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户籍证明

1.微信搜索“成都公安微户政”并关注成都公安微户政公众号;

2.进入公众号后,点击菜单栏中的“微户政”即可进入成都公安微户政办理大厅;

3.进入办事大厅后点击界面中的“开具户籍相关证明”;

4.进入问答界面后按个人情况如实选择,系统提示满足业务办理条件后,点击“申请办理”;

5.进行登录注册后,如实填写预约信息即可申请预约。

成都上户口需要什么材料

法律主观:

由于网络的飞速发展,信息传播越来越广泛,当人们在生活、工作中遇到不懂的问题,只需要在网上就能学习了解,今天 小编就给大家来讲解关于 成都 上 户口 需要什么资料方面的内容,希望可以让大家清楚这方面的内容,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 购房入户–购买 商品房 或二手房 1、《入户申请表》 2、入户人员 户籍 证明(或户口簿)、入户人员 居民身份证 3、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不能反映亲属关系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4、入住证明或门牌号证明 5、 房屋产权证 或经房管部门备案的 购房合同 、一次性缴款发票或按揭合同、连续6个月以上的按揭银行交款凭据(原件和复印件)、房管局《房屋信息摘要 》 前置条件:在我市中心 城区 购买商品房或二手房面积在70平方米以上,并且实际居住的市外人员,可申请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的 常住户口 。 且迁入人员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低于上年度我市城镇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28平米/人)水平。 二、 暂住入户–在我市暂住满2年入户 1、《入户申请表》 2、IC卡 暂住证 (含 居住证 )(原件和复印件) 3、入户人员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不能反映亲属关系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5、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6、省、市、区 社保 部门出具最近两年的城镇职工基本 养老保险 (含综合社会保险)明细表(原件) 前置条件:在我市暂住满2年,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市外人员,可申请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且迁入人员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低于上年度我市城镇保障对象的住房困难标准(16平米/人)。 三、 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人员入户 1、《入户申请表》; 2、毕业证或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省人事厅、市人事局或 高新区 人事局出具的进入成都市五城区及高新区人员联系函(原件); 4、入户人员户籍证明(原件)或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5、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6、住房证明或入户地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7、申请配偶、未成年子女随迁或投靠。 前置条件: 在我市中心城区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中级技术职称或技师以上职业资格的,在 郊区 (市)县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初级技术职称或高级技工职业资格的,以及因经济建设需要引进的各类人才,年龄45周岁以下(特殊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并在我市已落实工作单位的市外人员。 四、 投资入户 1、《入户申请表》; 2、投资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企业 营业执照 (原件和复印); 4、企业 税务登记证 (原件和复印件); 5、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报告(原件和复印件); 6、入户人员户籍证明(原件)或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7、申请配偶、子女随迁,提供亲属关系证明; 8、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前置条件:在我市中心城区投资50万元以上,在区(市)县城投资30万元以上的市外人员,可在本人合法固定住所所在地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且迁入人员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低于上年度我市城镇保障对象的住房困难标准(16平米/人)。 五、 纳税 入户 1、《入户申请表》; 2、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 4、企业税务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 5、纳税情况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6、入户人员户籍证明(原件)或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7、申请配偶、子女随迁,提供亲属关系证明; 前置条件:在我市中心城区兴办企业,向本市税务部门连续两年累计纳税达3万元或一年内纳税达2万元,可在本人合法固定住所所在地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且迁入人员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低于上年度我市城镇保障对象的住房困难标准(16平米/人)。 六、 经营入户 1、《入户申请表》; 2、商业用房、办公用房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不能反映亲属关系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5、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前置条件:在成都市一次性购买40万元以上的商业用房、办公用房的外地人员,也可申请办理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且迁入人员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低于上年度我市城镇保障对象的住房困难标准(16平米/人)。 七、 新生婴儿入户 1、《入户申请表》; 2、婴儿出生 医学证明 (原件) 3、 计划生育证 或 准生证 (原件) 4、父母亲 结婚证 (原件和复印件); 5、父(母)亲的居民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前置条件:计划内新生婴儿 八、 离(退)休人员投靠配偶、子女入户 1、《入户申请表》; 2、入户人员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离(退)休证(原件和复印件); 5、住房证明或入户地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前置条件:非本市五城区及高新区范围内的离、退休人员要求投靠户籍在本市的配偶、子女及随迁配偶和子女。 九、 无职业人员夫妻投靠入户 1、《入户申请表》; 2、投靠人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 结婚 证两本(原件和复印件); 4、住房证明或入户地户口簿及被投靠人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5、投靠方需提供无职业证明(失业证、待业证、下岗证等)(原件和复印件); 6、具有稳定生活来源证明(原件)。 前置条件:公民结婚后有固定住房和稳定生活来源,可投靠配偶迁入(含非农业人口投靠非农业人口、非农业人口投靠农业人口、农业人口投靠非农业人口,户口迁入后一律登记为非农业人口)。【注:如被投靠方系通过购房、暂住满2年、小城镇、投资、引资等入户本市的,投靠方需经5年后方可投靠】 综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成都上户口需要什么资料的解答,总的来说,对于成都上户口需要什么资料在我国现有的政策规定中就是这样了,如果还有疑问,可以咨询相关网站或者部门。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到进行在线咨询,这里有专业律师为您服务。

成都集体户口户籍证明怎么开

法律分析:户籍证明,一般是指“集体户”的居民,需要户籍资料时,凭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可打印户籍证明。一般常住居民凭户口本可对外办理各项事宜。

1、法定的户籍证明是指公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和户口本。如果是集体户,或身份证、或户口本遗失,则派出所可以出具“户籍证明”。

2、目前有些场合,需要户籍证明,可以凭本人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去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不收任何手续费,可能有些派出所会收取一定的工本费(一张纸)如果采用“鸿达”户籍管理系统的,则这个户籍证明叫“户籍证明书”,其他版本的也类似。户籍证明仅证明当事人的户籍,因此是不另贴像片的,但有个人像片在电脑内的,在打印户籍证明的同时,会打在证明书上。如果不注明有效期的话,该证明没有有效期限制,使用时还是以公安机关登记为准,并不是以提供的为准,这只能证明至申请的当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成都如何办理户口落户

成都落户如何办理相关流程

1、房屋产权人填写《入户申请表》;

2、产权人和入户人员的居民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产权人系夫妻、父母和未成年子女共有的,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房屋所有权证,房管部门1月内打印的房屋信息摘要,商品房买卖合同摘要(或个人及家庭房屋登记记录)(购商品住房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5、房屋所有权证,房管部门1月内打印的房屋信息摘要(购二手住房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6、社保部门A4纸打印的房屋产权人1年《个人养老保险实缴信息单》(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机关事业编制内职工提供《个人医疗基本信息单》和《医疗帐户明细查询单》,并在“个人医疗基本信息单”上加盖单位公章);省级社保除缴纳社会保险信息单外,还应提供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7、地址不一致或有变动的,提供辖区派出所出具的街门牌详址证明(原件);

8、申请配偶、未成年子女随迁提供:

(1)夫妻双方两本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2)独生子女证或出生医学证明,或由档案管理机关加盖印章的能反映亲属关系的个人档案,或公安机关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或法院裁决书、判决书等能证明亲属关系的法律文书。

成都落户怎么办理

法律分析:A、获取并填写表格:

方法一:网上下载后打印或直接到公安办证中心办理户口窗口领取《入户申请表》按照填表要求填写《入户申请表》

方法二:在网上按照填表要求填写《入户申请表》

B、提交材料:

方法一:到入户地的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市公安局办证中心受理户口窗口提交:

1、《入户申请表》;

2、入户人员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入户人员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申请配偶、未成年子女随迁的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入住证明(原件和复印件)5、房屋产权证及房管部门出具的《房产信息摘要》或经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一次性缴款发票(或按揭合同、近期连续6个月以上的按揭缴款凭据)(原件和复印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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