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规定户口的规定有哪些?
“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中国新型城镇化正在稳步推进。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式印发《2021年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下称:《任务》),文件覆盖了促进农业转移人口有序有效融入城市、提升城市群和都市圈承载能力等多个方面。
《任务》指出,2021年将有序放开放宽城市落户限制,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城市落实全面取消落户限制政策,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并支持福州、成都、西安等都市圈编制实施发展规划。
推进新型城镇化并非一蹴而就。近年来户籍改革步伐不断加快,从城区常住人口 100 万以下的中小城市和小城镇陆续取消落户限制,到城区常住人口 100 万-300万的Ⅱ型大城市全面取消落户限制,再到2020年“督促”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城市全面取消落户限制,最终到2021年政策明确落地。
截至2019年,全国城市数量为672座,其中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上城市达到30座。换言之,2021年642座城市将全部实现“零门槛落户”。
“这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副研究员杨舸对21世纪经济报道表示,“在逐步放松落户限制的同时,要加快建设补齐公共服务,这也可以有效防止推进过程中城市公共资源出现挤兑。”
可以说,这一份“十四五”开局之年的任务清单,一定程度上折射出中国新型城镇化路径的发展趋势。除了政策“分步走”,今年的《任务》中也出现了一些值得关注的新提法。
“零门槛落户”时代到来
2021年,除超大、特大城市和部分大城市外,其余城市将全面放开落户限制。
根据2014年11月国务院发布的《关于调整城市规模划分标准的通知》,以城区常住人口为统计口径,目前将城市划分为五类七档。其中,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上500万以下的城市为大城市(Ⅰ型),城区常住人口500万以上1000万以下的城市为特大城市;城区常住人口1000万以上的城市为超大城市。 《城市建设统计年鉴》数据显示,截止2019年末,全国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上的大城市、特大城市、超大城市共30座。
具体而言,超大城市包括上海、北京、重庆、广州、深圳、天津6座城市,特大城市包括东莞、武汉、成都、杭州、南京、郑州、西安、济南、沈阳、青岛10座城市。大城市(Ⅰ型)包括哈尔滨、长春、大连、合肥、昆明、太原、长沙、苏州、南宁、乌鲁木齐、石家庄、厦门、宁波、福州14座城市。
需要指出的是,在户籍制度改革推进过程中仍面临着不少挑战。在杨舸看来,将户籍作为福利的思想观念亟待转变。过往上演的城市“抢人大战”就反映出部分城市将户籍作为福利的观念,只有将户籍制度与就业等政策脱钩,剥离各类隐形门槛、前置条件与附加条件,“零门槛落户”才能真正落地。
与2020年相比,今年的《任务》还尤其强调了租购同权。《任务》指出,城市落户政策要对租购房者同等对待,允许租房常住人口在公共户口落户。
杨舸认为,这一政策与“房住不炒”的关联颇深。目前,之所以部分地区仍倾向于以住房作为考察标准,其根本原因还在于公共资源过于稀缺。例如《任务》强调,2021年要支持有条件地区将未落户常住人口纳入普惠性学前教育保障范围,针对的就是相对稀缺的学前教育资源问题。
“其实,租购同权不算新提法,但执行难度实则不小。一方面,租房凭证的规范化有待加强,另一方面在实际情形下,如租客办理业务需房东配合提交房产证复印件等,房东可能存在不配合的情况。未来,在租购同权的政策执行过程中,许多细则仍有待调整和完善。”杨舸说。
真正意义上的人口“自由流动”意味着,既要尊重外来人口流入,也要尊重外来人口回流。对此,《任务》对不同层级城市的协调发展均作出安排。根据《任务》,在城市中,要推动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未落户常住人口。在县城里,要加快补齐县城公共服务设施、环境基础设施、市政公用设施、产业配套设施短板弱项。
“愿意留在大城市的,支持留下来。愿意回小城市发展的,也为他们托底。无论人在哪里,都可以实现安居乐业。”杨舸说。
成都人才abcde类标准?
A、B类人才租购享受优惠政策面积原则上不超过120平方米。
A、B类人才的范围:
A类:国内外顶尖人才。主要包括:诺贝尔奖、图灵奖、菲尔兹奖获得者;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荣誉学部委员;国家“万人计划”杰出人才人选;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顶尖人才。
B类:国家级领军人才。
若人才公寓项目的房源面积不能与优惠政策面积标准对应,如何处理?
若人才公寓项目的房源面积不能与优惠政策面积标准对应,各区(市)县可根据人才需求和项目房源情况,在享受优惠政策面积标准不变的基础上,适当放宽实际可选的租购面积,具体由区(市)县政府(管委会)会同开发建设单位或代管单位确定。
成都人才房出售规定?
第八条 人才公寓租售方式包括先租后售、共有产权和优惠出售,人才可自主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第九条 先租后售方式是指取得安居资格的人才以市场租金租住人才公寓,租住满5年且人才考核评价合格的,可按入住时市场价格购买所租住房,购买时的市场价格低于入住时市场价格的,以购买时的市场价格购买。5年租赁期间,区(市)县应结合人才年度考核评价结果,按照原则上不低于市场租金价格的25%给予租金补贴。补贴标准由区(市)县政府(管委会)确定。
第十条 共有产权方式是指取得安居资格的人才以市场价格按份额购买人才公寓,与开发建设单位或代管单位按份共有不动产权。开发建设单位或代管单位初次向人才出售的房屋不动产份额比例为75%,其余份额由开发建设单位或代管单位持有。
以共有产权方式购买人才公寓,自购房合同备案之日起5年后可增购开发建设单位或代管单位持有的不动产份额,取得完全产权。取得完全产权前,人才不得向第三人转让不动产份额,并按市场租金价格支付开发建设单位或代管单位所持有份额的租金。区(市)县可结合人才年度考核评价结果给予人才租金补贴。补贴标准由区(市)县政府(管委会)确定。
第十一条 优惠出售方式是指取得安居资格的人才以市场化方式购买人才公寓,规定租购面积部分可享受购房款15%的政策性优惠。
以优惠出售方式购买人才公寓,自购房合同备案之日起,人才须在我市连续工作并缴纳社保2年及以上,方可办理不动产权属登记。
第十二条 《成都市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录》中的A、B类人才租购享受优惠政策面积原则上不超过120平方米,C类人才租购享受优惠政策面积原则上不超过90平方米,D类人才租购享受优惠政策面积原则上不超过60平方米。各区(市)县可根据人才需求和项目房源情况,适当放宽实际租购面积,具体由区(市)县政府(管委会)会同开发建设单位或代管单位确定。区(市)县认定的其他高端人才租购享受优惠政策面积,可参照上述规定,由区(市)县结合实际自行确定。
选择先租后售方式的,超优惠政策规定租购面积部分,不享受租金补贴,租住满5年后按照购买时的市场价格购买;选择共有产权的,超优惠政策规定租购面积部分,在初次购买时按照确定的市场价格全份额购买;选择优惠出售方式的,超优惠政策规定租购面积部分,按照确定的市场价格购买。
第十三条 对产业发展和区域功能完善有重大支撑作用的重点企业、项目及高校院所科研团队,由所在区(市)县政府(管委会)综合单位投资规模、纳税、科研成果等情况进行认定,可采取“一事一议”“一企一策”方式,定向提供人才公寓。对在先进制造业、新兴服务业以及新经济领域,获得重大成就的国际国内顶尖人才、具有国际国内拔尖水平的高技能人才以及为本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急需紧缺或特殊特艺人才,由用人单位注册地所在区(市)县政府(管委会)根据重点产业发展所需进行认定后,可采取“一人一策”方式提供人才公寓。
第十四条 区(市)县政府(管委会)在《成都市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录》之外认定的其他高端人才,通过先租后售、共有产权或优惠出售方式租购人才公寓,享受优惠政策所需资金由区(市)县承担。
第十五条 区(市)县政府(管委会)可根据人才贡献,在提供人才公寓基础上,给予人才购房补贴,补贴标准由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确定并承担所需资金。
第十六条 人才公寓租售按登记、选房、租赁、购买的程序组织实施。
成都人才购房需要什么条件?
(一)明确支持对象
统筹人才购房支持政策,将符合《成都市人才安居资格认定办法》条件的A、B、C类人才,天府英才卡A卡与蓉城人才绿卡(市级卡)联名卡的持卡人,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入选者,龙头企业等重点企业副总级及以上高级管理人才,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纳入保障范围。
(二)细化支持措施
从“购房资格支持”“购房顺位支持”“预留住房支持”三个维度分层分类提供购房支持。
“购房资格支持”指经认定高层次人才可不受户籍、社保缴纳时间等限制在蓉购买商品住房。
“购房顺位支持”指经认定高层次人才可不受户籍、社保缴纳时间和住房限购区域的限制购房,购买商品住房时视为无房居民家庭参与商品住房申购。
“预留住房支持”指经认定高层次人才可不受户籍、社保缴纳时间和住房限购区域的限制购房,根据人才意愿,在项目取得预售证后或进入房源顺销环节提前预留房源用于人才购买。
2、购买人才公寓
1)A、B、C类人才跨区域优惠购买人才公寓
2022年8月17日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了《关于明确跨区购买人才公寓相关事宜的通知》
根据相关政策规定,符合《成都市人才安居资格认定办法》(成人社发〔2020〕12号)条件的A、B、C类人才可不受工作单位注册地限制跨区域优惠购买人才公寓。
2)根据《成都市人才公寓租售管理办法》 |
政策原文
关于先租后售方式。先租后售方式是指取得安居资格的人才以市场租金租住人才公寓,租住满5年且符合条件的,可按入住时市场价格购买优惠政策规定租购面积部分,剩余面积按照购买时的市场价格购买。优惠政策规定租购面积部分购买时的市场价格低于入住时市场价格的,以购买时的市场价格购买。5年租赁期间,区(市)县应结合人才年度考核评价结果,按照原则上不低于市场租金价格的25%给予租金补贴。补贴标准由区(市)县政府(管委会)确定。
关于共有产权方式。共有产权方式是指取得安居资格的人才以市场价格按份额购买人才公寓,与开发建设单位或代管单位按份共有不动产权。开发建设单位或代管单位初次向人才出售的房屋不动产份额比例为优惠政策规定租购面积的75%,剩余25%的份额由开发建设单位或代管单位持有。以共有产权方式购买人才公寓,自购房合同备案之日起5年后,符合条件的人才可按照5年前的销售价格一次性增购开发建设单位或代管单位持有的不动产份额,取得完全产权。取得完全产权前,人才不得向第三人转让不动产份额,并需按市场租金价格支付开发建设单位或代管单位所持有份额的租金。区(市)县可结合人才年度考核评价结果给予人才租金补贴。租金补贴标准由区(市)县政府(管委会)确定。
关于优惠出售方式。优惠出售方式是指取得安居资格的人才以市场化方式购买人才公寓,优惠政策规定租购面积部分可享受购房款15%的优惠。以优惠出售方式购买人才公寓,自购房合同备案之日起,人才须在我市连续工作并缴纳社保2年及以上,方可办理不动产权属登记。
《成都市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录》中的A、B、C、D类人才享受优惠政策面积仍按照A、B类不超过120平方米、C类不超过90平方米、D类不超过60平方米确定,但各区(市)县可根据人才需求和项目房源情况,适当放宽实际租购面积,具体由区(市)县政府(管委会)会同开发建设单位或代管单位确定。
选择先租后售方式的,超优惠政策规定租购面积部分,不享受租金补贴,租住满5年后按照购买时确定的市场价格购买;选择共有产权的,超优惠政策规定租购面积部分,在初次购买时按照确定的市场价格全份额购买;选择优惠出售方式的,超优惠政策规定租购面积部分,按照确定的市场价格购买。
人才公寓abcde类条件?
人才公寓申请条件ABCD是指《成都市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录》中的A、B、C、D类人才。具体如下:主要包括国内外顶尖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地方级领军人才、其他高级人才。
成都人才公寓申请条件
首先,成都人才公寓租售对象为《成都市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录》中的A、B、C、D类人才。此外,区(市)县可结合产业发展实际,将其认定的其他高端人才纳入保障范围。
此外,人才公寓租售对象还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才能申请租购人才公寓:
1、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劳动合同签订单位与社会保险缴纳单位须一致);
2、在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工作,须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且未享受过其他住房优惠政策;在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新津县、大邑县、蒲江县工作,须在用人单位注册地所在县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且未在当地享受过其他住房优惠政策;
3、在住房限购期间,购买人才公寓须符合本市限购政策关于自有产权住房套数等相关规定。即在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高新区南部园区、高新区西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购买人才公寓,两人及以上家庭还须符合在全市范围内拥有1套以下(含1套)自有产权住房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