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分核定

  受理积分申请材料后,按照《办法》明确的部门职责分工,相关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积分指标事项核定工作。

  (一)区(市)县政府人口服务管理机构自窗口出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初审合格后提交相关部门进行审核。

  (二)相关部门对推送信息,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反馈区(市)县政府人口服务管理机构。

  (三)区(市)县政府人口服务管理机构对部门反馈信息,应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复审,3个工作日内完成积分核定和计分,并报市政府人口服务管理机构备案。

  (四)市政府人口服务管理机构对各区(市)县上报的积分结果进行汇总并及时向申请人公开。

  申请人可在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后,通过“公众服务平台”查询本人积分结果。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成都落户通】,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积分入户】可查看最新的政策、积分入户分值线、成都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办事表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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