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高新区人才落户在哪个区
高新南区: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688号。
高新西区:成都高新区天目路2号。
高新东区:四川成都市高新区新民乡迎宾大道2号。
成都高新区落户条件新规
法律分析:本科及以上学历落户前置条件:全日制普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市外人员可持毕业证申请落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户口登记。
现役军人的户口登记,由军事机关按照管理现役军人的有关规定办理。
居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和无国籍的人的户口登记,除法令另有规定外,适用本条例。
成都高新区集体户口怎么落户
成都高新区集体户口落户具体如下:
1、条件:普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者普通专科学历的应届毕业生,且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的市外人员可持毕业证申请落集体户。
2、资料:
(1)入户申请表;
(2)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申请人居民户口簿(户籍保留在校的提供迁移证)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申请人本市无房证明(是指《个人或家庭房屋信息记录》);(原件)
(5)集体户户主内页、空白内页。(单位或区市县人才交流中心领取)(原件)。
3、成都退休人员落户政策:
(1)条件:因参加工作或工作调动,将户口迁出成都,现已办理离退休手续的人员;本人或直系亲属在成都有合法稳定住所;
(2)所需资料:入户申请表;入户人员户口簿,身份证;
(3)离休证。
(4)本市户口注销证明或本人档案审档记录。
(5)入你个人房子的,提供你的房产证;入你直系亲属房屋的,提供你亲属的合法稳定住所证明以及亲属证明;入直系亲属户口的还需要提供亲属的户口簿。
4、成都离退休干部落户政策(经省、市老干局批准安置到成都市的离休干部)所需资料:
1、入户申请表;
2、入户人员户口簿,身份证;
3、省、市老干局出具的安置通知;
4、离休证;
5、入个人房子的,提供个人的房产证;入直系亲属房屋的,提供亲属的合法稳定住所证明以及亲属证明;入直系亲属户口的还需要提供亲属的户口簿;入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首页、空白内页、无房证明。
综上所述,高新区人才中心为在高新区注册的非公企业服务,国企、全民所有制企业、政府机构,以及国有股份超过50%的企业等,不属于本中心办理范围,不予受理。在高新区非公企业工作人员,如系成人、自考、网络教育人员,其档案转移,需确保档案密封完整,有学校封条,加盖公章,并有高中或中专档案,然后连同营业执照复印件、劳动合同原件、身份证,一起提交至高新区人才中心进行审核。不清楚高中或中专档案所在者,请自行回高中或中专查找,无高中或中专档案,高新区人才中心无法接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户口登记。
现役军人的户口登记,由军事机关按照管理现役军人的有关规定办理。
居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和无国籍的人的户口登记,除法令另有规定外,适用本条例。
成都高新区落户条件
成都高新区落户条件如下:
1、全日制普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的;
2、在国(境)外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的;
3、在成都市同一用人单位工作两年及以上的技能人才,经单位推荐、人社部门认定的;
4、取得“蓉城人才绿卡”的人员,按规定申请入户。户口,是指国家主管户政的行政机关所制作的,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也是每个公民的身份证明。户籍是对自然人按户进行登记并予以出证的公共证明簿,记载的事项有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亲属、婚姻状况等。是确定自然人作为民事主体法律地位的基本法律文件。
学历落户高新区条件:
大学本科以上且全日制学历年龄不超过45岁,或者是全日制应届大专学生在高新交了三个月也可以落户高新区
技能人才落户高新区:
高新区注册单位一年职工社保(公司具备证书岗位需求)+符合落户成都的职称证书,年龄不超过45岁
高新区注册单位两年职工社保(公司具备证书岗位需求)+符合落户成都的技能证书,年龄不超过45岁
技能落户高新区难在证书和岗位,公司范围都互相匹配才是很重要的
积分落户高新区:
连续五年成都社保(个人加职工)+成都高新区居住证+满足140分水平线
投靠户口在高新区的直系亲属条件(非直系不可以投靠落户)
夫妻:结婚满三年且在成都高新区有房
子女:父母是高新集体户或者成都高新区有房
父母:父亲满60岁,母亲满55岁,子女在成都高新区有房
蓉城人才绿卡落户高新区条件
申办成功高新区蓉城人才绿卡,就能落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