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职称成都落户条件有哪些?

在成都市教育局的官网上可以看到,成都市对教师职称落户的条件有一定的规定,以下是具体的解读。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品德良好,无犯罪记录;

3. 学历符合招聘岗位要求,并取得相应的学位证书;

4. 具有本市户籍或在本市稳定居住并连续缴纳社保一年以上;

5. 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具体以公告要求为准)。

二、职称条件

1. 申报教师资格证的职称,应当从《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普通高校师范本科及以上学历后夫妻共同持有教师资格证类别之中,按照知识水平评价标准的要求获得相应职称等级;

2. 申报高级职称的人员,应当已取得该学科专业硕士及以上学历,连续从事中小学教育工作12年以上,其中6年及以上在本市连续工作;

3. 申报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应当符合招聘岗位的职称条件和专业技术职务担任条件,并取得相应的职称或资格证书。

三、其他注意事项

1. 教师职称落户工作一般于每年的12月份开始,公告具体发布时间;

2. 教师职称落户时的认定时间为落户前1年,具体以落户前公告要求的时间为准;

3. 教师职称落户公告中的岗位和人数仅为当年度落户的计划,并非招聘计划,应聘者应按照公告中的具体岗位条件进行申报,通过审核后成功落户。

以上就是成都市教师职称落户的具体条件,希望有需要的教师朋友可以参考。同时,提醒广大教师,在申报职称和落户时应当严格按照要求提供准确、真实的材料,并依法遵纪守法,不得以任何方式影响教育教学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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