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可以办理异地结婚证吗
法律分析:不能,只能在其中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登记结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成都领结婚证需要预约吗
法律主观:一、成都结婚证的领取流程1、初审工作人员审查新人身份证、户口本及其他证件是否携带完全且证件是否有效。简单询问两人的结婚意向、身体状况、精神状况等,判断新人是否符合结婚登记的条件。2、填写声明书新人双方各自填写登记处提供的《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注意填写信息和户籍信息保持一致,保证情况属实后在“声明人”处签字、按手印,登记员检查后在“监誓人”处签字。3、登记确定新人符合信息填写正确,所有材料准备齐全后工作人员就会准备结婚证登记事项,并发给新人结婚证。如果审查出现不合格,会向新人说明原因,新人下次再来登记。登记时必须双方前往其中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若无户口无法登记。为了保证时间资源的有效利用,新人可以提前登陆成都本地的民政局官网进行预约。二、成都领取结婚证的条件1、该登记处具有管辖权;2、新人双方亲自前往登记处办理登记;3、两人属于自愿结婚且均无配偶;4、两人没有血亲上的联系且没有不可以结婚登记的病症;5、两人均达到法定结婚年龄;6、证件资料准备齐全。三、成都婚姻登记办理时间1、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2、周末并未开通登记窗口,在特殊节假日会安排开放;3、成都各区县登记处时间存在相应调整,时间仅供参考。
成都可以异地领结婚证吗
外地人能不能在成都领结婚证,需要分情况判断的。
第一种情况:双方都是外地人,在成都打拼、定居。这种情况是不能在成都领结婚证的,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办理结婚登记,女双方需要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证。两个人都非成都户口,只能选。择回其中一方户籍地办理结婚登记。第二种情况:一个是成都户口,另一个是外地户口。这种情况是可以在成都办理结婚登记的,因为其中一方的户籍地是成都。
异地领结婚证一定要居住证吗
结婚证预约并不是一定要居住证的,部分城市开通了结婚登记“跨省通办”的服务,在这些城市可以办理异地结婚登记,但是需要提供当地的居住证。而在预约结婚证办理服务中,一般并不需要提供居住证,只要按照网上婚姻登记系统的提示填写个人信息,选择具体的预约时间即可。结婚到外地可以迁户口,流程是:带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房权证),到一方户籍地派出所申请迁移户口证明,办理好证明之后,再到另一方户籍地派出所迁移户口。结婚在满女方完全自愿的基础上,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的不得早于二十周岁。且不在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的情况下,亲自到结婚登记机关申请登记。符合以上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确立婚姻关系。异地登记结婚地点可在男女一方任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所需携带证明:
1、男女双方居民身份证;
2、双方户口簿;
3、婚姻状况证明开具由以下三种情形:
(1)固定工、离退休职工由所在单位出具。
(2)待业、个体无业人员由居(村)委会出具。
(3)待业人员、个体户还应提供劳动手册(或执照)
4、二寸彩照3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单人彩照3张,双方照片颜色统一。
例外情形:再婚人士异地登记除了需要以上4种文件,还需要另外证明文件。1、离婚证书(或解决夫妻关系证明)(或法院调解书)(或法院离婚判决书)。
2、因私出境人员除了需要以上4种文件,还需要另外证明文件[我驻外使、领馆认证(或公证)的在国外期间的婚姻证明]。
3、因私出境回国定居者除了需要以上4种文件,还需要另外证明文件(无在国外期间的婚姻状况证明,可持经公证的本人在国外的未婚证明书)。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