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外地把户口迁移到成都需要哪些手续?
第一种情况:购房入户——购买商品房或二手房。
《入户申请表》。
入户人员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入户人员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不能反映亲属关系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入住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房屋产权证或经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一次性缴款发票或按揭合同、连续6个月以上的按揭银行交款凭据(原件和复印件)。
前置条件:在我市中心城区购买商品房或二手房面积在70平方米以上,并且实际居住的市外人员,可申请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且迁入人员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低于上年度我市城镇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28平米/人)水平。
第二种情况:暂住入户——在我市暂住满2年入户。
《入户申请表》。
IC卡暂住证(含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
入户人员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不能反映亲属关系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省、市、区社保部门出具最近两年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含综合社会保险)明细表(原件)。
前置条件:在我市暂住满2年,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市外人员,可申请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且迁入人员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低于上年度我市城镇保障对象的住房困难标准(16平米/人)。
第三种情况: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人员入户。
《入户申请表》。
毕业证或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省人事厅、市人事局或高新区人事局出具的进入成都市五城区及高新区人员联系函(原件)。
入户人员户籍证明(原件)或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住房证明或入户地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申请配偶、未成年子女随迁或投靠。
前置条件: 在我市中心城区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中级技术职称或技师以上职业资格的。
在郊区(市)县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初级技术职称或高级技工职业资格的,以及因经济建设需要引进的各类人才。
年龄45周岁以下(特殊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并在我市已落实工作单位的市外人员。
成都,简称蓉,四川省省会,中国西南地区的科技、商贸、金融中心和交通枢纽[1] ,国家重要的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商贸物流中心和综合交通枢纽。
【历史文化】:
据史书记载,大约在公元前5世纪中叶的古蜀国开明王朝九世时将都城从广都樊乡(双流)迁往成都,构筑城池;但依据现实挖掘的金沙遗址看来,成都建城史可以追溯到距今3200年前。
早期为百濮地,据《华阳国志》载: “越嶲郡会无为濮人居地,有濮人冢”,《史记 · 楚世家》说:“(楚武王)于是始开濮地面有之,建宁郡南有濮夷,濮夷无君长总统,各以邑落自聚,故称百濮也”。
取周王迁岐一年而所居成聚,二年成邑,三年成都而得名蜀都。蜀语成都二字的读音就是蜀都。成者毕也’终也,成都的含义就是蜀国终了的都邑,或者说最后的都邑。
公元前316年,秦国先后兼并蜀国、巴国,并设置蜀郡于成都。秦张仪、司马错筑太城(府南城),次年,张仪在太城以西筑少城(府西城)。
公元前256年,蜀郡太守李冰,吸取前人的治水经验,率领当地人民,主持修建了沿用至今著名的都江堰水利工程,并造石人作测量都江堰水则,是中国最早水尺。
秦末、汉初,成都取代关中而称“天府”。
户口:是住户和人口的总称,计家为户,计人为口。户口的载体为户籍(户口簿),是由公安机关户政管理机构所制作的,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
【功能】:
户口管理在国内带有浓厚的等级划分、阶级压迫色彩,因而具有明显的封建专制性。
近现代世界各国的户口管理,却是公民生活、公共服务、政府行政、国家司法等诸多领域不可或缺的运作基础:它是国家确认并依法保护被登记者合法权益的标志。
它所提供的法定证明和信息服务,是公民正常活动与交往必不可少的前提和基础;它是与社区、住户、人口相关的市镇管理和其他行政管理的必备基础。
其对身份、权利能力和责任能力等的认定和对管辖权划分的支撑,更是所有国家各项司法活动的必备基础。
它既以普遍登记对被登记人形成“被注视”的心理压力,从而可能有利于维护公共安全,还以人身辨认、核实查证、时空管控、促进邻里关系、组织居民自治自卫等多种方式有力支撑各项公共事业、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和公共安全工作。
都江堰落户需要什么条件?
外地非农业户口在都江堰市落户,需要正当的理由,如结婚,需要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个人申请书等材料。 办理流程如下:
1、到都江堰市相关派出所开具准迁证;
2、到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移证;
3、再到都江堰市相关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 《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都江堰户口转入成都条件?
在成都市行政区域购买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且在我市依法参加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市外人员,可在房屋所在地申请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户口。购买商品住房时间以在房管部门进行合同备案登记的日期为准,购买二手住房时间以在房管部门进行房产买卖过户登记的日期为准。
二、办理材料
户口准迁证需要材料:
1、房屋产权人填写《入户申请表》;
2、产权人和入户人员的居民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产权人系夫妻、父母和未成年子女共有的,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房屋所有权证,房管部门1月内打印的房屋信息摘要,商品房买卖合同摘要(或个人及家庭房屋登记记录)(购商品住房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5、房屋所有权证,房管部门1月内打印的房屋信息摘要(购二手住房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6、社保部门A4纸打印的房屋产权人1年《个人养老保险实缴信息单》(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机关事业编制内职工提供《个人医疗基本信息单》和《医疗帐户明细查询单》,并在“个人医疗基本信息单”上加盖单位公章);省级社保除缴纳社会保险信息单外,还应提供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7、地址不一致或有变动的,提供辖区派出所出具的街门牌详址证明(原件);
8、申请配偶、未成年子女随迁提供:
(1)夫妻双方两本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2)独生子女证或出生医学证明,或由档案管理机关加盖印章的能反映亲属关系的个人档案,或公安机关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或法院裁决书、判决书等能证明亲属关系的法律文书。
三、办理流程
步骤1:领取并填写《入户申请表》
步骤2:准备材料,办理户口准迁证
步骤3:注销原籍户口,领取户口准迁证
步骤4:回成都办理上户,领取户口簿
四、办理地点入户地的区(市)县公安办证中心(未成立办证中心的郊区(市)县到派出所
入户地的区(市)县公安办证中心(未成立办证中心的郊区(市)县到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