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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确权就是个坑
宅基地确权就是个坑
之所以有的人会说宅基地确权就是个坑,是因为,宅基地确权后,流转范围小,只有使用权,一户一宅,不得超占。
1、流转范围小
不同于农用地,宅基地流转范围仅局限于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
2、只有使用权
宅基地所有权归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只享有使用权,没有继承权。
3、一户一宅,不得超占
《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宅基地确权2避坑原则:
1、确权中出现问题,避免“马上签字”
农村宅地基在进行确权时,需要农民对于宅基地的确权结果进行终的确认,当然是要有户主亲自签的。如果宅基地在测量过程中对数据有问题,农民不要急着签字,一定要等调查清楚后才进行签字,不然有可能会落到另一个坑。
2、确权前避免“先签字后确权”
有些农民相对比较随意,他们觉得各相关部门派出来的人员都比较专业,认为此次确权只是一个手续而已。所以在没有进行确权之前,马上签字确认了。等到事后发现宅基地确权出现问题了,又来闹,这种做法是不可取的。宅基地确权一定要在所有手续完整之后才可以签字。
农村宅基地确权是怎么一回事
农村宅基地确权是指重新确认宅基地的使用权,对农民的宅基地重新登记再发证。在重新登记宅基地时,为了公平公正起见,每家每户都要进行公测,都需用公尺进行实地测量。
宅基地确权是因为一些历史遗留问题或其他原因导致目前大多宅基地的使用权都没有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办理,于是在后期的土地管理中出现了很多因为手续不全、宅基地产权无法证明、面积超过建房标准、发证率普遍低和村集体身份的改变等问题,为了改变这种现象,国家要重新确认宅基地的使用权,将农民的宅基地重新登记再发证。
农村宅基地确权的作用
1、国家、省、市加快推进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是依法保护宅基地使用权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措施,是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重要手段,也是农村集体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和不动产统一登记的重要基础和保障。开展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可以有效规范农村住宅建设,防止乱占滥用耕地,维护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2、通过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发证,依法确认农民集体土地权利,保护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财产权,强化农民群众的土地物权意识,有助于在城镇化、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推进过程中,切实维护农民权益,更是维护农民与土地长期稳定的产权关系,将农民与土地物权密切联系起来,可以进一步激发农民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的积极性,为下一步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奠定基础。
农村宅基地确权需要提交的资料
申请农村宅基地应向乡镇政府、办事处提交下列资料:
1、村民个人申请宅基地的申请书;
2、申请人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家庭成员,户口是否本村集体户口等);
3、村民委员会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出具的材料:
1)申请人现有的宅基地情况;
2)对申请人拟发放宅基地的位置、面积、宗地草图等;
3)村民会议或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讨论情况,在村集体公布情况的说明等;
4)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现状图等,并注明拟占用土地地类;
4、属于建新交旧的,申请人与村委会签订的建新交旧协议书;
5、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二条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第三百六十三条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宅基地确权给谁就是谁的吗
不是。土地确权,可以由户主签字,也可以由户主委托家庭成员代表签字。法律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于国家所有的以外,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于农民集体所有。房子作为不动产登记在谁的名下所有权就属于谁。但是其他人也可以享有使用权。宅基地确权,并非对一切的宅基地都适用,局部宅基地基本无法完成确权。普通状况下,国度回绝确权的宅基地主要有3类:其一,私自改动土地性质,存在“农转用”状况的宅基地,普通状况下表现为占用耕地建房;其二,城镇户口人员,在乡村私自购置的宅基地;其三,违背“一户一宅”请求,存在“有宅无户”状况的宅基地。其中,私自改动土地性质的宅基地,之所以无法确权,是由于在现行的《土地管理法》中,将此类行为断定为违法占地,对应的建筑将会被请求撤除,因而自然也不能确权;关于城镇户口人员,因其本身不属于本村集体,自然无法享用到本村集体内部成员,才干具有的宅基地运用权。因而,在无权运用宅基地的状况下,其购置的宅基地自然无法确权。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三条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什么是宅基地确权
宅基地确权是什么意思?
那么我们就要清楚,首先不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人,就无法获得宅基地证,比如城里人私下买的村里的宅基地,就无法确权。
确权和没有确权有哪些区别?
确权的意思是确定是你的,归你所属,农村的宅基地与房屋会颁发相应的不动产登记证书,来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简单来说确不确权的区别就是,一个有证,一个没证,一个有保障,一个没保障!宅基地涉及到的是农民的根本,没有确权的话,之后农户所进行的一系列有关宅基地的交易都很难得到法律的保障,而且也容易让人钻空子,产生宅基地纠纷。
宅基地确权后,从法定意义上讲,你拥有了合法的宅基地使用权,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争议。在以后的翻新、复建时,都会有优先使用权,如果,你的宅基地没有确权,等地面上的房子倒塌或需复建时,很难获得宅基地使用证,没有宅基地使用权,就无法再建,如果遇到拆迁或国家征用土地,无宅基地使用证者,将得不到宅基地补贴资金,只能得到地面建筑的“部分”补偿。
确权后农民拿着确权证书,可以抵押贷款。农民最大的财富就是土地,有了土地确权证书,就等于握住了土地使用权。无论谁在想动农村承包地,都必须经本户同意,如果农民想出去打工,还可依法把承包地进行流转。交给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来经营。还能享受到很多惠农福利,补贴待遇。
以后征地拆迁都会以确权的结果来进行赔偿,如果宅基地没有确权的话,那你肯定拿不到赔偿的。除此以外,此次确权结束后,如果你的房屋没有确权,村集体有权回收,你不允许在宅基地上翻建,修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