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二手房指导政策?

成都无论是购买新房还是二手房,都存在购买资格的问题,我们来看看具体政策:

一、户籍迁入成都市未满24个月的购房人,应在成都市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方可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

二、在全市范围内新购买的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3年后方可转让。

三、成都市户籍居民两人及以上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拥有2套以上(含2套)自由产权住房,或本市户籍居民成年单身家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拥有1套住房,不能在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成都高新区西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

成都二手房交易材料

一、卖方需要哪些材料

1、房屋证(复印件1份、产籍图4份);

2、契税证;

3、身份证(夫妻双方)(复印件2份);

4、夫妻双方户口簿(复印件1份);

5、结婚证(如丢失到原婚姻登记的民政部门补办,其他证明方式不被承认);

6、单身、离婚者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民事调节书或法院判决书,离婚未再婚证明;丧偶者提供购房证明、丧偶未再婚证明;未婚者提供未婚证明(复印件1份)。

二、买方需要哪些材料

1、成都二手房交易买方若是第二次买房,需要准备本人的身份证和房款即可,贷款的话需要收入证明。

2、成都二手房交易买方若是购房的话,为了享受契税优惠,需要准备的材料多:夫妻双方身份证明、户口本、结婚证(未婚出具未婚证明)、无房证明(首套房契税优惠)、收入证明(若房贷)即可。

另外,再啰嗦一句,买卖二手房,大家还是擦亮眼睛,交易的时候,买卖双方务必证件准备齐全,公平交易,诚实守信。

2022成都失业补助金最新通告?

一、成都失业补助金领取条件

1.已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

2.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按规定办理失业登记,有求职要求

二、领取流程

1.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后,到社保局办理;

2.单位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后,7日内到就业局失业保险处办理失业人员登记备案手册

3.经审核后,符合条件的,失业保险处签发《失业保险金核发通知书》,单位及时将其送达失业人员本人

4.失业人员在单位与其解除劳动关系的60日内,持《失业保险金核发通知书》、身份证原件、本人一寸免冠照片4张到就业局培训处、职介中心分别办理职业培训登记和求职登记

5.失业人员持《失业保险金核发通知书》、户口本、身份证原件、本人一寸免冠照片2张到其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和按月签领失业保险金

三、领取标准

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县、郫县、新津县按每人每月1050元执行。

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按每人每月966元执行。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其他失业保险待遇标准按规定作相应调整。

四、领取期限

15日内审核确认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资格和期限

五、领取材料

1.单位对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的处理意见(文件)

2.劳动合同的原件、复印件

3.失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同页正反面)

4.失业人员户口复印件(首页、本人页)

5.《失业保险金核发通知书》

6.本人一寸免冠照片6张

六、办理地点

用人单位参保所在地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成都市社保局

地址:成都市人民政府第四办公区(二环路北一段四号 营门口立交桥侧劳动保障大厦)

电话:028-87706992、028-87706993

龙泉驿区户籍可以买青羊区房子吗?

可以

在龙泉驿通过落户或者交社保都是可以获得购房资格,但是想在成都其他区域买房却不是所有城区都可以买的。龙泉驿区的户口和社保可以购买成都锦江、青羊、金牛、武侯、成华、龙泉驿、新都、郫都、温江、双流、高新西区等区域,却不能购买天府新区和高新南区。

成都落户区域划分?

1、成都共12区实行限购,分别为成都高新区(包括高新区南部园区和高新区西部园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

2、非限购十二区户籍,且不满足24月连续社保的购房人没有限购区的购房资格,具有高新区南部园区或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购房资格的购房人,可在各自区域购房,具有成都高新区西部园区、锦江、青羊、金牛、武侯、成华、龙泉驿、新都、温江、双流、郫都区等区域购房资格的购房人,可在此范围内任一区域购房。

成都2022年幼儿园入学条件?

  成都幼儿园报名条件:

  幼儿园实行秋季集中统一招生,优先招收年满3周岁(即出生日期在2018年9月1日—2019年8月31日)户籍在幼儿园服务范围内的幼儿入园;平时如有缺额,可随时补招。

  成都幼儿园招生原则:

  (一)坚持属地管理。按照学前教育市级统筹、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幼儿园招生工作由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二)坚持公开公平。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一步完善本区域内幼儿园招生公示制度,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信息。

  (三)坚持就近入园。幼儿园实行秋季集中统一招生,优先招收年满3周岁(即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间出生)户籍在幼儿园服务范围内的幼儿入园;平时如有缺额,可随时补招。

  (四)坚持免试入园。幼儿园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入园、编班测试,不得以开设特色班、实验班等形式变相遴选生源,不得拒绝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幼儿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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