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

  1. 成都刚需买房登记需要什么手续
  2. 成都买房后,迁户口需要什么手续
  3. 成都买房落户需要什么条件
  4. 办理成都市户口迁入需要什么资料

成都刚需买房登记需要什么手续

成都刚需买房登记手续如下:

户口购房:身份证、户籍证明(户口本或者集体户口页)。

社保购房:身份证、稳定就业证明、社保清单。

家庭成员含未成年额外材料:未成年户籍证明或者出生证明

额外材料:

已婚:购房登记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证明材料。

离婚:离婚登记日期需满3年。

丧偶:需要提供死亡证明。

用户购房注意事项:

购房人在新购住房时应如实填写《购房人家庭成员住房情况申报表》,并提供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婚姻状况证明,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还应提供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购房人要将《购房人家庭成员住房情况申报表》及证明材料作为住房买卖合同的附件和办理商品住房合同网上备案和权属登记的申请材料。

购房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将承担住房买卖合同不能网上备案,不能办理权属登记,合同解除后的经济损失等经济和法律责任。

购房条件:

1、成都刚需购房的居民家庭结构。包括:夫妻双方,夫妻双方以及夫妻双方的未成年子女,离异及其未成年子女,丧偶及其未成年子女,达到法定结婚年龄但是没有结婚,离异,丧偶等单身以个人为居民家庭,夫妻离异的,买房登记的时候离婚时间应该已满3年。

2、登记购房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名下均无自有产权住房且自2016年10月1日以来无住房转让记录。

3、购买的商品住房位于我市住房限购区域的,登记购房人须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政策。购买的商品住房位于本市住房非限购区域的,登记购房人须为本市户籍居民。

以上内容参考人民网-关于购房刚需人群资格认定的一点建议

成都买房后,迁户口需要什么手续

所需材料:

1、《入户申请表》;

2、产权人和入户人员的户籍证明(或户口簿,下同)及居民身份证;亲属关系证明(有配偶和未成年子女随迁的提供,下同);

3、入住证明;

4、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一次性缴款发票(购买商品住房的提供);

5、房屋产权证和房管局打印的房屋产权档案摘要(购买二手房的提供)。

申请人携带规定的材料原件、复印件,到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公安办证中心或未成立办证中心的县(市、区)公安派出所,按要求如实填写《入户申请表》,并将材料及申请表提交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公安办证中心或未成立办证中心的县(市、区)公安派出所办理入户。

扩展资料:

有合法固定住所类居民户口迁移所需材料:

迁移申报材料:迁移户口申请;接收单位证明;拟迁移户口人员户籍证明及户成员关系证明或公证书;申请人和拟迁移户口人员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留存复印件);房产证原件(留存复印件)。

此外,还应根据不同情况分别提供以下材料:

自建房:土地使用证;土地、规划部门批准建房的有关材料。

购买成套商品住宅:商品房购销上税发票原件(留存复印件)。

单位租赁给本单位职工使用的公有住房:单位证明;收取房屋租金发票或有关凭证。

参考资料:

四川省人民政府-入户登记提醒

百度百科-户口迁移

成都买房落户需要什么条件

法律分析:成都市的入户条件:在原有户口政策上拓展的有关人才引进、录用、招收、投靠方面的条件有:一、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或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的主要完成人员(对比:调整前只有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的人员)。二、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以及非成都市生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优秀专科毕业生(对比:调整前是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的人员)。三、具有中级技术职务及以上任职资格或取得国家注册证书的中级专业人员、管理人员(对比:调整前是高级人员)。四、国外留学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位,回国要求到成都市落户的人员(对比:调整前只是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人员)、非成都市五城区及高新区范围内的中国公民投靠户籍在成都市的配偶,在配偶户籍所在地连续居住满五年,且夫妻双方年满三十周岁的可将户口迁入(对比:调整前是三十五周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办理成都市户口迁入需要什么资料

购房户口迁入所需材料:

1、本人申请;

2、现居住社区(村)居住证明(此证明上需加盖乡镇政府签字盖章);

3、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及户口本;

4、收入证明(工作单位证明或营业执照、企业证明、纳税凭证等);

5、房产证、如没有房产证购房合同、契税完税证或提供单位证明和购房交款凭据;

6、户口所在地开无违法犯罪记录。

扩展资料

户口迁移办理程序:

1、受理:申请人携带应提交材料到所属分局办理;市内六区到各分局人口服务大厅办理,环城四区及其它区县分局设立人口服务大厅的到大厅办理,未设立人口服务大厅的分局,到所辖派出所办理。

2、审核:对于申请人提交所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齐全、真实、有效,立即受理并按照相关要求审核。

简单来说,市内户口迁移需要去迁入地管辖派出所办理,携带商品房产权证、户口本、身份证、一寸免冠照片即可。

如果房产证还没有办理下来的话,带上买房的手续和缴费证明去办理即可。

郊区户口迁移的要求会高一些,有的区在执行过程中,要求申请人必须在市内六区有工作,正常缴纳社保才可以迁移。

不同类型户口迁移所需的材料:

一、父母与子女互相投靠

1、本人申请;

2、现居住社区(村)居住证明(此证明上需加盖乡镇政府签字盖章);

3、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及户口本;

4、被投靠人户口本;

5、原户籍地派出所开关系证明或出生医学证明;

6、收入证明(工作单位证明或营业执照、企业证明、纳税凭证等);

7、户口所在地开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夫妻投靠迁入:

1、本人申请;

2、现居住社区(村)居住证明(此证明上需加盖乡镇政府签字盖章);

3、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及户口本;

4、被投靠人户口本;

5、结婚证;

6、户口所在地开无违法犯罪记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户口迁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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