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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居住证积分怎么办理
成都居住证积分办理流程
在本市合法稳定居住和合法稳定就业,并办理成都市居住证的境内来蓉人员,可以申报积分。以下为大家整理了成都居住证积分办理流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积分申请
持证人应在居住证签发机关所在地申请积分。
持证人可通过互联网进行网上模拟估分,符合积分条件的,可委托用人单位在区(市)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设立的.受理窗口进行申报。如以个人身份进行申报的,可自行到居住地区(市)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设立的受理窗口进行申报。需申请积分入户的,应同时提交申请。
最新消息:
1、申报材料积分计算截止日期为当年的5月31日。
2、积分申报时间为6月1日——7月31日。
3、申请人可在9月15日至9月30日,通过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公众服务平台rkb.chengdu.gov.cn查询本次积分入户公示名单。公示通过后,公安办证中心将为符合积分入户的人员办理入户手续。
4、积分入户办理截止时间11月20日。
积分申请材料
(一)由用人单位申报的须提交:
1、《成都市居住证积分申请表》;
2、持证人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和居民身份证;
3、劳动(聘用)合同;
4、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材料;
5、单位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团法人或民办非企业法人证书等)。
6、合法居住证明材料。
(二)个人申报的须提交:
1、《成都市居住证积分申请表》;
2、持证人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和居民身份证;
3、劳动(聘用)合同,或登记地址在成都市的工商营业执照;
4、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材料;
5、合法居住证明材料。
除上述积分申请基本材料外,持证人还应当提供与《居住证》积分指标项目对应的材料。
详细流程:
材料受理:
年度居住证积分申报时间段为为6月1日至7月31日。
区(市)县政府人口服务管理机构收到积分申请材料后,对材料齐全的,出具收件凭证;对材料不齐全的,应一次性告知。
持证人和用人单位应当对积分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材料审核:
区(市)县政府人口服务管理机构受理积分申请材料后,负责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有疑问的材料,可以提请区(市)县相关部门进行核实,相关部门应在收到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区(市)县政府人口服务管理机构提交审核结果。
积分核定:
区(市)县政府人口服务管理机构负责积分核定,报市公安局户政管理局(市政府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办公室)备案。
居住证积分怎么办理
为便于说明,以成都举例:
一、积分申请材料:
(一)《成都市居住证积分申请表》;
(二)申请人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三)劳动(聘用)合同,或登记地址在本市的单位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会组织登记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
(四)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材料(含上网查询打印的缴费信息)(原件);
(五)合法居住证明材料,自有住所提供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配偶名下登记的住房,同时提供结婚证);租赁住房提供住房租赁合同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原件和复印件)。
除上述积分申请基本材料外,申请人有与第三条积分指标项目一致的情形还应当提供对应的材料,并在申报时一次性提交。
二、办理地点:
成都市各区(市)县政务中心。
扩展资料
《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入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第四章 积分核定
第八条受理积分申请材料后,按照《办法》明确的部门职责分工,相关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积分指标事项核定工作。
(一)区(市)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受理窗口出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区(市)县政府人口服务管理机构应在1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提交区(市)县相关部门进行审核。
(二)区(市)县相关部门应在10个工作日内,对推送信息完成审核,并反馈人口管理部门。
(三)区(市)县政府人口服务管理机构应在5个工作日内对部门反馈的信息进行计分并核定积分,报市政府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办公室(市公安局户政管理局,以下简称:市人口服务管理办)备案。
(四)市人口服务管理办对各区(市)县上报的积分结果进行汇总并向申请人公开。当年9月15日,申请人可通过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公众服务平台网站查询本人积分结果。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成都-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入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
居住证积分申请流程
法律分析:
各地对于居住证积分办理所需要的资料有所不同,一般需要提供本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当地办理的居住证原件,户籍证明,单位证明,居住证明等资料到当地居住证积分部门申请办理的,具体所需咨询建议直接咨询当地居住证积分机构为准。以上海居住证积分需要提供的资料为例子,模拟积分分值满足120分时,个人向单位提出积分申请:
1、单位人事专员介绍信、身份证。
2、申请人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
3、《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表》(网上打印、表格上加盖单位公章)。
4、持证人有效身份证件。
5、持证人户籍证明(家庭户口可提供户口簿,需提供具有详细地址页的首页及本人信息页;集体户口提供所在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或提供具有详细户籍地址的集体户口首页及本人信息页)。
6、一年期及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
法律依据:
《上海市居住证积分办理流程》
第一条来沪人员至现居住地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申办《上海市居住证》,新办或续办居住证一个月之后开始申请居住证积分,有效期与居住证有效期等同。
第二条来沪人员登录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积分模拟打分。
第三条模拟积分分值满足120分时,个人向单位提出积分申请。
第四条单位登录21世纪人才网,为申请人网上注册个人账号和密码,账号为本人身份证号码,初始密码为本人出生年月日,如901102或123456,登陆后请个人自行修改并牢记密码,供申请人后续每年进行申请积分和网上查询使用。
居住证积分申请步骤
居住证积分申请步骤
1、首先在现在居住的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办理《居住证》申请。
2、在街道社区服务中心登录国家居住证积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居住证积分模拟打分。
3、当居住证积分信息管理系统上的模拟打分满足120分,就可以向所在单位提出居住证积分办理落户。
4、居住证积分落户申请人向用人单位申请时应该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网上注册步骤,然后到用人单位的注册地区的人才受理中心审核。
5、用人单位通过审核之后,应当登陆相关进行注册,并且按照步骤填写《<居住证>积分申请表》。
6、申请表填写完成后,需要用人单位为申请人进行材料及提交信息审核,确认无误后,提交申请流程。
7、申请的材料将会递交到用人单位的工商注册单的人才服务中心受理。
8、如材料齐全,受理点将受理相关材料,并出具收件凭证。
9、人才服务中心接受申请人递交的到材料之后,会出示相关凭证,对申请人进行档案调集,核实申请人的教育经历,进入的审核程序。
10、审核确认无误后,会以短信的形式通知申请人,了解具体的进度和结果,通过后申请人可到人才服务中心领取《居住证》。
备注:全国各地居住证积分制度并非相同,一切以当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