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户口在成都落户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那些需要达到大专学历和中级技师职称要求的人员,在年龄不超过45岁的情况下,并且能够确保工作单位的情况下,可以在成都市中心投资50万元以上,或者在县城投资30万元以上,都有权在本人合法固定住所所在地进行登记。
具体法律依据是,公民在迁出户口管辖区之前,需要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并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对于农村迁往城市的公民来说,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然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而对于迁往边防地区的公民来说,则需要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的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