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

  1. 成都居住登记必须要常住在成都吗
  2. 成都落户居住登记怎么办理
  3. 不在成都居住落户怎么进行居住登记
  4. 成都办理户口迁移必须到居住地登记嘛

成都居住登记必须要常住在成都吗

成都居住登记必须要常住在成都。

成都办居住证登记没满6个月换地方居住需要重新登记,应当自变更之日起七日内申报居住变更登记。

根据《成都市居住证管理规定》规定:

第七条(居住登记)

1、流动人口到达居住地拟居住七日以上的应当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七日内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向公安派出所或街道(乡镇)、社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以下统称受理机构)申报居住登记。

2、居住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社会保险号码、本人相片、户籍所在地、现居住地详址、暂住事由、服务处所、职业、婚姻状况、婚育证明及携带未成年人员情况等内容。

3、流动人口变更居住地址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七日内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程序申报居住变更登记。

第十九条(证件补领、换领)

居住证遗失、损坏、过期的,持证人应当及时向居住地详址所属受理机构申请补领、换领、重新申领。

居住证持证人申报居住变更登记的,受理机构应当为其变更,其居住证无需换领。

成都落户居住登记怎么办理

法律分析:办理材料:

1、居民身份证(原件)。

2、以下居住地住址证明之一:房屋所有权证明(未取得产权证的出具购房合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房屋租赁合同、单位出具的住宿证明、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原件)。

申报方式:

1、线下办理:

现场申报:携带申报材料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进行申报。

采集点申报:携带申报材料到社区、居(村)民委员会流动人口信息采集点进行申报。

2、线上办理:

关注微信公众号“平安成都”,在底部选择“蓉警服务”板块,点击“流动人口申报”板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不在成都居住落户怎么进行居住登记

不在成都居住落户进行居住登记的具体步骤如下所示:

1、登录成都市公安局网站,在“办事大厅”中找到“居住证申领”相关事项,了解办理要求、材料和流程等信息。

2、根据要求,准备好有效的身份证、暂住证、户口本等材料,并按要求进行复印和照片处理等。

3、根据要求,前往成都市公安局指定的办事大厅,进行居住登记的申请和办理。在办理过程中,需要按照工作人员的要求填写表格、进行身份验证、进行照相等步骤,最后进行居住登记并领取居住证。

成都办理户口迁移必须到居住地登记嘛

法律分析:按照《成都市公安办证中心服务指南》要求,申请办理全日制普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入户时,省内居民在办理户口迁移前,必须到居住地派出所进行居住登记。因网友为省外户籍人员,所以不需要进行居住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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