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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社保买房区域限制
一、2021成都社保买房区域限制
一、怎么获取成都市的购房资格
1.在成都落户满2年及以上。
2.在成都连续2年及以上按时缴纳社保,且稳定就业。
3.在成都落户不满2年,但在成都稳定就业并连续缴纳社保满12个月及以上。
二、对购买套数的限制
众所周知,为了杜绝炒房、哄抬房价的现象,2021年成都买房限购政策全新上线,因此大家有钱也不能随便买房了,详细买房规则如下:
1.户籍在大成都范围内的2人或以上的家庭,最多可以在成都购买2套房。
2.户籍不在成都的家庭(不论人数),最多可以在成都购买1套房。
3.户籍在成都的成年单身青年(1个人脱离父母自立门户),最多可以在成都购买1套房。
如果以上对户籍、社保和购房套数的限制条件,都同时满足,恭喜你具备了成都的购房资格,就可以在成都买房了。
注意,社保也可以决定购房区域:
A类—天府新区直管区的社保可购买: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高新西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武侯区、金牛区、成华区
B类—高新南区社保可购买: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高新南区、高新西区、锦江区、青羊区、武侯区、金牛区、成华区
C类—主城5区+高新西区社保:可购买: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高新西区、锦江区、青羊区、武侯区、金牛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
D类—近郊5区的社保可购买:高新西区、锦江区、青羊区、武侯区、金牛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
E类—远郊10地区的社保可购买:青白江、蒲江、大邑、崇州、彭州、新津、都江堰、邛崃、金堂、简阳。
所以想要在成都买房的大家,在购买社保的时候也需要注意一下自己的社保是否买对区域了噢,以免错失购房机会。
二、成都购房限购政策
法律分析:2021年成都购房资格
1、购买一、二圈层的房需要以下条件其中之一;
1)户口:有该区域连续两年及以上户口
2)社保:两年及以上在该区域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
3)户口+社保:落户不满两年,成都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一年及以上(落户+社保1年)
2、购买二套房注意:两人及以上的家庭购房:在成都有1套房或没有房才能购买新房,若是已有两套房则不可再购买。单身或非成都籍家庭只有在成都范围内无房才能再买房。
3、购买三圈层的房需要:有本市户籍,非本市户籍的应在本市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月以上
4、刚需优先摇号、优先选房,12月4日更新后,成都各资格可购买资格范围。
2021成都限购政策有哪些新变化
1、5月7日,成都市住建局会同成都市司法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商品住房公证摇号排序选房有关规定的通知》。
2、《通知》对进一步完善成都市中心城区商品住房开盘销售公证摇号排序选房有关规定作出了一系列明确。
3、优化选房排序扩大公证摇号排序选房基数,根据《通知》,成都将加强购房资格预审工作,提高购房资格复核效率。通过细化预审资料及报名登记要件标准,提升资格预审及复核的准确性、精准度。登记购房人报名登记时,须按成都市商品住房购房登记系统要求上传相关购房资格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4、对于登记购房人数在当期准售房源数3倍及以上的商品住房项目,《通知》明确按以下要求进行购房资格复核、公证摇号排序和选房:
第一,复核通过的人数应达到房源数的3倍,复核后无房居民家庭及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总数不足房源数3倍的,由已报名登记的普通购房家庭递补。
第二,递补的普通购房家庭,参照无房居民家庭排序规则进行排序后,依序递补。
第三,全部无房居民家庭及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选购结束后,剩余房源由普通购房家庭依公证摇号排序结果选购。
以上我们为大家介绍的是关于2021年成都购房资格以及2021成都限购政策有哪些新变化的相关问题,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应该有了一些了解吧。房子的购买政策也是近几年来国家一直强调的,这对于国家的经济来说也是有好处的。所以如果我们在购买房子时也要了解这些政策,帮助我们购买房子。
法律依据:《成都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管理权限)锦江、青羊、金牛、武侯、成华区(含高新区,以下统称五城区)范围内,市属以上(含市属)单位的非住宅房屋租赁,由市房产管理部门委托市房地产经营管理处负责租赁登记备案。区属以下(含区属)单位和个人的非住宅房屋租赁以及住宅房屋的租赁,由市房产管理部门委托房屋所在地的区房产管理部门负责登记备案。
五城区以外的其他区(市)县的房屋租赁管理及登记备案,由房屋所在地的房产管理部门负责。
三、想在成都买房但是社保不够两年,可以补缴社保的嘛?
社会保险中断之后是不可以补缴的,但是可以续缴。
从现在开始连续购买社保满两年,即可获得购房资格呀。
按照成都市限购政策的规定,社保购房必须连续缴纳两年以上的社保才行,不能通过补缴社保取得购房资格。
想在成都买房但是社保不够两年,可以补缴社保的嘛?根据限购政策,社保不满两年,可以通过学历入户,或者亲戚投靠入户等方式将自己户口迁入成都,获得购房资格。如果不迁户口,那就只好老老实实缴纳社保两年后,获得购房资格再购买房产了!除此也没有其他比较好办的办法了。
你好朋友,现在可以在成都买房子,社保不够两年的,可以补交社保的,买房子只要你有钱就可以的,没有钱可以先贷款的,买房子是大事情
您可以在您当地直接拨打1233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热线,通过人工客服,直接咨询社会保险经办等相关方面的政策情况。
成都落户咨询电话
成都落户咨询电话
落户指在某地报入户口,长期定居。落户某地需具备落户地规定的条件并办理一定的手续才能落户该地。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成都落户咨询电话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成都落户咨询电话
咨询热线:86408110
办证中心
成都市公安局办证中心:顺城大街391号;电话028-68382288
锦江公安办证中心:大慈寺路48号;电话028-84550103
青羊公安办证中心:文武路1号4楼;电话028-86647997
金牛公安办证中心:一品天下大街999号三楼C1区;电话028-87707272
武侯公安办证中心:武科西五路360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四区;电话96166
高新公安办证中心:天府一街1008号(高新七中对面)电话028-85141216
成华公安办证中心:府青路二段3号新28号;电话028-83283612
天府新区办证中心:天府大道南段1632号(天府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电话028-85633116
青白江公安办证中心:大弯便民路6号;电话028-83665063
龙泉驿公安办证中心:北泉路777号;电话028-84882777
新都公安办证中心:育英路788号;电话028-83964806
温江公安办证中心:柳城南江路116号;电话028-82740942
彭州公安办证中心:天彭镇回龙西路18号;电话028-83888927
崇州公安办证中心:世纪大道1000号;电话028-82180219
金堂公安办证中心:赵镇迎宾大道一段388号;电话028-84920660
双流公安办证中心:洪江路三段65号;电话028-85807202
大邑公安办证中心:晋原镇大邑大道379号;电话028-88226044
蒲江公安办证中心:鹤山镇桫椤路上段73号;电话028-88551201
新津公安办证中心:新津县迎宾大道234号;电话028-82530527
邛崃公安办证中心:临邛镇凤凰大道688号;电话028-88740680
郫都区公安办证中心:德源北路二段555号清江别韵综合体;电话028-87913877
都江堰公安办证中心:蒲阳镇银杏东路(政务中心)电话028-61929034
简阳公安办证中心:简阳市人民路465号;电话028-27266123
成都买房落户政策
买房落户需满足的’条件
1、房屋面积≥90㎡
2、取得房屋所有权证
3、参加社保1年以上
买房落户需准备的材料
1、入户申请表
2、户口本原件、户口本第一页及迁户人员页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社保局打印的1年或以上“个人养老保险实缴信息单”,加盖鲜章。
5、房产证、购房合同、房管局1月内打印的房屋信息摘要
6、一次性购房发票或是银行还款6个月的证明
7、房产所在小区物管、居住管辖社区或派出所,其中一者开具的“入住居住证明”,需加盖公章
8、地址不一致或有变动的,提供所属派出所开具的名牌号证明
买房落户需办理的流程
1、带上所有资料到公*局办证中心领取入户申请表并填写
2、工作人员审核资料,办理准迁证
3、回户籍所在地公*局办理迁移手续
4、回到办证中心,带上准迁证第三联及1寸照片办理入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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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成都购房不落户可以吗
可以的;
外地人成都买房条件:
1、购房家庭需要提供在成都市一年以上纳税证明或者社保缴纳证明。
2、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及婚姻状况证明。
3、具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和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还款意愿。
5、具有支付所购房屋首期购房款能力。
在当前部分城市纷纷调低落户政策以提振楼市的情况下,成都的落户新政却有从严之势。对此,亚太城市房地产研究院院长谢逸枫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成都“购房入户新政”的调整,不仅是新型城镇化的户籍制度改革加快,更是地方政府执行中央“分类调控”与“双向调控”的政策体现。
扩展资料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应对“5·1 2”汶川特大地震灾害和国际金融危机冲击,我市出台了灾后购房入户政策有关规定。现灾后重建工作已基本完成,为使户籍人口增长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现就完善购房入户政策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2014年6月1日起,停止执行促进灾后重建和经济发展有关购房入户政策。
二、在成都市行政区域购买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且在我市依法参加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市外人员,可在房屋所在地申请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户口。
三、购买商品住房时间以在房管部门进行合同备案登记的日期为准,购买二手住房时间以在房管部门进行房产买卖过户登记的日期为准。在本通知正式颁布执行之日前已购买的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按促进灾后重建和经济发展有关购房入户政策执行。
四、本通知自2014年6月1日起执行。以前颁布的相关文件,涉及购房入户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内容,以本通知为准。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成都实行买房落户新政:70平米升为90平米
百度百科-成都落户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