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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大学生租房补贴在哪申请
法律分析:成都大学生租房补贴申请流程
1、成都市户籍居民由主申请人本人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力事处(乡、镇)提出申请(申请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可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
2、外来务工人员由本人向用工单位注册地街道办事处(乡、镇)提出申请;
3、公共服务行业和产业功能区从业人员由用工单位对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查验,对申请人的户籍、婚姻、社保、收入、学历、职称进行审核,提出书面审核意见并报行业主管部门或产业功能区管委会复核通过后,由用工单位持上述申请材料统一向单位注册地所在区(市)县住房保障主管部]提出申请。
法律依据:《关于进一步完善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工作的实施意见》二、主要措施
(一)明确保障对象。收入、住房在规定标准以内的成都市户籍居民和外来务工人员。
(二)明确保障标准。租赁补贴标准结合市场租金水平动态调整,参照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对外公布的申请所在行政区域的住房市场租金水平确定。成都市户籍居民租赁补贴保障面积为1人户30平方米,2人户45平方米,3人户60平方米,4人及以上户70平方米。外来务工人员保障面积为30平方米。成都市户籍家庭成员按持有成都市户口、居住证人数确定补贴保障人数。外来务工人员按个人实施保障,夫妻双方均符合申请条件的,分别提出申请。
(三)明确补贴计算方式。成都市户籍居民租赁补贴根据困难程度按比例发放。低保家庭、低保单身居民,发放比例100%;年收入4万元以内(含4万元)的家庭、年收入2.5万元以内(含2.5万元)的单身居民,发放比例70%;年收入4万元至7万元(含7万元)的家庭、年收入2.5万元至3.5万元(含3.5万元)的单身居民,发放比例40%;年收入7万元至10万元(含10万元)的家庭、年收入3.5万元至5万元(含5万元)的单身居民,发放比例30%。外来务工人员发放比例30%。郊区新城结合当地实际自行确定发放比例并向社会公布。租赁补贴金额=(保障面积-自有住房建筑面积)×租赁补贴标准×发放比例
(四)明确补贴申请方式。分为户口所在地(或用工单位注册地)街道办事处(乡、镇)现场受理和通过住房保障信息平台在线申请两种方式。
(五)明确补贴发放方式。租赁补贴从取得保障资格的次月起开始计发,自补贴协议复核通过后次月起每3个月发放1次,由区(市)县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委托银行直接划入个人资金账户。
成都大学生租房补贴政策2022
1、对符合条件的产业功能区从业人员,提供租赁补贴或产业功能区配套住房保障。产业功能区配套住房准入条件、保障标准、政策优惠等按照产业功能区配套住房相关规定执行。租赁补贴按个人发放,发放比例按计发标准的50%执行,发放时限累计不超过60个月。
2、对符合条件的其他外来务工人员,提供租赁补贴或公租房保障。租赁补贴按个人发放,发放比例按计发标准的30%执行,发放时限累计不超过36个月。
3、对公共服务行业和产业功能区中符合条件的新就业大学生提供租赁补贴保障,租赁补贴按个人发放,发放比例按计发标准的50%执行,发放时限累计不超过60个月。
不同的地区规定不同。一般情况为:1、博士:1000元/人月、硕士:800元/人月、学士和技师:600元/人月、实际租金低于补贴标准的,按实际租金补贴。各个地方关于大学生租房补贴条件不同,为了给低收入大学生提供更好的就业环境,我国向大学生发放租房补贴。凡满足租房补贴申请条件的大学生,都可以提出补贴申请。
扩展资料:提供的另外一种补贴方式。以市场上的租金为参照物。给居住困难的群众相应的租金
法律依据:《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工作的实施意见》(成办函〔2018〕19号)第三条外来务工人员若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可申请租赁补贴:
1、个人年收入在规定标准以内;
成都租房补贴
成都租房补贴申请条件,具体如下:
1、住房租赁补贴需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在毕业2年内提出有效补贴申请;
(2)在我市纳税的各类企业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就业,建立劳动关系并与之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或在宁初始自主创业(兼职创业除外),依法登记注册成立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3)依法参加我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以灵活就业者形式参保除外),或在江苏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在我市参加失业保险;
(4)具有本市户籍住房困难或者非本市户籍在宁无自有住房,在本市租房居住并支付租金的。
2、根据有关规定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租房居住应与房屋产权人或房屋经营单位签订住房租赁合同,支付租金并按规定开具机打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以下简称租金发票),并注明房屋租赁事由、月租金额、租金支付期限等规定内容;
(2)港、澳、台毕业生应取得在宁就业许可;
(3)住房租赁补贴和本市其他人才安居政策及住房保障政策不得重复享受。
申请材料:
(1)国内高校和技工院校毕业生提交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技师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留学认证;
(2)本市房屋租赁合同(一人一合同)、租金发票;
(3)在江苏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提交省直管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四条
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修缮责任等条款,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第五十五条
住宅用房的租赁,应当执行国家和房屋所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租赁政策。租用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由租赁双方协商议定租金和其他租赁条款。
第五十六条
以营利为目的,房屋所有权人将以划拨方式取得使用权的国有土地上建成的房屋出租的,应当将租金中所含土地收益上缴国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成都人才租房补贴
成都人才租房补贴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以办理引进手续时申报的学历为准;
2应届毕业生和归国留学人员无年龄限制;在职人才应当符合下列年龄条件:本科未满30周岁、硕士未满35周岁、博士未满40周岁;
3具有本市户籍;4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正在租住或获准租住市区两级政府配租的公租房、未享受过政府发放的人才租房补。
一、住房租赁补贴需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在毕业2年内提出有效补贴申请;
(2)在我市纳税的各类企业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就业,建立劳动关系并与之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或在宁初始自主创业(兼职创业除外),依法登记注册成立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3)依法参加我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以灵活就业者形式参保除外),或在江苏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在我市参加失业保险。
(4)具有本市户籍住房困难或者非本市户籍在宁无自有住房,在本市租房居住并支付租金的。
二、成都毕业生租房补贴申请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即可申请)
1、庭年收入在5万元以下(含五万元)家庭人口2人及以上,主申请人具有五城区或高新区城镇户口,家庭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在16平方米以内且未享受其他方式住房保障;
2、具有五城区或高新区城镇户口,自有住房建筑面积在16平方米以内且未享受其他方式住房保障的单身居民:
三、成都毕业生租房补贴申请材料:
1、户口本;
2、身份证;
3、居住证;
4、婚姻证明,例如结婚证;
5、收入证明原件或收入承诺;
6、房屋租赁合同;
7、备案凭证;
8、民政部门或社会福利机构的相关证明(成年孤儿需提供)。
法律依据:
《财政部关于政府补助准则有关问题的解读》
第一条政府补助准则规定,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政府补助准则不对“日常活动”进行界定。通常情况下,若政府补助补偿的成本费用是营业利润之中的项目,或该补助与日常销售等经营行为密切相关(如增值税即征即退等),则认为该政府补助与日常活动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