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

  1. 怎么在成都落户
  2. 成都落户方式有哪些如何办理落户
  3. 在成都怎么落户
  4. 成都落户怎么办理

怎么在成都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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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买房落户怎么办理,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一、购买商品房或二手房落户材料

1、《入户申请表》;

2、入户人员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入户人员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不能反映亲属关系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4、入住证明或门牌号证明;

5、房屋产权证或经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一次性缴款发票或按揭合同、连续6个月以上的按揭银行交款凭据(原件和复印件)、房屋信息摘要。

前置条件:在我市中心城区购买商品房或二手房面积在70平方米以上,并且实际居住的市外人员,可申请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且迁入人员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低于上年度我市城镇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28平米/人)水平。

二、暂住满2年入户

1、《入户申请表》;

2、IC卡暂住证(含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

3、入户人员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不能反映亲属关系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5、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6、省、市、区社保部门出具最近两年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含综合社会保险)明细表(原件)。

前置条件:在我市暂住满2年,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市外人员,可申请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且迁入人员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低于上年度我市城镇保障对象的住房困难标准(16平米/人)。

三、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人员入户

1、《入户申请表》;

2、毕业证或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省人事厅、市人事局或高新区人事局出具的进入成都市五城区及高新区人员联系函(原件);

4、入户人员户籍证明(原件)或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5、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6、住房证明或入户地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7、申请配偶、未成年子女随迁或投靠。

前置条件:在我市中心城区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中级技术职称或技师以上职业资格的,在郊区(市)县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初级技术职称或高级技工职业资格的,以及因经济建设需要引进的各类人才,年龄45周岁以下(特殊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并在我市已落实工作单位的市外人员。

四、投资入户

1、《入户申请表》;

2、投资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

4、企业税务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

5、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报告(原件和复印件);

6、入户人员户籍证明(原件)或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7、申请配偶、子女随迁,提供亲属关系证明;

8、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前置条件:在我市中心城区投资50万元以上,在区(市)县城投资30万元以上,在建制镇投资15万元以上的市外人员,可在本人合法固定住所所在地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且迁入人员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低于上年度我市城镇保障对象的住房困难标准(16平米/人)。

五、纳税入户

1、《入户申请表》;

2、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

4、企业税务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

5、纳税情况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6、入户人员户籍证明(原件)或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7、申请配偶、子女随迁,提供亲属关系证明。

前置条件:在我市中心城区兴办企业,向本市税务部门连续两年累计纳税达3万元或一年内纳税达2万元,可在本人合法固定住所所在地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且迁入人员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低于上年度我市城镇保障对象的住房困难标准(16平米/人)。

六、经营入户——新增

1、《入户申请表》;

2、商业用房、办公用房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入户人员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不能反映亲属关系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5、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前置条件:在成都市一次性购买40万元以上的商业用房、办公用房的外地人员,也可申请办理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且迁入人员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低于上年度我市城镇保障对象的住房困难标准(16平米/人)。

七、新生婴儿入户

1、《入户申请表》;

2、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

3、计划生育证或准生证(原件)

4、父母亲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5、父(母)亲的居民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前置条件:计划内新生婴儿

八、离(退)休人员投靠配偶、子女入户

1、《入户申请表》;

2、入户人员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离(退)休证(原件和复印件);

5、住房证明或入户地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前置条件:非本市五城区及高新区范围内的离、退休人员要求投靠户籍在本市的配偶、子女及随迁配偶和子女。

九、无职业人员夫妻投靠入户

1、《入户申请表》;

2、投靠人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4、住房证明或入户地户口簿及被投靠人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5、城镇居民需提供无职业证明(失业证、待业证、下岗证等)(原件和复印件);

6、具有稳定生活来源证明(原件)。

前置条件:公民结婚后有固定住房和稳定生活来源,可投靠配偶迁入(含非农业人口投靠非农业人口、非农业人口投靠农业人口、农业人口投靠非农业人口,户口迁入后一律登记为非农业人口)。

十、大中专毕业生入户(含往届生)

1、《入户申请表》;

2、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3、省人事厅、市人事局或高新区人事局出具的进入成都市五城区及高新区人员联系函(原件);

4、《成都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登记表》;

5、《报到证》(原件和复印件);

6、《户口迁移证》(原件);

7、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8、住房证明或入户地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前置条件:国家普通高校统招应届大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或户口保留在学校两年内往届普通高校统招大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并在成都市中心城区落实了工作单位或在成都市郊区(市)县落实了工作单位。

十一、海外留学人员入户

1、《入户申请表》

2、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护照或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出国前注销户口证明或原籍地户口本(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5、住房证明或入户地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前置条件:在国外留学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的人员。

十二、同城网迁(含郊县)

1、《入户申请表》;

2、迁出地户口薄(原件和复印件);

3、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迁入地住房证明或户口薄(原件);

5、迁入地址不明确的由派出所出具住房所在地《街门牌详址证明》(原件);

6、因结婚、投靠亲属迁移户口的需出具结婚证或亲属关系证明(原件)。

前置条件:原户籍所在地在成都(含郊县),现将户口迁至成都另一房产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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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落户方式有哪些如何办理落户

对于想要在成都买房,安家落户的朋友来说,一定要看看下面小编为您整理的落户知识。

落户方式有哪些?

1、购房落户

成都购房落户规定:在成都市行政区域购买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且在我市依法参加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市外人员,可在房屋所在地申请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户口。

大家一定要认真确认自己的购房时间,购买商品住房时间以在房管部门进行合同备案登记的日期为准,购买二手住房时间以在房管部门进行房产买卖过户登记的日期为准。如果是在2014年6月1日之前,依旧可以享受08年的政策:购买商品住房(含二手房)面积在70平方米以上就可以在成都落户。

2、人才引进

学历高就可以任性,成都人才引进的落户方式真是人性化!来看看要符合怎样的条件才可以入户吧:

1、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或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的主要完成人员;

2、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以及非成都市生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优秀专科毕业生;

3、具有中级技术职务及以上任职资格或取得国家注册证书的中级专业人员、管理人员;

4、国外留学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位,回国要求到成都市落户的人员;

5、非成都市五城区及高新区范围内的中国公民投靠户籍在成都市的配偶,在配偶户籍所在地连续居住满5年,且夫妻双方年满30周岁的可将户口迁入。

此外,凡符合人才引进条件的人员,如不愿意将户口迁入该市,经本人申请,市公安局将配套发给《成都市引进人才专项居住证》作暂住人口登记。有效期内,持此专项居住登记证的人员在购车、子女就学、开办企业等方面享受成都市民同等待遇。此次户口政策调整中未涉及部分仍按原有关规定执行。

3、暂住人口

在成都市暂住满3年,拥有合法固定住所,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3年以上的市外人员,可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4、租房入户(仅针对本市农民)

成都行政区域内的户籍人口,在中心城区、区(市)县城、建制镇建成区通过购买、受赠、继承、修建等方式取得合法产权房屋并实际居住的,或在上述城镇连续租用统一规划修建的出租房(包括在城镇新型社区由集体经济组织统一修建的出租房和统一管理的农民出租房)且在同一住房居住1年以上的,可在实际居住地办理常住户口。

拥有合法产权房屋入户所需材料:入户人员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房屋产权证、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不能反映亲属关系的提供,下同)、身份证标准照片1张(16周岁以上人员提供,下同)。

5、投资入户

在成都市中心城区生产性投资200万元以上、在区(市)县城生产性投资100万元以上、在建制镇生产性投资50万元以上的市外人员,可在本人合法固定住所所在地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以上是关于成都落户的知识。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5-11-20,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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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成都怎么落户

1.全日制普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入户

入户条件:

45周岁(含45周岁)以下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非本市户籍毕业生,可凭毕业证在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的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申请入户。

落户合法稳定住所所需材料:

1、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上网下载)

2、毕业证书(毕业证遗失的提供毕业证明书);(原件和复印件)

3、经市人社局验证的“成都人才服务码”;(市人社局指定网站 http://www.rc114.com/申请)

4、申请人居民户口簿(户籍保留在校的提供迁移证)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入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的还需提供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6、入户地居民户口簿(入户地已登记有户口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7、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入户直系亲属住房的提供)。(原件)

落户集体户所需材料:

1、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上网下载)

2、毕业证书(毕业证遗失的提供毕业证明书);(原件和复印件)

3、经市人社局验证的“成都人才服务码”;(市人社局指定网站 http://www.rc114.com/申请)

4、申请人居民户口簿(户籍保留在校的提供迁移证)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集体户首页、集体户空白内页、本人无房佐证材料(入集体户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2.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大专毕业生入户

入户条件:

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专科学历的非本市户籍毕业生,在毕业次年12月31日前,按本人或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的顺序申请入户。

所需材料:

1、《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取领或上网下载)

2、市、区(市)县人社部门出具的联系函;(原件)

3、户口未迁到学校的提供居民户口簿(省外户籍居民可提供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户口已迁到学校的提供迁住地为成都的户口迁移证;(原件)

5、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6、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7、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入本人产权住房提供)

8、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入直系亲属住房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9、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住佐证材料、入户地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入直系亲属户口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10、集体户首页、集体户空白内页、本人无房佐证材料(入集体户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11、近期免冠1寸证件照片1张。

需要落户的小伙伴可以抓紧时间喽!

成都落户怎么办理

【法律分析】

第一阶段:准备资料办事部门:原籍派出所、房管局、贷款银行等准备材料: 1、户口薄或(户口薄要求首页有省公安局厅章派出所户籍专用章承办人签章)或户籍证明(如果户口薄无法提供,则可以在户籍所在地开具户籍证明)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名字准确,身份证号无误) 3、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4、购房合同原件原件及复印件(未办房产证者提供)和商品房备案证明(附在购房合同内) 5、房屋信息摘要(市房管局开具) 6、不动产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一次性付款提供) 7、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按揭买房者提供)还款证明(在贷款银行开具连续六个月还款记录证明) 8、《门牌号证明》(建议先在小区物管处开具《入住证明》,再到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开具) 9、填写《入户申请表》第二阶段:准迁证办理办事部门:成都各个公安局办证中心办理事项:持准备好的材料,在房屋所在地公安局办证中心办理《准予迁入证明》。办理费用:4元注:除了房屋所在地区公安局办证中心外,还可以至成都市公安局办证中心办理(限中心城区)小窍门:成都市公安局办证中心对资料审查稍微松一些,如果在区公安局办证中心无法办理,可以尝试在市公安局办理。如有人随迁,请准备随迁人员关系证明材料: 1、父母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2、小孩出生证明或独子证原件及复印件未成年人随迁) 3、失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夫妻失业投靠) 4、退休证原件及复印件老年人投靠子女) 5、随迁人员的户口薄和身份证。第三阶段:原籍下户办事部门:户口原籍公安局/派出所持准迁证、户口薄、身份证原件在原籍办理下户手续,拿到《户口迁移证》小窍门:可以由亲朋好友代办。最后阶段:上户办事部门:成都各个公安局办证中心办理事项:持户口迁移证、身份证、一寸照片,至办理准迁证的公安局办证中心办理上户手续。办理费用:6元小窍门:如果办证中心没有要求换身份证,也可由他人代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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