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

  1. 成都积分落户容易吗
  2. 成都积分落户申请办理流程
  3. 成都积分落户在哪申请
  4. 成都积分落户申请流程复杂吗

成都积分落户容易吗

容易。成都,简称“蓉”,别称蓉城、锦城。成都位于四川省中部,是四川省省会、副省级城市,中国首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之一,成都的积分落户可以参与积分的项很多,非常的容易,以140分作为积分落户的门槛,很容易就满足。

成都积分落户申请办理流程

法律分析:1、领取并填写《成都市居住证积分项目申报单》。办理前可提前下载《成都市居住证积分项目申报单》并填写。

2、按照本人实际情况,准备相关材料。

3、到居住证签发地的区(市)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积分受理窗口现场办理积分申请。

4、当年9月15日后,通过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公众服务平台网站自助查询本人积分结果。

5、积分入户名单在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公众服务平台网站公布。

6、凡积分入户公布名单上的,按照公安机关入户须知提供材料,到区(市)县公安办证中心办理入户手续。

法律依据:《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入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第九条积分标准分值为100分。居住证总积分达到标准分值,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具备申请积分入户的资格。

(一)持有本市居住证(有效期内);

(二)男55周岁以下,女50周岁以下;

(三)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按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5年以上;

(四)无刑事犯罪记录及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

《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入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第十条申请人在居住证签发地的区(市)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设立的受理窗口申请积分入户。

《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入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第十一条申请积分入户的人员,除提供第六条积分申请材料外,还应同时提供符合第九条条件的对应认证材料。

《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入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第十二条年度居住证积分入户指标计划经市政府审定后发布。

《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入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第十三条自公布积分结果10日内,市人口服务管理办根据达到标准分值的持证人入户申请,按照积分高低顺序排位,积分相同的按照参保年限、居住年限等依次进行排位,依据年度居住证积分入户指标计划确定入户名单在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公众服务平台网站公示,公示期5日。

成都积分落户在哪申请

成都积分落户在哪申请?登录“成都居住证积分公众服务平台”网站(rkb.chengdu.gov.cn)提交积分项目申报单,并准备积分证明材料。到居住证签发地的区(市)县政府服务中心积分受理窗口办理积分申请。积分入户申报,每年集中受理一次,受理时间是当年6月1日至7月31日。申报材料积分计算截止为当年5月31日。

取得“蓉城人才绿卡”的人员落户

具备条件:取得“蓉城人才绿卡”的人员,按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的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的顺序申请本人入户。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按规定办理随迁或投靠。所需材料:入户申请表;蓉城人才绿卡;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入直系亲属住房的还需提供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入直系亲属户的还需提供入户地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入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户主首页、空白内页、本人无房佐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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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积分落户申请流程复杂吗

成都积分落户申请流程复杂吗?成都积分申请,持证人可通过互联网进行网上模拟估分,符合积分条件的,可委托用人单位在区(市)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设立的受理窗口进行申报。如以个人身份进行申报的,可自行到居住地区(市)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设立的受理窗口进行申报。需申请积分入户的,应同时提交申请。详细流程:

材料受理

年度居住证积分申报时间段为为6月1日至7月31日

区(市)县政府人口服务管理机构收到积分申请材料后,对材料齐全的,出具收件凭证;对材料不齐全的,应一次性告知。

持证人和用人单位应当对积分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材料审核

区(市)县政府人口服务管理机构受理积分申请材料后,负责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有疑问的材料,可以提请区(市)县相关部门进行核实,相关部门应在收到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区(市)县政府人口服务管理机构提交审核结果。

积分核定

区(市)县政府人口服务管理机构负责积分核定,报市公安局户政管理局(市政府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办公室)备案。

积分入户

市公安局户政管理局(市政府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办公室)根据达到标准分值的持证人入户申请和年度居住证积分入户指标计划,按照积分高低顺序排位,积分相同的按照参保年限、连续居住年限等情况进行排位,依据排位顺序确定入户名单并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天。积分入户名单公布后,持证人应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入户手续(入户地应与申请积分所在地为同一区(市)县),逾期未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如申请人在申办期间,经查有刑事犯罪记录的,取消其入户资格。

详细说明:

前置条件:非本市户籍人员符合《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入户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并取得入户资格的人员,按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的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申请积分时提交的居住证所在地公共集体户的顺序办理本人入户。申请人应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入户名单后规定时间内办理入户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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