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样人适合成都户口落户
根据最新的户口政策,除了原有的条件外,拓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条件:
1. 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或科技成果奖的主要完成人员。
2. 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以及非成都市生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优秀专科毕业生。
3. 具有中级技术职务及以上任职资格或取得国家注册证书的中级专业人员、管理人员。
4. 国外留学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位,回国要求到成都市落户的人员。
5. 非成都市五城区及高新区范围内的中国公民投靠户籍在成都市的配偶,在配偶户籍所在地连续居住满5年,且夫妻双方年满30周岁的可将户口迁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三条,公民迁移需要在到达迁入地的三日内(城市)或十日内(农村),凭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并缴销迁移证件。如果没有迁移证件,可以凭以下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1. 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2. 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入境证件。
3. 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