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工作成都户口怎么落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的规定,户口登记是以户为单位进行的。同主管人共同居住在一处的被认定为一户,户主为主管人。而单身居住的个人则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对于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人员,可以选择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无论是哪种情况,户主都有责任根据相关条例规定进行户口登记申报。
根据户籍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如果父母的户口都在单位集体户内,婚后生育的婴儿应该在出生后一个月内到父亲或母亲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办理出生入户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