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

  1. 本科生在成都落户后怎么买房
  2. 外地本科生在成都买房办理流程
  3. 本科学历落户到成都可以直接买房吗
  4. 往届本科生能在成都落户买房吗

本科生在成都落户后怎么买房

本科生可以通过学历落户到成都,我在成都购房通上查询了一下,你落户到成都的话,需要连续缴纳一年的社保,并且缴纳的社保和户口要在同一个限购区,你就可以在成都买房了,如果社保和户口不在同一个限购区内,要等到你落户成都满两年,就能在户口所在区域购房,或者是等到缴纳两年的社保就可以买房了。你还有什么问题可以上成都购房通去查查,很方便的,能一站式解决你的购房问题。

本科生在成都落户后满24个月就可以在成都买房了,但也是有区域限制的,这个就要看你落户在哪个区域了。

如你落户在天府新区,你就只能买天府新区和成都三圈层(青白江区、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新津县、大邑县、蒲江县)的房子,

如你落户在高新区,你就只能买高新区和三圈层(青白江区、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新津县、大邑县、蒲江县)的房子。

如你落户在主城11区(成都高新区西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无论落户于这11个区的任何一个,你都可以买11区的房子。

如果你落户在成都三圈层(青白江区、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新津县、大邑县、蒲江县),你就只能买三圈层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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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本科生在成都买房办理流程

想要在成都买房落户,外地本科学历人才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年满18周岁;

(2)学历: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3)工作:在成都市有正式工作;

(4)购房:在成都市购买合法住房,且房屋面积不小于90平方米;

(5)缴税:在成都市缴纳税款;

(6)家庭:有家庭联系,且家庭成员无不良记录;

(7)其他:其他符合成都市落户条件的条件。

三、成都买房本科落户操作流程

(1)准备材料:携带身份证、本科学历证明文件、房屋购买合同及相关证明材料;

(2)进行落户:持有上述材料,前往当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3)落户审核:派出所审核材料,确认无误后,准予外地本科学历人才落户;

(4)办理落户:派出所给予外地本科学历人才落户证明,并办理相关落户手续。

本科学历落户到成都可以直接买房吗

1、成都只要取得本科学历之后,在通过人才落户后的程序之后就可以买房。

2、成都改革人才落户政策,鼓励青年大学生来蓉创业。其中提到,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青年人才,凭毕业证来蓉即可申请办理落户手续。

3、并且,政府提供相应的买房补贴,这一举措,吸引了很多有知识,有才能的优秀青年。

4、成都人才引进又名学历入户,将其外地人引进入成都,将其户口迁移入成都,这样对成都的发展与建设起到推进作用,故成都人才引进即学历入户。

扩展资料:

成都落政策内容: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应对“5·1 2”汶川特大地震灾害和国际金融危机冲击,我市出台了灾后购房入户政策有关规定。现灾后重建工作已基本完成,为使户籍人口增长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现就完善购房入户政策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2014年6月1日起,停止执行促进灾后重建和经济发展有关购房入户政策。

二、在成都市行政区域购买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且在我市依法参加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市外人员,可在房屋所在地申请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户口。

三、购买商品住房时间以在房管部门进行合同备案登记的日期为准,购买二手住房时间以在房管部门进行房产买卖过户登记的日期为准。在本通知正式颁布执行之日前已购买的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按促进灾后重建和经济发展有关购房入户政策执行。

四、本通知自2014年6月1日起执行。以前颁布的相关文件,涉及购房入户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内容,以本通知为准。

参考资料:

成都落户政策-百度百科

往届本科生能在成都落户买房吗

可以,大学本科就可落户成都,毕业五年内创业可申请50万贴息贷款,成都将为紧缺人才提供“人才公寓”租住满5年可购买。

不再前往房管局打印“无房证明”或“房屋信息查询记录”,可直接到公安办证中心凭身份证上网查询打印。

选择落户地

1、申请人已有住房,应在住房所在地申请办理;

2、申请人没有住房,但是直系亲属在成都有住房,可在其直系亲属的住房所地申请办理;

3、申请人没有住房但有工作单位,可在单位集体户或单位所在区(市)县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申请办理;

4、申请人没有住房且没有工作单位,可在区(市)县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申请办理落户。

扩展资料

如何办理

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

1、成都市生源。档案寄(转)往生源地区(市)县人才服务机构(见“系统”指派);户口迁回原籍。在校期间父母双方户口均迁离原籍,且至少有一方迁入成都的,按成都市生源指派。

2、非成都生源。符合成都市“先入户、后择业”政策的,档案和户口接收机构可按系统提示进行选择。

3、其他。若有意在成都市就业、创业的,可登录“系统”查询成都市报到接收、创就业政策及服务流程。

已落实工作单位(或已创办实体)的毕业生。

1、在“系统”提交准确的工作单位(及本人为法人代表的单位)信息,获取档案(户口)应接收(迁往)机构的详细信息,并可按此填写“三方协议”上对应栏目。请在“系统”中务必如实选择工作单位营业执照登记机关或组织机构代码证颁发机构,不选或随意选择将不会出现正确指派结果,影响以后档案接收和入户。

2、“三方协议”或“成都市高校毕业生就业登记表”均可作为地方接收证明材料,供学校办理《报到证》、寄送档案、迁户时使用。在学校派遣过程中需要人才服务机构盖章的,请持上述接收证明材料到工作单位盖章后,再到“系统”提示的人才服务机构办理。

3、在成都市外就业的成都市生源毕业生,档案也可由生源地人才服务机构接收(由“系统”指派)。

取得《报到证》后

登录“系统”,选择“已取得报到证”。如实填写报到登记信息,确认档案到达指定机构后,即完成报到流程。如需要办理入户、组织关系等相关手续的,在系统提交申请后,携带系统提示材料到指定机构办理。

一、未落实工作单位毕业生。未就业毕业生有求职、培训、创就业指导等需求的,可通过“系统”登记相关需求。有就业见习意愿的,可通过“中国成都大学生就业网-见习频道”查看见习岗位、注册投递简历。

报到证签到成都市外,但有意在成都市就业、创业的,可登录“系统”查询成都市报到接收、创就业服务政策及流程。

二、已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务必准确选择、填写工作单位信息,系统将根据登记信息确定具体接收机构并进行(统接的)档案转递,未如实填报工作单位营业执照登记机关或组织机构代码证颁发机构,将不会出现正确指派结果并影响档案接收和入户、组织关系等手续办理;签约非公单位登记机关为四川省工商局或质监局的,请直接联系四川省人才交流中心咨询办理。

参考资料:成都人民政府-成都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行动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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