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可以随子女落户吗
(1)递交申请:带上户口本、身份证、父母子女关系证明等有效证件,以“投靠子女”为由,向子女户籍所在地派出所递交户口迁移申请,开出《户口迁移准迁证》;
太原市收养子女如何落户?
收养子女落户
办理内容 收养子女落户
办理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公安部《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工作规范》(公通字[1998]56号)和《太原市公安局户证办理规定(试行)》
申请条件 符合收养条件的收养子女父母申请
申请材料 1、收养人申请、户口本、结婚证、收养人单位或居(村)委会证明、1999年4月1日《收养法》修改决定实施前收养的小孩落户《收养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1999年4月1日《收养法》修改决定实施后收养的小孩落户《收养证》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程序 养父(母)亲或其他监护人在收养子女后向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上真实有效的材料。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期限 手续齐备,20个工作日
办理单位 公安派出所受理,市局人口管理支队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