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户口在双流买房需要些什么

当事人异地户籍,在成都双流申请购房,需要:

1、当事人出具身份证。

2、户口簿。

3、婚姻状况证明。

4、当事人户籍所在地区住房情况证明。

5、当事人在成都双流满2年纳税或社保证明。

满足以上条件才可申请购买一套家庭住房。

扩展资料:

异地购房存在的风险

一是房价风险。异地买房的目标城市,一般是二三线城市,这些城市的情况与深圳等沿海大中城市不同,很多并不具备房价骤然上涨的条件。同时,这些城市政府拥有很多土地储备,在调控供需矛盾时具有很大的回旋余地,如果寄望于短期内获得投资收益,则很可能希望落空。

二是市场性风险。市场性风险主要是指由于市场供需状况引发的投资风险。绝对低价是吸引大多数异地购房者的关键因素,绝对低价的原因何在?事实上,多数二三线城市的居民收入有限,消费能力不强,难以承付较高的房价支出;住宅商品化程度不高,居民一般都已经拥有自住用房;外来人口有限,租赁市场疲软;城市动拆迁力度有限,难以形成类似上海这种房地产发展的被动性需求;城市经济容量不足,难以形成商业房地产繁荣的基础支撑。这些都是由当地房地产市场发展状况和经济发展水平决定的,而且在短时间内无法发生实质性变化。

三是楼盘信息获取不对称的风险、对异地风俗以及购房习惯缺乏必要了解等问题。由于对情况不了解,很多购房者过于依赖开发商的广告和自我介绍,对地产项目的信息不能做到全面把握。因此一定要对开发商的资信进行调查,对所购物业的法律权属进行核查,还要了解当地的购房程序、办理按揭的期限,以及所要缴付的税费等内容,也可向当地房地产专业律师或房产部门进行咨询,以免纠纷产生后带来时间精力耗费等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

四是买房后的管理风险。考察居住小区的物业管理,对于异地购房者很重要。由于目前购买外地住宅的多数是以假期居住和养老居住为主,因此该小区的物业管理,对于住宅产品的维护、保值增值以及居住者生活品质的保证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参考资料来源:成都市人民政府网-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我市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

怎么样才能在双流买房呢

目前双流属于成都限购的二圈层,如果您选择购买商办,则不需要购房资质,如果您想要购买住宅,则需要有购房资质,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一、购房资质:

1、在成都落户满两年,可以买相应区域的住宅项目

2、在成都地区购买工作社保连续不间断24个月

3、一年的户口+一年的工作社保

满足以上条件的其中一个就可以在成都相应区域购买住宅

二、限购范围

1、限购一圈层:高新区和天府新区只能购买本区域以及远郊区县:高新区的购房资质只能购买高新区的住宅,天府新区的资质只能购买天府新区

2、限购二圈层(主城区+近郊区县):金牛、青羊、成华、锦江、武侯、新都、郫都、温江、双流、龙泉驿的购房资质是除了一圈层不能购买之外都可以

3、限购三圈层(远郊区县):金堂、青白江、彭州、崇州、都江堰等地只能购买三圈层的住宅,不能跨区域购买一二圈层的住宅

三、限购套数

1、家庭为单位至多购买两套的房产

2、单身名下只能有一套住宅

外省户口如何迁到双流,需怎么办理手续

请您参考:

一、结婚登记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自主把握)。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自主提示)。

二、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

三、结婚登记的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四、结婚登记的时限、收费标准

1、登记时限: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2、收费标准:国内结婚登记每对9元加及其他相关费用。

注意:

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

[户口迁移]

应遵循人户一致和居住地登记的原则。公民迁移,除在本户口管辖区内移居,只作住址变动登记,不作迁出、迁入登记外,凡是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的,均可办理迁出、迁入登记。

一、办理户口迁移所需的证明材料

公民因各种原因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应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与迁移事由相关的证明:

1.婚迁,持合法的结婚(离婚)证;

2.分(购)、建房迁移,持房卡或住房证明;

3.出国(境)注销户口,持有关部门出具的注销户口通知单;

4.回国(入境)落户,持定居证或劳动人事部门核准的录用证明、护照(回乡证)或有关部门出具的证件收存(收缴)证明,回国后异地落户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5.公民入伍注销户口,持入伍通知书;

6.退伍、复员、转业落户,持县市兵役机关,县市以上复员安置办公室发给的登记户口的证明,异地安置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7.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落户,持释放证、解除劳教通知书,异地落户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8.大中专学生入学户口迁移,持入学通知书;

9.大中专学生分配落户,持派遣证;

10.录用公务员、招收职工迁移户口,持录用(招收)证明及《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11.公务员、职工调动、辞退等户口迁移,持调动、辞退证明及《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12.收养小孩落户,持收养公证书或《收养证》;

13.解除收养关系迁移户口,持解除收养关系公证书或《解除收养证》;

14.离退休人员户口迁移,持离(退)休证;

15.与职称、职务、学历、荣誉、工龄、年龄等有关的户口迁移,持相应的证(聘)书及工龄、年龄证明;

16.需要凭户口准迁证方可迁移的对象,还须持迁入地县、市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准迁证;

17.需要经过上级公安机关批准后方办理的户口迁移,还应提供上级公安机关的批准文件。

二、购房入户的办理

凡在本市购买房屋者须在所在派出所办理购房入户

1、所需证明材料

(1)申请入户的书面报告;

(2)房屋产权证、他项权证或收件收据;

(3)购房人与入户者关系证明、户籍证明(或户口簿)、以及劳动部门出具的失业证(指非农业户口);

(4)未满18周岁者不得单独立户;

(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办理程序

购房者申请入户,持以上的有关证明材料到派出所申请,凡被批准购房入户者,到派出所领取《准予迁入证明》后回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再凭《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及《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三、夫妻投靠入户的办理

符合夫妻投靠来市入户条件的本市居民的配偶,户口在外地且无正式工作的,可申请来市随夫(或妻)入户。

凡申请夫妻投靠必须向配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入户申请,填写《入户申请表》,连同有关证明材料交派出所审核手续(属证件的,可以派出所验核后,提供复印件)。

所需证明材料

1.入户申请理由的书面报告;

2.夫妻双方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

3.市入户一方原籍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以及劳动部门出具的待业证(指非农业人口);

办理程序

被批准来市随配偶入户的,由派出所通知申请入户人到派出所领取《准迁证》后回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领取《户口迁移证》,然后再凭《准迁证》第三联、《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及本市配偶户口簿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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