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

  1. 户口迁入成都需要什么条件
  2. 长春人才落户成都需要什么条件
  3. 武汉大学生落户政策是什么
  4. 在校大一学生在成都买房需要什么条件

户口迁入成都需要什么条件

户口迁入成都需的条件如下:

1、条件入户

第一是属于执行国家层面规定23项政策:调动、安置、招录,军队安置、家属随军,直系亲属投靠,国(境)外来蓉定居,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博士后,刑满释放回原籍等可以申请入户;

第二是符合成都市人才优先发展战略4项政策:全日制普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的;在国(境)外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的;在本市同一用人单位工作两年及以上的技能人才,经单位推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取得“蓉城人才绿卡”的人员可以申请入户;

2、积分落户

符合以下12项积分指标,积分满100分就可落户成都。

1、缴纳社会保险,每年10分,半年5分;

2、合法稳定居住,自有住房10分,租赁住房1分,连续居住按每年1分累积;

3、教育背景,大学专科(含高职)以上学历10分;

4、引导人口合理布局,申请人就业所在区域属于“东进”和“南拓”区域的将可按照每年20分进行累积计算;

5、引导人口梯度转移,由“五城区”及高新南区(西区)转移到本市其他区域每满一年5分,就业地和居住地转移到本市其他区域每满一年10分;

6、急需紧缺工种(职业)指标加10分;

7、个人贡献,获国省市表彰(劳动模范、道德模范、见义勇为、工匠)分别25、20、15分,上年度个税缴纳达到一万2分,超过一万每0.1万0.2分,最高不超过10分;

8、鼓励创新创业,参加创业大赛获国省市奖项15分、10分、5分,在本市创业吸纳5人以上就业10分,在本市孵化器和众创空间投资或创业达到一定条件10分;

9、年龄不超过45岁10分;

10、个人不良信用记录,近三年存在不良记录每一条-10分;

11、个人违法犯罪记录,受刑事处罚、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和活动每条-50分,受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的每条-20分;

12、违反计划生育政策-50分。

3、平迁落户

平迁户口,意思是在同水平的派出所之间迁移户口。迁移户口,需要正当理由,如结婚,需要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个人申请书等材料。

公共租赁房申请的条件

1.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非本市户籍的市、区政府引进的特殊专业人才和在葫芦岛工作的全国、省、部级劳模、全国英模需提供暂住证);

2.中低收入且未承租公房的家庭;

3.家庭资产核定不超过20万元;

4.无住房家庭;

5.未承租或居住直系亲属在本市区内的住房;

6.住房保障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7.申请配租的外来务工及新就业大学生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7.1新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毕业后三年内就业;

7.2外来务工人员须持有本市城镇暂住证,并居住一年以上的家庭(或个人);

7.3已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

7.4收入稳定,有能力支付承租公租房租金;

7.5无住房;

7.6未承租或居住直系亲属在本市区内的住房;

7.7住房保障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综上所述,户口迁入成都有积分落户,平迁落户,条件入户三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长春人才落户成都需要什么条件

长春人才落户政策根据城市发展的需要,在不断的变化和改进,下面具体看下2019长春人才落户政策发生的变化,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1、切实做好《关于激发人才活力支持人才创新*的若干意见》中划定的国内外*人才(A类)、*领军人才(B类)、部级领军人才(C类)、省级领军人才(D类)、基础实用人才(E类)等五类重点人才服务工作,积极营造清朗创新*服务环境,实现人才引得进、留得住目标。

2、人才落户不受购房、就业等条件限制,凭相关证书或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证明即可到工作地、居住地县区公安机关户政部门申请登记常住户口。配偶、父母、未成年子女申请落户的,凭结婚证或亲属关系证明(户籍信息系统中能够证明夫妻、亲属关系的不再提供证明材料)即可办理落户手续。

3、简化落户手续,以往技术技能人才和大学生申请落户的,需提供技能证书、劳动合同、毕业证、学位证等材料。各类人才的配偶、父母、未成年子女办理户口随迁的,需提供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等材料。《六条措施》第1条对人才落户手续进行了进一步简化,规定人才申请落户的,凭相关证书或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证明即可办理。人才的配偶、父母、未成年子女办理落户的,户籍信息系统中能够证明夫妻、亲属关系的不再需要提供证明材料。

4、优化落户审批流程,过去办理人才引进落户需先到拟落户地公安派出所提交申请,经县区公安分局签发准迁手续后,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为尽可能减少办事人才往返奔波和等候时间,实现人才落户“一窗受理、只跑一次”,无需再到派出所提交申请。

武汉大学生落户政策是什么

【法律分析】

1.具有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含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2.具有普通高校专科、本科以及非普通高校本科(含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学历或学位,年龄不满40周岁的人员。

以上人员需办理配偶、子女、父母随迁落户的,应符合投靠条件。

(二)、留汉大学生办理落户需要哪些资料?

1.本人填写《申报户口登记表》(可在武汉公安“网上警局”下载或到分局户籍窗口领取,手写签名)(留存原件);

2.本人原籍《居民户口簿》或学生集体户常住人口登记表,居民身份证(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3.毕业证和学历证明(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认证留学回国人员学历或学位认证书”)(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4.在自有房屋落户的,提供自有房屋所有权证(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在单位集体户或在单位工作所在地的社区公共户落户的,需提供单位证明(留存原件);在租或借住房屋所在地社区公共户落户的,需提供租赁房屋协议(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或房主书面借住证明(留存原件),由窗口民警网上核定地址;

5.在本人配偶、父母、子女房屋落户的,需提供关系凭证(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和房屋所有人书面同意书(留存原件);

6.有符合投靠条件的随迁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本人及16周岁以上随迁人员,需提供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或现场采集照片(人口系统中有二代证照片的可不提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在校大一学生在成都买房需要什么条件

一、大学生贷款买房条件

1、外地户口的大学生须提供纳税证明或是社保证明

现在银行都表示不再对无法提供一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保交纳证明的外地贷款人员发放房屋贷款。所以外地户口的大学生贷款必须能够提供上面的证明资料,不然刚毕业的大学生想在外地买房落户只能选择付全房款。

2、刚工作落户,父母须出面担保

即便大学生已经有了工作,而户口也已经新落户,但是大学生这种人群在贷款买房时审核会相对严格一些。主要是因为刚投入工作的大学生收入基本不高,还款的能力有限。

一般地,大学生申请贷款需要有公司开具的收入证明,之后才可进行房贷的审批,符合条件后会执行首套房的政策。如果刚毕业的大学生收入不高,那么需要让收入相对较高的父母做联合借款人。家人做担保之后才能允许贷款。

3、未毕业的大学生购房不能申请贷款

有些外地大学生的家长想着趁孩子还在读书,就为孩子投资买房,这样一来等孩子毕业了,也正好可以落户,不用迁回老家去。但是现在规定,在校大学生尽管有本市的户口,但是由于目前无工作没有收入,无法作为主贷人,而父母做主贷人也是行不通的,所以,没毕业大学生想买房只能选择全额付款。

不过有些银行推出了大学生购房的贷款规定,允许年满18周岁的学生与父母作为共同借款人向银行申请个人住房贷款。贷款后,可由父母先负责按月偿还贷款,贷款的最长期限按照学生的年龄计算来确定的。

二、大学生贷款买房的方式有哪些

1、父母申请贷款儿子房产做抵押

如果贷款人年满18周岁,可以将房产抵押用父母的名义做抵押贷款。目前,抵押贷款的申请期限一般可以去到10——15年,且可以贷到抵押物的七成,而且由于额度紧张,银行的抵押贷款一般利率都需要上浮30%——50%。与按揭贷款相比,抵押贷款的成本要高很多。

2、与孩子联名购房贷款还完除名

如果孩子还在上学,又没有兼职等收入来源,可先用父母和孩子联名贷款的形式实现给孩子买房的目的。但这种操作方式首先会挤占父母的一个购房,且只能按照二套房的方式贷款。对孩子来说,只能获得一部分房屋产权,必须等到贷款还清,才能够进行除名操作。

即使是未来还完贷款后将父母的名字除名,也要按照转让或者赠与的方式负担相应的房产份额转移的税费。按照现有的政策,直系亲属之间,若开具详细的亲属证明,在房产赠与方面,只需要缴纳相应的契税便可。目前,契税大约为总房款的1%—3%之间。

三、贷款买房的流程

1、初审:由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包括申请人资格、贷款额度、贷款期限,初审合格以后,由中心出具《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

2、评估:申请人持《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到中心指定的评估机构,对所购买的房屋价值进行评估。经济适用房不需要评估。

3、审核:申请人持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以及中心要求的初审材料到中心进行贷款审核。如果合格,中心开具《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

4、办理担保手续:申请人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按照自己选择的担保方式办理担保手续。如果选择抵押+保证的方式,保证人应该出具书面的担保函;如果选择抵押+保险或第三人保证的方式,应该到保险公司投保或到担保机构办理委托担保手续。

5、签订借款合同。

6、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与受托行签订委托贷款协议。

7、借款人直接向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受托行业可根据需要,代为收集借款人申请资料,统一交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审核、审批。

8、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每笔贷款金额、期限、利率审批同意后,与受托行签订委托贷款合同。

9、受托行按照委托贷款合同约定,与借款人分别签订《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抵押合同》、《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质押合同》和《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保证合同》后,办理借款手续。

10、受托行将贷款直接划入售房方在受托行开立的指定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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