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人才落户条件

成都人才落户条件

受理条件:

成都人才落户条件

1、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具有普通院校全日制本科毕业学历的外省市人员,被在津的机关、团体、事业单位、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用人单位招用(或者在津办企业),在本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且一次缴费时间为上月或当月的,可以申请落户。

2、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具有研究生学历的外省市人员,被在津的机关、团体、事业单位、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用人单位招用(或者在津办企业),在本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且一次缴费时间为上月或当月的,可以申请落户。

3、在津有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名下合法固定住所的,配偶(结婚满三年)及18周岁以下(含18周岁)子女可以随迁落户。

2019年人才引进落户成都,需要什么材料

人才引进材料

1、居民身份证原件;(住址必须和户口本一致,不能有一字之差)

2、户口本(首页和个人页必须有)

3、《毕业证》原件;

4、《学位证》原件;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信网查询打印)或学历报告(需经本市教育主管部门进行),在学信网注册账号。

6、所在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7、《成都市社会保险缴费证明》,若被本市事业单位聘用的需提供《成都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

8、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同胞兄弟姐妹在津具有名下合法固定住所的,需提供《不动产权证》;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且房屋已在公安人口信息系统登记的,需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凭证,落户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同胞兄弟姐妹名下合法固定住所的还需提供亲属关系证明材料(能够证明亲属关系的居民户口簿、原始档案复印件、结婚证等)和房主同意落户证明;申请落单位集体户口的,需提供集体户口簿首页;申请落户人才市场集体户口的,按照人才市场集体户口报备制管理要求,无需提供集体户口簿首。

成都人才引进落户条件

成都市人才落户可分为三大版块:成都市学历人才入户、专业技术人才入户、技能人才入户。

1.学历人才引进落户

(1)普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且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的市外人员,可持毕业证申请落户。

(2)35周岁(含35周岁)以下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专科学历,非本市户籍毕业生(含国外取得学历人员),可凭毕业证在成都东部新区和近郊区申请入户。

(3)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专科学历的非本市户籍毕业生,在毕业次年12月31日前,可在工作单位所在地申请入户。

2.专业技术人才成都入户条件:45周岁(含45周岁)以下的中级职称及以上的非本市户籍专业技术人才,在本市同一用人单位连续缴纳社保1年以上,经单位推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证后申请入户。

3.技能人才成都入户条件:在成都市现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2年及以上的,非本市户籍技能人才,经单位推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技能人才服务中心认定后,可申请入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成都市人才引进落户政策

法律分析:成都市人才落户可分为三大版块:

1、成都市学历人才入户

2、成都市专业技术人才入户

3、成都市技能人才入户。

其中学历人才入户又分三种情况:

1、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入户

2、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学历毕业生入户成都东部新区和近郊区

3、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大专毕业生入户。

法律依据:《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户籍迁入登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国务院、省政府关于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相关精神,根据市政府《关于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成府发〔2017〕23号)要求,成都市实施条件入户和积分入户双轨并行的户籍迁入政策体系,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非本市户籍中国公民申请入户的,适用本办法。

四川省成都市人才引进落户的条件是什么

办理条件

1、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2、年龄在45周岁以下(特殊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3、在成都市六城区落实了工作单位(工作单位须在成都市六城区注册,具有法人资格)或在成都市郊区(市、县)落实工作单位且本人/配偶/父母在成都市六城区拥有产权房屋者。

扩展资料:

一、提供材料

1、工作单位法人证书(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1份;

2、毕业证书或职称证书原件1份、复印件1份;

3、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原件、复印件各1份;

4、身份证、户口证明(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各1份;

5、 1寸黑白照片1张

6、拟调人员在我市购买了商品房者还需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原件、复印件各1份;

7、本人/配偶/父母在成都市中心城区拥有产权房屋者可办理配偶、未成年子女随迁,随迁配偶提供:人事档案,结婚证、失业证(农业户口除外)原件、复印件各1份,随迁子女提供:独生子女证或一胎证明或亲属关系证明

二、办理程序

1、本人或委托人凭劳动合同、身份证到成都市人才中心开《调档函》,同时领取《成都市调(流)动人员登记表》或《申请落户成都市外籍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办理就业接收(入户)手续服务合同书》回单位签字盖章;

2、持《调档函》回原存档单位办理提档或调动手续,

3、确认档案已到成都市人才中心后,到我中心签订《单位人事代理合同书》,材料报我中心审查、盖章,办理《联系函》;

4、到人才中心领取《联系函》等材料;

5、到成都市公安局办证中心办理户口准迁证(地址:正府街38号);

6、回原户口所在地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7、到市公安局办证中心入户;

8、户口挂靠在成都市人才中心集体户口者将《常住人口登记表》返回我中心。

参考资料:成都人才引进_百度百科

相关新闻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134-0858-9752

在线咨询: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30-18:30,节假日休息

关注微信
关注微信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