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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落户成都需要交几年
成都交五年的社保可以用《成都市居住证积分落户政策》在成都落户,但是如果不是连续交五年的职工社保,或是中间有任何的断缴,或者年龄超过了45周岁等各种因素,都会导致不能落户成功。
有社保落户到成都政策一共有四种,全日制应届大专生经过单位交的成都市城镇职工社保三个月,就能落户中心城区;单位连续交一年成都市城镇职工社保,用中级职称落户政策;单位连续交两年成都市城镇职工社保,用专业技能人才落户政策;个人或者单位连续交五年成都市城镇职工社保,可用成都居住证积分落户政策。
社保怎么从成都转到户口地
这个好比搬家,首先您在户口地要有社保账户,如果没有赶快参保就会有了。
1.
参保后向当地社保提出你有保险在成都,要求给你出具社保转移凭证,(内容大概是这样就是说告诉成都社保您在本地已经缴纳社保、本地的的社保账号、开户行等等信息,(社保有制式表格)请成都将您的社保关系转移至本地)
2.
您拿着转移证明到成都社保,将转移接续的证明等交给他们,他们会按照要求将你的社保关系(主要是账户缴费年限等)转到本地,钱从银行转账,还有成都给您的一份转移接续证明
3.
等到钱到账后,本地社保确认后再将你的缴费年限等信息录入系统,你的接续才算完成。
4.
医疗保险类似,也牵扯到个人账户的问题;
5.
目前失业也可以转移,具体问四川的社保吧
大专落户成都新津区集体户怎么办理
法律主观: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关注的问题越来越广泛,其中成都高新区集体户入户如何办理也是人们着重关注的问题,为了帮助大家解决这方面的问题,小编整理了这方面的知识,希望可以给大家带来帮助。一、办理条件 1.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45周岁以下; 2.在高新区注册的私营企业工作(营业执照登记机关必须为成都市高新工商行政管理局),并签订有效劳动合同; 3.现户籍在成都市以外(不包含应届毕业生、毕业后户籍未从学校迁出、大成都范围内人才中心集体户,请到中心现场咨询)。 4.至少最近3个月在劳动合同签订单位连续缴纳社保。 5、无固定房产,办理人才中心集体户二、办理流程 1.在大成都范围内本人、配偶、子女、父母任意一方均无合法固定房产,方可申请入户人才中心集体户。 2.在成都人才网(http://www.rc114.com)注册账号,然后进入“转档案”模块填写,然后带“劳动合同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到高新区人才中心开具调档函,随后前往现存档机构调档。如果现存档机构为成都高新区人才中心,跳过此步,继续办理。 3.档案到达后,登陆成都人才公共服务平台(网址:s.rc114.com),点击“入户”进行申请,根据系统提示结果办理。 4.持以下材料前往成都高新区人才中心领取“联系函”及“入户证明”等材料。(1)有效身份证原件;(2)毕业证或职称证原件;(3)有效劳动合同原件;(4)有效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5)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6)《成都市社会人才入户资格认证申请表》原件(s.rc114.com申请入户后打印),此表需工作单位加盖单位公章;(7)《个人及家庭房屋登记记录》,1个月内有效【凭有效身份证原件至成都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房产分中心(成都市西华门街32号)或房产分中心城南办证服务中心(锦城大道999号)打印】,已婚者请提供自己及配偶两人的《个人及家庭房屋登记记录》。(8)至少最近3个月在劳动合同签订单位连续缴纳社保缴费证明(社保局打印) 5.持人才中心开具材料,前往高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办理。三、注意事项 1.高新区人才中心为在高新区注册的非公企业服务,国企、全民所有制企业、政府机构,以及国有股份超过50%的企业等,不属于本中心办理范围,不予受理。 2.在高新区非公企业工作人员,如系成人、自考、网络教育人员,其档案转移,需确保档案密封完整,有学校封条,加盖公章,并有高中或中专档案,然后连同营业执照复印件、劳动合同原件、身份证,一起提交至本中心进行审核。不清楚高中或中专档案所在者,请自行回高中或中专查找,无高中或中专档案,本中心无法接收。 3.经办人非本人的,还需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并由本人在其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签署”委托***(经办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办理入户认证”意见并签名。 4.留学回国人员落户,未就业研究生落户,办理流程请咨询工作人员。 5.对外公开咨询热线为85184900, 12333。 6.个体工商户只有户主才能办理相关业务。以上就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相关方面的知识,然而书面知识是理论知识,在实践中对于成都高新区集体户入户如何办理还是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大家对此还有疑问的,可以到相关机构部门进行进一步的咨询和了解。如需要更多的法律解答,可在线咨询律师!
怎么在成都落户
成都买房落户怎么办理,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一、购买商品房或二手房落户材料
1、《入户申请表》;
2、入户人员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入户人员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不能反映亲属关系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4、入住证明或门牌号证明;
5、房屋产权证或经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一次性缴款发票或按揭合同、连续6个月以上的按揭银行交款凭据(原件和复印件)、房屋信息摘要。
前置条件:在我市中心城区购买商品房或二手房面积在70平方米以上,并且实际居住的市外人员,可申请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且迁入人员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低于上年度我市城镇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28平米/人)水平。
二、暂住满2年入户
1、《入户申请表》;
2、IC卡暂住证(含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
3、入户人员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不能反映亲属关系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5、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6、省、市、区社保部门出具最近两年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含综合社会保险)明细表(原件)。
前置条件:在我市暂住满2年,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市外人员,可申请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且迁入人员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低于上年度我市城镇保障对象的住房困难标准(16平米/人)。
三、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人员入户
1、《入户申请表》;
2、毕业证或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省人事厅、市人事局或高新区人事局出具的进入成都市五城区及高新区人员联系函(原件);
4、入户人员户籍证明(原件)或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5、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6、住房证明或入户地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7、申请配偶、未成年子女随迁或投靠。
前置条件:在我市中心城区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中级技术职称或技师以上职业资格的,在郊区(市)县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初级技术职称或高级技工职业资格的,以及因经济建设需要引进的各类人才,年龄45周岁以下(特殊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并在我市已落实工作单位的市外人员。
四、投资入户
1、《入户申请表》;
2、投资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
4、企业税务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
5、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报告(原件和复印件);
6、入户人员户籍证明(原件)或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7、申请配偶、子女随迁,提供亲属关系证明;
8、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前置条件:在我市中心城区投资50万元以上,在区(市)县城投资30万元以上,在建制镇投资15万元以上的市外人员,可在本人合法固定住所所在地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且迁入人员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低于上年度我市城镇保障对象的住房困难标准(16平米/人)。
五、纳税入户
1、《入户申请表》;
2、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
4、企业税务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
5、纳税情况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6、入户人员户籍证明(原件)或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7、申请配偶、子女随迁,提供亲属关系证明。
前置条件:在我市中心城区兴办企业,向本市税务部门连续两年累计纳税达3万元或一年内纳税达2万元,可在本人合法固定住所所在地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且迁入人员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低于上年度我市城镇保障对象的住房困难标准(16平米/人)。
六、经营入户——新增
1、《入户申请表》;
2、商业用房、办公用房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入户人员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不能反映亲属关系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5、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前置条件:在成都市一次性购买40万元以上的商业用房、办公用房的外地人员,也可申请办理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且迁入人员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低于上年度我市城镇保障对象的住房困难标准(16平米/人)。
七、新生婴儿入户
1、《入户申请表》;
2、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
3、计划生育证或准生证(原件)
4、父母亲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5、父(母)亲的居民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前置条件:计划内新生婴儿
八、离(退)休人员投靠配偶、子女入户
1、《入户申请表》;
2、入户人员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离(退)休证(原件和复印件);
5、住房证明或入户地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前置条件:非本市五城区及高新区范围内的离、退休人员要求投靠户籍在本市的配偶、子女及随迁配偶和子女。
九、无职业人员夫妻投靠入户
1、《入户申请表》;
2、投靠人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4、住房证明或入户地户口簿及被投靠人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5、城镇居民需提供无职业证明(失业证、待业证、下岗证等)(原件和复印件);
6、具有稳定生活来源证明(原件)。
前置条件:公民结婚后有固定住房和稳定生活来源,可投靠配偶迁入(含非农业人口投靠非农业人口、非农业人口投靠农业人口、农业人口投靠非农业人口,户口迁入后一律登记为非农业人口)。
十、大中专毕业生入户(含往届生)
1、《入户申请表》;
2、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3、省人事厅、市人事局或高新区人事局出具的进入成都市五城区及高新区人员联系函(原件);
4、《成都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登记表》;
5、《报到证》(原件和复印件);
6、《户口迁移证》(原件);
7、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8、住房证明或入户地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前置条件:国家普通高校统招应届大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或户口保留在学校两年内往届普通高校统招大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并在成都市中心城区落实了工作单位或在成都市郊区(市)县落实了工作单位。
十一、海外留学人员入户
1、《入户申请表》
2、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护照或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出国前注销户口证明或原籍地户口本(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5、住房证明或入户地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前置条件:在国外留学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的人员。
十二、同城网迁(含郊县)
1、《入户申请表》;
2、迁出地户口薄(原件和复印件);
3、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迁入地住房证明或户口薄(原件);
5、迁入地址不明确的由派出所出具住房所在地《街门牌详址证明》(原件);
6、因结婚、投靠亲属迁移户口的需出具结婚证或亲属关系证明(原件)。
前置条件:原户籍所在地在成都(含郊县),现将户口迁至成都另一房产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