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大学生租房补贴
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工作的实施意见》(成办函〔2018〕19号)文件规定,外来务工人员若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可申请租赁补贴:
1、个人年收入在规定标准以内;
2、在成都市稳定就业,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连续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3年以上且处于参保缴费状态,并连续缴交住房公积金3年以上且处于在缴状态;
3、本人及配偶在成都市无自有住房,且未享受其他方式的住房保障;
4、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租房居住并办理租赁备案;
5、持有成都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100分以上(含100分)。
成都市户籍居民租房补贴的面积标准为,1人户30平方米,2人户45平方米,3人户60平方米,4人及以上户70平方米。家庭成员按持有成都市户籍、居住证人数确定补贴人数。外来务工人员按个人申请发放,租赁补贴面积为30平方米。
扩展资料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成都户籍的单身居民申请者,除了5万元以内的年收入,还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申请人年满35周岁;
2、申请人为已成年的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3、申请人为符合相关规定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残疾军人、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等优抚对象且已成年;
4、申请人为民政部门认定的孤儿,现已成年;
5、申请人在成都市稳定就业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并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缴交住房公积金。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关于成都市应届毕业生租房优惠政策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成都租房有补贴?!你想知道的都在这里
成都人才租房补贴
成都人才租房补贴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以办理引进手续时申报的学历为准;
2应届毕业生和归国留学人员无年龄限制;在职人才应当符合下列年龄条件:本科未满30周岁、硕士未满35周岁、博士未满40周岁;
3具有本市户籍;4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正在租住或获准租住市区两级政府配租的公租房、未享受过政府发放的人才租房补。
一、住房租赁补贴需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在毕业2年内提出有效补贴申请;
(2)在我市纳税的各类企业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就业,建立劳动关系并与之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或在宁初始自主创业(兼职创业除外),依法登记注册成立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3)依法参加我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以灵活就业者形式参保除外),或在江苏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在我市参加失业保险。
(4)具有本市户籍住房困难或者非本市户籍在宁无自有住房,在本市租房居住并支付租金的。
二、成都毕业生租房补贴申请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即可申请)
1、庭年收入在5万元以下(含五万元)家庭人口2人及以上,主申请人具有五城区或高新区城镇户口,家庭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在16平方米以内且未享受其他方式住房保障;
2、具有五城区或高新区城镇户口,自有住房建筑面积在16平方米以内且未享受其他方式住房保障的单身居民:
三、成都毕业生租房补贴申请材料:
1、户口本;
2、身份证;
3、居住证;
4、婚姻证明,例如结婚证;
5、收入证明原件或收入承诺;
6、房屋租赁合同;
7、备案凭证;
8、民政部门或社会福利机构的相关证明(成年孤儿需提供)。
法律依据:
《财政部关于政府补助准则有关问题的解读》
第一条政府补助准则规定,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政府补助准则不对“日常活动”进行界定。通常情况下,若政府补助补偿的成本费用是营业利润之中的项目,或该补助与日常销售等经营行为密切相关(如增值税即征即退等),则认为该政府补助与日常活动相关。
成都市租房补贴申请条件
成都市租房补贴申请条件
成都市户籍居民补贴与公共服务行业补贴的申请条件不同,如果同时符合条件的话,可以选择其中一种进行申请。成都市公共住房补贴条件如下:
1、成都市户籍居民申请补贴,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家庭年收入在10万元以内(含10万元)、单身居民年收入在5万元以内(含5万元);
(2)主申请人具有成都市户籍;
(3)家庭自有住房(含租住公房)人均建筑面积在16平方米以内,且未享受其他的住房保障;
(4)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租房居住并办理备案。
单身居民申请的,还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申请人年满35周岁;
(2)申请人为已成年的生活保障人员;
(3)申请人为符合相关规定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残疾军人、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等优抚对象且已成年;
(4)申请人为民政部门认定的孤儿,现已成年;
(5)申请人在成都市稳定就业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并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缴交住房公积金。
2、外来务工人员申请补贴,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个人年收入在5万元以内(含5万元);
(2)在成都市稳定就业,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连续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3年及以上且处于参保缴费状态,并连续缴交住房公积金3年及以上且处于在缴存状态;
(3)本人及配偶在成都市无自有住房,且未享受其他的住房保障;
(4)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租房居住并办理备案;
(5)持有成都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100分以上(含100分)。
成都应届生租房补贴
法律主观:
应届生租房补贴申请如下:
1、应届生就业企业向所在地劳动就业管理局受理申请并初审;
2、人社行政部门审核;
3、财政部门抽查后,将租赁住房补贴资金拨付到劳动就业管理局设立的“就业专项资金支出户;
4、劳动就业管理局拨付到应届生在银行开设的账户。
法律客观:
《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第六条
停止住房实物分配后,房价收入比(即本地区一套建筑面积为60平方米的经济适用住房的平均价格与双职工家庭年平均工资之比)在4倍以上,且财政、单位原有住房建设资金可转化为住房补贴的地区,可以对无房和住房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的职工实行住房补贴。住房补贴的具体办法,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订,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