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1、成都落户方式有哪些?如何办理落户?
2、成都金牛区集体户口在哪里办理,需要什么证件?
3、成都迁户口在哪里办理
4、成都高新区户口办理地点在哪?
5、成都哪里办理新生儿户口
6、怎样落户成都
成都落户方式有哪些?如何办理落户?
对于想要在成都买房,安家落户的朋友来说,一定要看看下面小编为您整理的落户知识。
落户方式有哪些?
1、购房落户
成都购房落户规定:在成都市行政区域购买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且在我市依法参加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市外人员,可在房屋所在地申请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户口。
大家一定要认真确认自己的购房时间,购买商品住房时间以在房管部门进行合同备案登记的日期为准,购买二手住房时间以在房管部门进行房产买卖过户登记的日期为准。如果是在2014年6月1日之前,依旧可以享受08年的政策:购买商品住房(含二手房)面积在70平方米以上就可以在成都落户。
2、人才引进
学历高就可以任性,成都人才引进的落户方式真是人性化!来看看要符合怎样的条件才可以入户吧:
1、 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或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的主要完成人员;
2、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以及非成都市生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优秀专科毕业生;
3、具有中级技术职务及以上任职资格或取得国家注册证书的中级专业人员、管理人员;
4、国外留学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位,回国要求到成都市落户的人员;
5、非成都市五城区及高新区范围内的中国公民投靠户籍在成都市的配偶,在配偶户籍所在地连续居住满5年,且夫妻双方年满30周岁的可将户口迁入。
此外,凡符合人才引进条件的人员,如不愿意将户口迁入该市,经本人申请,市公安局将配套发给《成都市引进人才专项居住证》作暂住人口登记。有效期内,持此专项居住登记证的人员在购车、子女就学、开办企业等方面享受成都市民同等待遇。此次户口政策调整中未涉及部分仍按原有关规定执行。
3、暂住人口
在成都市暂住满3年,拥有合法固定住所,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3年以上的市外人员,可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4、租房入户(仅针对本市农民)
成都行政区域内的户籍人口,在中心城区、区(市)县城、建制镇建成区通过购买、受赠、继承、修建等方式取得合法产权房屋并实际居住的,或在上述城镇连续租用统一规划修建的出租房(包括在城镇新型社区由集体经济组织统一修建的出租房和统一管理的农民出租房)且在同一住房居住1年以上的,可在实际居住地办理常住户口。
拥有合法产权房屋入户所需材料:入户人员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房屋产权证、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不能反映亲属关系的提供,下同)、身份证标准照片1张(16周岁以上人员提供,下同)。
5、投资入户
在成都市中心城区生产性投资200万元以上、在区(市)县城生产性投资100万元以上、在建制镇生产性投资50万元以上的市外人员,可在本人合法固定住所所在地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以上是关于成都落户的知识。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5-11-20,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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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金牛区集体户口在哪里办理,需要什么证件?
再过10天就是5月20日了
“520”因为谐音“我爱你”
受到广大新人朋友的喜欢
选择在这一天办理结婚登记~
(准备这天去登记的朋友举个手呢~)
今年,成都市各婚姻登记处从2月初开始
实施婚姻登记预约限号
需要先预约再到现场办理
最新消息:
目前成都市婚姻登记仍需要预约
更重要的是
今年成都市各婚姻登记处
对这天婚姻登记总量进行了限定
5.20成都各婚姻登记处预约总量统计表
成都婚姻登记预约方式
一、网上预约方式:
预约平台:四川省民政厅门户网站
关注【成都本地宝】,对话框回复【结婚】,可进入预约页面
二、电话预约:
锦江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锦江区下东大街166号
联系电话:86651671
金牛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金牛区一品天下大街999号金牛区市民中心4楼
联系电话:87624041
青羊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斌升街28号
联系电话:86641247 86631220
武侯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晋吉南路173号
联系电话:85093507
成华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新鸿南路86号新47幢
联系电话:84310095
成都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合作婚姻登记处
地址:高新区天娇路1号(合作街道办事处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87956329
成都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天府一街1120号(公安高新区分局办证中心三楼)
联系电话:85122994
成都高新区社会事业局空港产业新城婚姻登记处
地址:成都高新区空港产业城新民乡迎宾大道2号政务大厅B厅
联系电话:27250909
天府新区成都管委会社会事业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华阳街道正西街274号
联系电话:68772210
龙泉驿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龙泉驿区北泉路区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84859359
青白江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青白江区便民路6号(区政务中心3楼大厅)
联系电话:83694269 83669326
温江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温江区温泉大道二段503号(区计划生育服务站内)
联系电话:82746699
新都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新都区新城区育英路新政务(市民)服务中心A区3楼
联系电话:83048200
双流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双流区涧槽中街396号
联系电话:85811511
双流区民政局永安婚姻登记处
地址:双流区永安镇玉堂街14号
联系电话:68535886
金堂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金堂县迎宾大道一段388号市民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电话:84994128
金堂县民政局淮口婚姻登记处
地址:金堂县淮口镇科马小镇27栋
联系电话:13438051812
郫都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郫都区郫筒镇新南街158号
联系电话:87933889
蒲江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蒲江县工业南路16号(蒲江县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88555259
大邑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大邑县大邑大道379号
联系电话:88269027
都江堰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都江堰市壹街区问道路政务中心
联系电话:89742503
新津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新津县西创大道1616号(政务中心一楼)
联系电话:82512965
彭州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彭州市天彭镇金彭西路424号
联系电话:83873691
崇州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崇州市崇阳镇世纪大道1000号政务中心
联系电话:62182006
简阳市婚姻登记处
地址:简阳市射洪路南段515号
联系电话:27231566
邛崃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邛崃市临邛镇永丰路185号
联系电话:88798962
★友情提示:
1、除登记当事人外不得带其他陪同人员到登记处现场。
2、请佩戴口罩到登记现场,并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测量、消毒等工作,如有感冒或发烧等情况请到医院治疗痊愈后再预约登记。
3、防疫期间,业务办理完毕后请尽快离开登记大厅,工作人员将及时进行窗口消毒。
结婚登记相关问题
Q:目前国家法定婚龄是多少?
A:我国《婚姻法》第六条明确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Q:婚姻登记有何种限制?
A:要求结婚登记双方均无配偶,自愿结婚,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Q:双方户口都不在成都,能否在成都办理结婚登记?
A:这种情况不能在成都办理结婚登记。
Q:户籍在成都的准新人,可以在哪里领取结婚证?
A:国务院《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Q: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需要提供哪些材料?集体户口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A:户口簿原件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单位印章的户籍证明或集体户口首页与本人的户口卡片原件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
身份证原件或有效的临时身份证原件。
三张大两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蓝色或红色背景,粘贴尺寸6*4厘米)。
Q:当事人未落户的,如何办理结婚登记?
A:可凭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到户口迁出地或另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办理结婚登记。
Q:当事人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与当事人声明不一致的,怎么办?
A:《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二十九条规定:
居民身份证与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应当与当事人声明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供能够证明其声明真实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书、配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等材料;不一致且无法提供相关材料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当事人声明的婚姻状况与婚姻登记档案记载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供能够证明其声明真实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书、配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等材料。
Q:军人结婚需要提供哪些证明材料?
A:根据《关于军队人员婚姻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暂未领取居民身份证军人办理婚姻登记问题的处理意见》规定,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所在单位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2、《军官证》或《文字干部证》《学员证》《士兵证》《离休证》《退休证》等军人身份证件;
3、《居民身份证》。
政治机关出具证明必须符合关于出证单位级别、驻地等问题的规定。
Q:现役军人应到哪个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A:根据《关于军队人员婚姻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办理现役军人婚姻登记的机关,可以是现役军人部队驻地所在地或户口注销前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也可以是非现役军人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
Q:涉外婚姻应当如何登记?需要准备什么手续?
A: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居民身份证与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应当与当事人声明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供能够证明其声明真实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书、配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等材料;不一致且无法提供相关材料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证明自开具之日起六个月内有效。
具体请依照四川省民政厅相关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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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由成都本地宝编辑整理发布
素材来源:成都民政
文字 | 小程
排版 | 小程
插图 | 成都民政
成都迁户口在哪里办理
先去迁入地公安局申请准迁证。(成都户口迁移是在公安局办而不是派出所),再回原籍下户口办理户口迁移证。再回迁入地公安局办理落户。大体流程就是这样。但根据你所采取的户口迁移方式的不同,所需手续又各不相同。办理流程也有一些区别。因此,需要先确认你迁户的方式才能确定办理流程。建议你先到网上上了解一下成都户口迁入政策
成都高新区户口办理地点在哪?
高新公安办证中心:天府一街1008号(高新七中对面)
电话:028-85141216
扩展资料:
办理成都市户口迁移证指南:
一、办理《准予迁入证明》
1、条件:
市外人员迁入,实行条件准入制。对于符合入户条件的人员,在本市具有合法固定的住所、稳定的职业或生活来源,可在我市居住地落户,与其共同居住生活的直系亲属可根据材料说明中相对应要求随迁。
2、办理流程:
(1)根据材料说明中所需相关材料递交到办证窗口
(2)窗口民警对办证手续进行审核 3(合格)、出具《准予迁入证明》
(3)由主办人告知原因(不合格)
3、收费:
准予迁入证明首次办理免费(丢失、损失、补发4元/张)。
二、《户口迁移证》核发
1、条件:
取得非本市公安机关签发的《准予迁入证明》、被大中专院校录取、大中专院校毕业生需迁出户口的。
2、收费:
户口迁移证首次办理免费(丢失、损失、补发4元/张)。
3、申请材料:
取得非本市公安机关签发的《准予迁入证明》、被大中专院校录取、大中专院校毕业生需迁出户口的,可办理迁出户口。
1、迁出人员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原件);
2、《准予迁入证明》(取得准迁证的提供)(原件);
3、《录取通知书》)(被大中专院校录取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4、毕业证、报到证(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5、代办人居民身份证(代办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参考资料:成都市公安局-全市公安办证中心地址
参考资料:成都市公安局网上政务大厅-《户口迁移证》核发
参考资料:成都市公安局网上政务大厅-《准予迁入证明》核发
成都哪里办理新生儿户口
一、成都新生儿上户办理地点
成都市公安局办证中心
地址:顺城大街391号
锦江公安办证中心
地址:大慈寺路48号
青羊公安办证中心
地址:文武路1号4楼
金牛公安办证中心
地址:交大路178号
武侯公安办证中心
地址:武科西五路360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四区
高新公安办证中心
地址:天府一街1008号(高新七中对面)
成华公安办证中心
地址:府青路二段3号新28号
天府新区办证中心
地址:天府大道南段1632号(天府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青白江公安办证中心
地址:大弯便民路6号
龙泉驿公安办证中心
地址:北泉路777号
新都公安办证中心
地址:育英路788号
温江公安办证中心
地址:柳城南江路116号
彭州公安办证中心
地址:天彭镇回龙西路18号
崇州公安办证中心
地址:崇阳镇金盆地大道(崇州市公安局侧)
金堂公安办证中心
地址:赵镇迎宾大道一段388号
双流公安办证中心
地址:洪江路三段65号
大邑公安办证中心
地址:晋原镇大邑大道379号
蒲江公安办证中心
地址:鹤山镇桫椤路上段73号
新津公安办证中心
地址:五津镇镇西街43号
邛崃公安办证中心
地址:临邛镇凤凰大道688号
郫都公安办证中心
郫都区德源北路二段555号
都江堰公安办证中心
地址:蒲阳镇银杏东路(政务中心)
简阳公安办证中心
地址:简阳市雄州大道南段596号
怎样落户成都
一.成都落户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1)四川省户籍人员办理入户,必须提供户口本原件;
(2)办理户籍迁移前,必须到居住地派出所进行居住登记,入户在落户地公安办证中心办理;
(3)因购房、投资、纳税、引资、居住期满入户本市5年以上的,放可申请市外老年父母投靠。
二.购房入户
(一)条件
(1)情形一:2014年6月1日(含)—2017年12月31日(含)在成都购买建筑面积>90平米的新盘或二手住宅的市外人员,缴纳至少1年成都市社保后可在房屋所在地申请登记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户口;
新盘时间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系统中记录的定购、拟定合同、已售(备案)时间最早者为准,二手房时间以成都市住房租赁交易平台中记录的合同签订时间、房屋买卖过户登记时间中最早者为准。
(2)情形二:2014年6月1日前,在我市购买建筑面积>70平米的市外人员,可申请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户口,迁入人员人均住房建筑面积需≥上年度成都市城镇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
(二)所需资料
《入户申请表》、产权人及入户人员的户籍证明和身份证、房屋信息查询记录(30天内有效)、情形一还需提供产权人至少1年的社保缴存明细(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明细查询单,若缴纳的是省社保还需要提供劳动合同)、配偶随迁提供结婚证,未成年随迁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居住证明(派出所出具)/权属证明。
同一套住房,若未发生权属变更,则只能办理一次购房入户。
三、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大专毕业生落户
(一)条件
在成都市就业的市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大专毕业生,可在取得毕业证次年的12月31日前,按本人或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的顺序申请本人入户。
(二)所需备件
《入户申请表》;市/区(市)县人社部门出具的联系函;户口未迁入学校的提供户口本,户口迁入成都学校的提供户口迁移证;身份证、毕业证;迁入本人住房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居所证明,迁入直系亲属住房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和入户地户口本;户口本,!近期免冠1寸证件照片1张、迁入集体户口的还需提供无房证明。
四、全日制普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落户
(一)条件
全日制普通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小于45周岁)可持毕业证落户。本人有合法住所的,可落户本人住所,本人无但直系亲属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落户直系亲属住所,本人或直系亲属无合法稳定住所的,可落户单位集体户或区(市)县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申请落户。
(二)所需备件
(1)落户合法稳定住所:《入户申请表》、毕业证书/毕业证明、申请人的户籍证明和身份证、落户地户口本、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证明、亲属证明。
(2)落户集体户:《入户申请表》、毕业证书/毕业证明、申请人的户籍证明和身份证、集体户首页及空白内页。本人到场办理。
五、居住证积分落户
(一)条件
符合《成都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并取得入户资格的市外人员,按照本人或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申请积分时提交的居住证所在地公共集体户的顺序申请入户。申请人应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入户名单后规定时间内办理入户手续,逾期未办理视为自动放弃。
(二)所需备件
《入户申请表》、申请人的户籍证明及身份证、居住证、迁入本人房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证明,迁入直系亲属住房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和亲属关系证明,迁入直系亲属户口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和入户地户口本,迁入集体户口提供集体户首页、空白内页及无房证明。
标签: 成都市去哪里办理落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