重叠的,按照“就高不重复”的原则进行奖励(资助)。本政策所称“以上”含本数。本政策执行期间,如遇国家、省、市政策调整,按上级新政策规定执行。
4.本政策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本政策由蓝谷管理局党群工作部负责解释。
成都2023年落户政策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成都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立足提升超大城市竞争力和全国创新人才高地的定位,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关于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相关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非本市户籍中国公民申请入户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符合以下国家规定条件之一的人员,可申请将户口迁入本市。
(一)调动、安置、招录、引进人员
1.组织、人社部门批准公选、公招、录用、调动到本市机关、事业单位和通过聘任制公务员公开招聘到本市机关(参照管理单位)工作的。
2.中央、本省在蓉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按权限调动、招录到本市工作的。
3.本省、市老干部工作部门批准安置的离休干部。
4.因参加工作或工作调动将户口迁出,本人或直系亲属在本市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离退休人员。
5.在蓉全日制普通高校当年统招就读的学生。
6.原本市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7.在本市各类用人单位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大专毕业生。
8.博士后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
9.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确定的高层次人才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
(二)军队安置、家属随军人员
1.符合安置条件进入本市的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及其随调随迁配偶、子女。
2.符合安置条件进入本市的军队退役士兵。
3.符合安置条件进入本市的随军家属。
4.符合安置条件进入本市的军队离退休干部、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及其配偶和子女。
(三)投靠、收养人员
1.与本市人员结婚满3年的。
2.未成年人投靠父亲或母亲的。
3.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需投靠本市成年子女的。
4.被本市户籍人员依法收养的未成年人。
5.父母因工作调动到青藏高原地区,未成年子女因不适应高原气候无法随身抚养,需迁回父母原户籍地由本市直系亲属抚养的。投靠、收养申请入户的,应在本市拥有合法稳定住所。
(四)国(境)外来蓉定居人员
1.未取得外国国籍或永久居留权,回国恢复户口的原本市户籍人员。
2.取得《华侨回国定居证》的华侨。
3.取得《批准定居港澳地区的原内地居民回内地定居通知书》的港、澳地区居民,取得《批准定居通知书》和《台湾居民定居证》的台湾地区居民。
4.外国人取得中国国籍的。
(五)原户籍在本市的刑满释放人员,可申请恢复户口。
第四条 符合以下我市人才引进条件之一的人员,经相关部门认定,可申请将户口迁入本市。
(一)45周岁以下的全日制普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申请迁入本市;35周岁以下的普通全日制大学专科学历毕业生可申请迁入成都东部新区、近郊区。(含境外取得同等学历的人员)
(二)“蓉城人才绿卡”持卡人。
(三)在本市同一用人单位连续缴纳社保2年以上的技能人才;在本市同一用人单位连续缴纳社保1年以上的45周岁以下中级职称及以上专业技术人才。
(四)其他符合我市人才引进和激励相关政策的人员。
第五条 取得积分入户资格的人员,按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入户管理相关规定,可申请将户口迁入本市。
第六条 市公安局负责统筹协调户籍迁入服务管理工作,制定本办法实施细则。
组织部门负责深入实施人才引进发展战略,制定引进人才方向及实施规范。
市人社局负责办理高校毕业生学历入户、技能、专业技术人才的入户和认证工作,配合做好户籍迁入相关工作。
其他涉及部门(市退役军人局、市委老干部局、市民政局、市住建局、市政府侨办等部门及其分支机构、派出机构)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做好审核及服务管理相关工作。
第七条 申请人不得伪造、编造或者使用伪造、编造、虚假的申请材料,不得做出虚假承诺,一经查实,取消当次申请资格;已办理入户的,予以注销,退回原籍。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八条 本办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原有户籍迁入登记管理政策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照本办法执行。
四川成都引进博士人才政策
成都博士落户所享受的待遇:
1、子女入学享有政策规定的特殊优惠政策;
2、就业创业有相应的补助资金。
成都博士后落户注意事项:
1、省内居民办理迁移前,必须到居住地派出所进行居住登记;
2、入集体户的,应在本市无住房;
3、前往落户地公安办证中心办理。
一、成都人才落户的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在人事档案转入后可申请办理落户:
1、在国(境)外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并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人员。
2、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以上人员。
3、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
以上人员中博士研究生、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不超过55周岁,硕士研究生、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不超过50周岁,本科学历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及以上含留学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一级条件之一的人员。具有本科学历含留学人员、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条件之一的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以上人员如符合本通知第一条规定的条件,可按该条件申请办理落户。申请人应当按照公安机关告知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落户手续。
二、申请材料包括:
1、《新引进人才补贴申请表》;
2、毕业证书;
3、学历验证认证报告,申请人户口簿;
4、申请人身份证;申请人金融社保卡;
5、申请人社保清单1份。
三、《成都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行动计划》规定
1、鼓励青年人才来蓉落户
具有普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青年人才,凭毕业证来蓉即可申请办理落户手续。在本市同一用人单位工作2年及以上的技能人才,可凭单位推荐、部门认定办理落户手续。
2、保障人才住房
加大人才公寓保障力度,对急需紧缺人才提供人才公寓租赁服务,租住政府提供的人才公寓满5年按其贡献可以不高于入住时市场价格购买该公寓。在产业新城建设配套租赁住房,由各区(市)县政府根据企业和项目情况,按市场租金的一定比例提供给产业高技能人才租住。鼓励用人单位按城市规划与土地出让管理有关规定自建人才公寓,提供给本单位基础人才租住。外地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来蓉应聘,可提供青年人才驿站,7天内免费入住。
法律依据: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户籍迁入登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第三条符合以下国家规定条件之一的人员,可申请将户口迁入本市。
(一)调动、安置、招录人员
1.组织、人社部门批准公选、公招、录用、调动到本市机关、事业单位的。
2.中央、本省在蓉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按权限调动、招录到本市工作的。
3.本省、市老干部管理局批准安置的离休干部。
4.因参加工作或工作调动将户口迁出,本人或直系亲属在本市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离退休人员。
5.本市全日制普通高校当年统招的学生。
6.原本市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7.在本市落实了工作单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大专毕业生。
(二)军队安置、家属随军人员
1.符合安置条件进入本市的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及其随调随迁配偶、未参加工作的子女。
2.符合安置条件进入本市的军队退役士兵。
3.符合安置条件进入本市的随军家属。
4.符合安置条件进入本市的军队离退休干部、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及其配偶和子女。
(三)投靠、收养人员
1.与本市人员结婚且在本市连续居住满3年的。
2.未成年人投靠父亲或母亲的。
3.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且身边无子女,需投靠成年子女的。
4.被本市户籍人员收养的未成年人,且办理了合法收养手续的。
5.父母因工作调动到青、藏等高原地区,未成年子女因不适应高原气候无法随身抚养,需迁回父母原户籍地由本市直系亲属抚养的。
通过投靠、收养申请入户的,投靠人、被投靠人、收养人、被收养人及其直系亲属,其中一方应在本市拥有合法稳定住所。
(四)国(境)外来蓉定居人员
1.未取得外国国籍或永久居留权,回国恢复户口的原本市户籍人员。
2.取得《华侨回国定居证》的华侨。
3.取得《批准定居港澳地区的原内地居民回内地定居通知书》的港、澳地区居民,取得《批准定居通知书》和《台湾居民定居证》的台湾地区居民。
4.取得中国国籍的外国人。
(五)按照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确定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
(六)博士后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
(七)原户籍在本市的刑满释放人员,可申请恢复户口。
第四条符合以下我市人才引进条件之一的人员,可申请将户口迁入本市。
(一)全日制普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的。
(二)在国(境)外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的。
(三)在本市同一用人单位工作两年及以上的技能人才,经单位推荐、人社部门认定的。
(四)取得“蓉城人才绿卡”的人员,按规定申请入户。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的通知》
第六条引进人才安家补贴。对符合本办法第二条的重点企业新引进的符合《成都市企业引进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补贴目录》I、II、Ⅲ类条件之一的人才,从引进的次月起3年内,给予 3000元/人/月的引进人才安家补贴;符合《成都市企业引进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补贴目录》IV类条件之一,或符合《成都市人才开发指引(成都人才白皮书)》中紧缺度3星岗位要求的人才,从引进的次月起3年内,给予 2000元/人/月的引进人才安家补贴。
第七条企业引才补贴。对符合本办法第二条的重点企业通过猎头公司等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成功引进符合《成都市企业引进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补贴目录》和《成都市人才开发指引(成都人才白皮书)》中紧缺度 3 星的产业需求岗位要求的人才,按其支付给猎头公司等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服务费的50%给予企业引才补贴,同一企业同一年度内申请企业引才补贴最高不超过10万元。
第八条专业技术职称提升奖励。符合本办法第二条重点企业新培育并取得工程系列、自然科学系列副高级、正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并被所在企业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分别按3000元/人、6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专业技术职称提升奖励。通过同级转评专业、先评高后评低、职称融通等方式取得的职称,不享受专业技术职称提升奖励政策。
杭州落户条件2023年新规
2023年杭州落户条件新规如下:
1、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
2、年龄在45周岁以下。
3、在杭州工作并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
4、由工作单位正常缴纳1个月社保。
满足以上4个条件,可人才引进落户杭州,如果是毕业2年内,可先落户后就业,无需社保,直接落户杭州。
福利补贴介绍:
1、生活贺搏补贴: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毕业2年内,在杭州工作可申请1万元的生活补贴。
2、租房补贴: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毕业7年内,在杭州工作可申请每个月400-1400元的租房补贴。
3、人才居住证: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在杭州工作,可申请办理杭州引进人才居住证,免社保摇车牌,孩子可在杭州以三表生优先录取上学。
2023年杭州落户条件新规如下:
1、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
2、年龄在45周岁以下。
3、在杭州工作并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
4、由工作单位正常缴纳1个月社保。
满足以上4个条件,可人才引进落户杭州,如果是毕业2年内,可先落户后就业,无需社保,直接落户杭州。
福利补贴介绍:
1、生活补贴: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毕业2年内,在杭州工作可申请1万元的生活补贴。
2、租房补贴: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毕业7年内,在禅败祥杭州工作可申请每个月400-1400元的租房补贴。
3、人才居住证: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在杭州工作,可申请办理杭州引进人才居住枯段证,免社保摇车牌,孩子可在杭州以三表生优先录取上学。
上海入户条件最新政策2023年
2023年上海入户分为上海居转户、应届生落户上海、留学生落户上海、人才引进落户、夫妻投靠五种内心,具体政策如下:
一、上海居转户
1、居住证、社保缴纳、个税缴纳的时间,全部需要累计满84个月。
2、社保个税要按照上升趋势缴纳,其中第一个年至第四个年,基数按照1倍以上缴纳;第4个年开始,按照1、3倍基数及以上缴纳。
3、所持中级职称/资格证必须和岗位及专业对应匹配。
二、应届生落户上海
1、清北复交,同济,华师大六所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可以直接落户。
2、一流建设高校应届硕士不分专业可以直接落户。
3、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建设学科应届硕士可以直接落户。
4、所有大学的应届博士都可以直接落户。
5、上海所有高校应届硕士可以直接落户。
6、上海“双一流”建设高校的本科应届毕业生,在五大新城,南北地区,重点转型地区用人单位工作的可以直接落户。
7、其他应届生,根据应届生打分政策,满足72也可以落户。
三、留学生落户上海
海外学士以上毕业回国2年内到上海工作,根据政策缴纳一定时间一定基数的社保是可以直接落户的:
1、世界排名前50学校留学生,直接落户上海。
2、世界排名前51-100学校留学生,缴纳6个月社保不限基数。
3、国内任意本科+国外高水平大学硕士、国内双一流本科+国外任意大学硕士、国外高水平大学本科,缴纳半年1倍社保。
4、国内非双一流本科+国外非高水平大学硕士、国外非高水平大学本科,缴纳1年1、5倍社保。
5、留学生创业落户,缴纳半年1倍社保。
四、人才引进落户
重点机构工作,有本科学历加学位证书或二级职业资格或技师,并且是该重点机构的核心骨干成员,有两年以上相应工作经历,交满2年2倍社保硕士学历学位在单位工作满1年,本科学历学位在单位工作满2年,社保缴费基数要高于同行业、同岗位平均水平。
五、夫妻投靠
跟上海人结婚满10年,年满35周岁,可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家庭必须有上海房产且所有产权人同意外地方落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