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落户区域划分?

1、成都共12区实行限购,分别为成都高新区(包括高新区南部园区和高新区西部园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

2、非限购十二区户籍,且不满足24月连续社保的购房人没有限购区的购房资格,具有高新区南部园区或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购房资格的购房人,可在各自区域购房,具有成都高新区西部园区、锦江、青羊、金牛、武侯、成华、龙泉驿、新都、温江、双流、郫都区等区域购房资格的购房人,可在此范围内任一区域购房。

成都普通购房家庭认定条件?

购房资格及资格认定

前置条件:本市户籍居民两人及以上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拥有1套以下(含1套)自有产权住房,本市户籍成年单身居民家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没有自有产权住房才可以购房。

限购区域划分

A类: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

B类:高新南区

C类:武侯区、青羊区、成华区、锦江区、金牛区、龙泉驿区、高新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

D类:三圈层(新津区、青白江区、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简阳市、高新东区、大邑县、蒲江县)。

购买A、B、C类区域住房需满足以下三个条件其中之一

1、具备限购区社保连续24个月不间断;

2、具备限购区户口,落户需满2年;

3、新落户不满2年,另需具备12个月社保即可;

购买D类(三圈层)住房需要满足以下其中一个条件

1、成都市的户口(没有落户时间要求);

2、成都市任何区缴纳社保满12个月;

备注:三圈层限购但购房没有套数限制

成都购房限购政策2020?

成都2020年限购政策

2020年成都的“限购”政策,对社保、户籍、购买套数都有影响。

『 对社保和户籍的限制 』

1.拥有2年或以上成都户口有购房资格;

2.连续2年或以上缴纳成都社保,且稳定就业有购房资格;

3.落户不满2年,但在成都稳定就业并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也具备成都购房资格。

『 对购买套数的限制 』

1.户籍在大成都范围内的2人或以上的家庭,最多可以在成都购买2套房。

2.户籍不在成都的家庭(不论人数),最多可以在成都购买1套房。

3.户籍在成都的成年单身青年(1个人脱离父母自立门户),最多可以在成都购买1套房。

如果同时满足以上条件,那么恭喜你已经具备了成都的购房资格。

拥有了购房资格,还要了解成都的购房限制区域划分,下面我们一起来看一下!

02

成都社保的购房限制区域

成都限购的住房有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成都限购的区域分为:一层圈、二层圈、三层圈。

具体如下:

一层圈:高新南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

二圈层: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高新西区;

三圈层:青白江、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新津县。

一圈层

『高新南区社保』

可购买:

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高新南区、高新西区、锦江区、青羊区、武侯区、金牛区、成华区。

购买住房应具备的条件:

1)购房人具有高新南区户籍且满24个月以上;

2)户籍迁入高新南区区未满24个月的,应在高新南区区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

3)户籍不在高新南区但在高新南区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24个月以上;

4)购房主体为本市户籍居民两人及以上家庭时,在全市范围内拥有1套以下(含1套)自有产权住房,才有购房资格;

5)购房主体为本市户籍居民成年单身家庭或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时,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才有购房资格。

『天府新区直管区社保』

可购买:

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高新西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武侯区、金牛区、成华区

购买住房应具备的条件:

1)购房人具有天府新区直管区或高新南区、武侯区、青羊区、锦江区、金牛区、成华区、高新西区户籍且满24个月以上;

2)户籍迁入天府新区直管区或高新南区、武侯区、青羊区、锦江区、金牛区、成华区、高新西区未满24个月的,应在天府新区直管区或高新南区、武侯区、青羊区、锦江区、金牛区、成华区、高新西区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

3)户籍不在天府新区直管区或高新南区、武侯区、青羊区、锦江区、金牛区、成华区、高新西区但在天府新区直管区或高新南区、武侯区、青羊区、锦江区、金牛区、成华区、高新西区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24个月以上;

4)购房主体为本市户籍居民两人及以上家庭时,在全市范围内拥有1套以下(含1套)自有产权住房,才有购房资格;

5)购房主体为本市户籍居民成年单身家庭或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时,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才有购房资格。

二圈层

『 主城5区+高新西区社保』

主城5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

可购买:

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高新西区、锦江区、青羊区、武侯区、金牛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

购买住房应具备的条件:

1)购房人具有天府新区直管区或高新南区、武侯区、青羊区、锦江区、金牛区、成华区、高新西区、温江区、郫都区、龙泉驿区、新都区、双流区户籍且满24个月以上;

2)户籍迁入天府新区直管区或高新南区、武侯区、青羊区、锦江区、金牛区、成华区、高新西区、温江区、郫都区、龙泉驿区、新都区、双流区未满24个月的,应在上述区域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

3)户籍不在天府新区直管区或高新南区、武侯区、青羊区、锦江区、金牛区、成华区、高新西区、温江区、郫都区、龙泉驿区、新都区、双流区但在上述区域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24个月以上;

4)购房主体为本市户籍居民两人及以上家庭时,在全市范围内拥有1套以下(含1套)自有产权住房;

5)购房主体为本市户籍居民成年单身家庭或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时,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

『龙泉驿、新都、温江、双流、郫都社保』

可购买:

高新西区、锦江区、青羊区、武侯区、金牛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

购买住房应具备的条件:

1)购房人具有龙泉驿区或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高新西区、武侯区、青羊区、金牛区、锦江区、成华区户籍且满24个月以上;

2)户籍迁入龙泉驿区或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高新西区、武侯区、青羊区、金牛区、锦江区、成华区未满24个月的,应在上述区域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

3)户籍不在龙泉驿区或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高新西区、武侯区、青羊区、金牛区、锦江区、成华区但在上述区域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24个月以上;

4)购房主体为本市户籍居民两人及以上家庭时,在全市范围内拥有1套以下(含1套)自有产权住房;

5)购房主体为本市户籍居民成年单身家庭或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时,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

三圈层

『青白江、都江堰、彭州、邛崃、

崇州、金堂、大邑、蒲江、新津社保』

可购买:

青白江、蒲江、大邑、崇州、彭州、新津、都江堰、邛崃、金堂、简阳

购买住房应具备的条件:

1)购房人应具有本市户籍

2)非本市户籍但在本市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

(注:该区域对购房主体在全市范围内拥有自有产权住房套数不作要求,对新增购房套数不作要求)

*注意:

1)夫妻双方离异后,任一家庭成员两年内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其拥有住房套数按离异前家庭总套数计算;

2)父母投靠成年子女入户的,不得作为单独家庭购房;

3)在全市范围内新购买的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3年后方可转让;

4)家庭成员共同购房的,其中至少1人具有我市户籍可认定为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5)本市户籍居民两人及以上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夫妻双方及其未满18周岁的子女、离异(或丧偶)父(母)及其未满18周岁的子女;

6)本市户籍居民成年单身家庭:包括18周岁以上未婚的单身居民、离异(或丧偶)且无子女的单身居民、离异(或丧偶)且子女已年满18周岁的单身居民。

03

其他条件

『 外地人在成都买房的条件 』

1.成都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主城区已拥有1套住房的,可以再购买第2套住房,暂停购买第3套住房。

(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是指全部或部分成员为本市户籍居民的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满18周岁子女。)

2.外地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主城区无住房的,可凭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在主城区购买1套住房,暂停购买第2套住房。

『 落户成都多久可以买房 』

在成都落户之后就属于成都集体户口,按照规定,成都集体户口和成都本地独立户口一样,可以直接买房。

只需要按照同城迁移办理户口转移手续即可。

根据成都的买房落户政策,可以先买房再落户,也可以先落户再买房。

2022年郫都区落户政策?

1、合法稳定就业。持证人与在蓉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劳动(聘用)合同并连续工作满6个月的(试用期除外),或持有登记地址在蓉的工商营业执照连续经营满6个月并依法纳税的,积10分。

2、合法稳定住所。持证人在蓉实际居住,拥有合法产权住房的,按照面积计算积分,最高不超过40分;租赁住房在当地房管部门办理了租赁登记备案的,积5分。

3、参加社会保险。凡符合合法稳定就业条件的持证人在我市按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并按月缴费的,每年最高积12分。其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满6个月的分别积3分;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满12个月的分别积6分。

4、连续居住年限。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连续居住且办理居住证证件签注的,每满一年积5分。

二、导向指标

1、区域导向指标。持证人在本市中心城区(包含锦江区、青羊区、成华区、武侯区、金牛区、高新区)以外区域居住的,每满一年加10分。其中,在重点发展区域居住的,每满一年加20分。

2、急需紧缺人才和职业(工种)目录指标。持证人符合本市年度公布的急需紧缺人才和职业(工种)目录的,加20分。

三、积分规则及标准分值

积分规则 持证人的任一项基础指标分值不能为0,否则取消积分资格。 持证人的总积分等于基础指标和导向指标积分之和。 标准分值 标准分值为120分。居住证总积分达到标准分值,具备申请积分入户的资格。

2021年成都高新区购房政策?

一、在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购房人具有拟购房所在区户籍(其中户籍迁入拟购房所在区未满24个月的,应在拟购房所在区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或户籍不在拟购房所在区但在当地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24个月以上。

  (二)本市户籍居民两人及以上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拥有1套以下(含1套)自有产权住房,或本市户籍居民成年单身家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

  二、在成都高新区西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购房人具有上述区域户籍(其中户籍迁入上述区域未满24个月的,应在上述区域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或户籍不在上述区域但在当地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24个月以上。

  (二)本市户籍居民两人及以上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拥有1套以下(含1套)自有产权住房,或本市户籍居民成年单身家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

  三、在我市其他区(市)县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购房人应具有本市户籍,或非本市户籍但在本市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

  四、夫妻双方离异后,任一家庭成员两年内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其拥有住房套数按离异前家庭总套数计算。父母投靠成年子女入户的,不得作为单独家庭购房。

  五、在全市范围内新购买的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3年后方可转让。

  六、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有政策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执行。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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