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

  1. 佛山市直系亲属投靠入户需要哪些资料
  2. 佛山非直系亲属挂户口规定

佛山市直系亲属投靠入户需要哪些资料

佛山市直系亲属投靠入户所需的材料如下:

[1]按要求填写的《入户申请审批表》。

[2]申请人、配偶、随迁人、被投靠人的居民身份证(年满16周岁或以上必须提供)、居民户口簿。

属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本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

[3]申请人与被投靠人的亲属关系证明。夫妻投靠的,提供结婚证。

[4]在校就读成年子女随迁的,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及所在学校出具的全日制在校就读证明。

未成年子女迁移的,提供出生证或收养证、父母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结婚证。父母离婚

的,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法院调解书、法院判决书。父母离婚的未成年人户口跟随抚养权属

方(或经抚养权属方同意可跟随另一方,由抚养权属方现场签署同意声明书或提供公证书、律师见

证书)迁移;非婚生育的现场签署非婚生育说明。

[5]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被投靠家庭户的户主不是被投靠人或投靠人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

母),户主现场签署同意入户声明或提供户主同意入户公证书。

[6]未成年人投靠迁入父(母)所属集体户的,提供父(母)所属集体户单位同意入户证明及集体户

口簿地址页。

[7]入户地址房产证件。属配偶或父母、子女房产的,同时提供产权人的居民身份证及与被投靠人的

亲属关系证明;属单位房产的,同时提供产权单位同意分配、安排居住并同意入户的证明;属个人

租赁住宅房屋的,同时提供政府房管(或流管)部门出具的出租屋租赁登记证明,并由产权人持身

份证现场签署同意入户声明书或提供产权人同意入户公证书。

[8]迁入政府产权租赁房屋(保障房、经适房、直管房等)的,提供政府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使用证

明,和政府房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入户证明(已核准的房屋使用人员除外)。

[9]以上需审核证明材料(其中[1][2][3]为必选项,[7][8]选其一,[4][5][6]为如有则必选项,未成年

人投靠父母无需提交[7][8]),证明收原件,证件查验原件收复印件。

佛山非直系亲属挂户口规定

法律主观:

近几年拆迁的很多,而因为拆迁引起纠纷的也很多,就拿挂户口这件事说,有一些人为了多分一些拆迁款,做起了挂户口的事情。一、非直系亲属挂户口规定据介绍,在没有自有住房但符合该市入户政策或取得入户资格的市外人员,户口可落在其所在单位(企业)的集体户上或所在镇(区)村(居)委会的集体户上;经产权人同意,也可跟亲友搭户。入集体户或符合搭户情形的申请人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一并随迁,但暂缓投靠。符合条件挂靠搭户的,每一家庭户只允许非直系亲属挂靠搭户一次。同一家庭户中已有非直系亲属的,不允许再被挂靠搭户。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变更,产权人要求将户口迁入而原住户拒不迁出,经公安机关调查协调后原住户仍拒不迁出的,属地公安机关可凭调查情况材料将原住户户口整户迁往其在本市的合法固定住所或所属辖区村(居)委集体户,并通知原住户限期办理相关手续;房屋产权人符合迁移条件的,可向属地公安机关申请迁移户口。市内户口人员因房屋所有权转移后在本市没有自有住房的,可申请将户口迁入所属辖区村(居)委会集体户或挂靠在户口所属同一镇(区)亲友家庭户。二、非直系亲属包括哪些人非直系亲属主要包括:配偶的亲人等一切直系亲属以外的亲戚。配偶的姐妹及其子女不属于直系亲属,应属于姻亲。姻亲是以婚姻关系为中介而产生的亲属,但不包括配偶本身。姻亲可分为血亲的配偶、配偶的血亲和配偶的血亲的配偶三种。血亲的配偶,是指自己的直系血亲和旁系血亲的配偶;如儿子的妻子,兄弟的妻子。配偶的血亲,是指自己配偶的直系血亲和旁系血亲;如妻子的父母、兄弟姐妹等。配偶的血亲的配偶,是指自己配偶的直系血亲和旁系血亲的配偶,这是一种间接的姻亲关系;如妻子的兄弟的妻子。三、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怎么开直系亲属关系的证明可以到当事人所在地的居委会或者村委会申请开具即可,或者到民政局开具,还有一种方法就是到公证处进行亲属关系的公证,公证处出具的证明也是有法律效力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一条第六项规定,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的公证事项。第二十五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第二十七条: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综上所述,按照现行户籍管理规定,非直系亲属迁入的,需要在亲属家长期居住;如果不在亲属家居住,无法办理户口迁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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