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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积分落户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本人申请积分落户提供以下材料:
1.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天津市居住证(原件复印件)
3.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地产权证书(原件复印件)
4.天津市居住证积分落户公安预审表(积分专栏官网下载,填写后提交)
以下情形还需补充其他相关材料:
1.申请落户配偶、父母、子女所有或与本人共有住房的,还需提供结婚证、户口簿等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复印件);
2.在津无住房和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地产权证书的申请人需申请落户单位或人才市场集体户口的,还需提供加盖公章的集体户口簿首页复印件(复印件1份)
本人申请积分落户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持有签注期限内的居住证,居住证信息登记真实、齐全;
2.申请人在津具有合法稳定落户地点,包括:
(1)本人名下或配偶、子女、父母名下产权住房、经公安部门认定具备常住户口登记条件的军产房、公产房、居住型公寓。并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地产权证书》
(2)所在单位设立的集体户口;
(3)市、区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下设的人才市场集体户口(集体户口需在公安机关登记报备);
3.申请人具有合法有效户籍身份,不存在重、错、假问题。
天津积分落户怎么办理 都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一、天津市积分落户申请所需材料
积分落户申请人应当向公安服务窗口如实提供本人、配偶、子女相关信息,并提交以下材料:
1.居民身份证;
2.不动产证书;若在天津的房屋产权归家人共有,则要提供亲属关系证明材料(结婚证、居民户口簿等);若申请落户集体户口的,提供集体户口簿首页;
3.《有无刑事犯罪记录证明》。
二、天津市子女一并积分落户申请所需材料
子女在18周岁以下且已在原籍登记居民户口的,可以一并申请随迁落户。随迁子女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1.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
2.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如的居民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登记证》等证明材料;无亲属关系证明的以及男方或者女方携带非婚生子女的,提供本市司法部门许可的DNA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关系鉴定报告);
3.随迁子女血缘关系属父母离异的,还需提供能够证明子女抚养权归属的离婚协议或法院出具的民事调解书。
三、天津市积分落户办理流程
1.申请人提交上述材料;
2.公安局在社保局报送《准予积分落户名单》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户口准予迁入证明》信息登记、核对工作。
3.确认无误后,在20个工作日内以邮递的方式向申请人寄送《户口准予迁入证明》。
需要注意的是,若申请人出现以下情况,则天津市公安局将取消其积分落户资格,退回原籍:
1.隐瞒计划生育情况的;
2.通过制造、使用职称、技能、社保、学历、房产、婚姻等虚***骗取积分加分的;
3.提供虚假信息、材料骗取积分落户的其他情形。
天津积分落户需要提交的材料
申请人身份证原件、申请人配偶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申请人居住证原件、申请人职称证原件、申请人技能证原件、国家荣誉证书原件、配偶现役军人身份材料原件、个人收入(个税证明)全员全额申报明细、户口本原件、随迁子女出生证明原件(必须同一个户口本)、房本或者契税发票购买合同原件、集体户口首页原件,学历证书原件,学历认证报告原件,退役军人服役期间荣立一,二,三等功证书原件、现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加盖章)。
天津积分落户申请流程
1、申请人按照《天津市居住证积分申请材料清单》准备个人申请材料并提交单位,将由单位进行账号注册。
2、单位注册:单位经办人登录天津市居住证积分专栏网站点击”注册”进行用户注册(经办人也可以是申请人
3、填写申请人信息:注册成功后登陆,填写申请人信息,并进行在线测评,测评通过后可上传相关的电子材料,以便于进行网上预审
4、网上审核:上传电子扫描件材料之后将选择受理地点,选择受理地点之后等待审核结果(有短信提醒),预审如没有通过需要补正,根据实际情况补正后等待审核(民政局、国土房管局、教委、公安局、税务局、卫计委、公积金中心等多个部门联合网上评审)。
5、积分公布:审核通过以后进行积分公布,时间为3个工作日,每年的6月、12月在积分专栏网站公布,对积分如有疑问、申请人可填写复核申请表在公布期内到窗口进行复核
6、名单公布:名单公布期为5个工作日,每年的6月、12月在积分专栏网站公布,单位经办人或申请人可以通过积分专栏网站查询
7、发放准迁证:公示期结束后,市公安局人口服务管理中心自市人力社保局报送《准予积分落户名单》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户口准予迁入证明》信息登记、核对工作。经核对无误后20个工作日内通过邮寄速递的方式将《户口准予迁入证明》发放至申请人指定地点。
8、办理入户手续:申请人在《户口准予迁入证明》有效期内办理入户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天津积分入户办理需要满足什么材料
天津积分入户办理需要满足什么材料
天津积分落户是天津市政府依据中央关于推进外来人口落户要求和精神,结合本地实际状况,安排外地人的落户指标。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天津积分入户办理需要满足什么材料的相关介绍,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天津积分入户办理需要满足什么材料
(一)本人申请积分落户提供以下材料:
1、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天津市居住证(原件复印件)
3、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地产权证书(原件复印件)
4、天津市居住证积分落户公安预审表(积分专栏官网下载,填写后提交)
(二)以下情形还需补充其他相关材料:
1、申请落户配偶、父母、子女所有或与本人共有住房的,还需提供结婚证、户口簿等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复印件);
2、在津无住房和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地产权证书的申请人需申请落户单位或人才市场集体户口的,还需提供加盖公章的集体户口簿首页复印件(复印件1份)
本人申请积分落户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持有签注期限内的居住证,居住证信息登记真实、齐全;
2、申请人在津具有合法稳定落户地点,包括:
(1)本人名下或配偶、子女、父母名下产权住房、经公安部门认定具备常住户口登记条件的’军产房、公产房、居住型公寓。并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地产权证书》
(2)所在单位设立的集体户口;
(3)市、区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下设的人才市场集体户口(集体户口需在公安机关登记报备);
3、申请人具有合法有效户籍身份,不存在重、错、假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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