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1、想问一下,老公是成都人,我的户口可以迁过来吗

2、成都购房入户流程

3、落户成都有何要求??

4、办理成都市户口迁入需要什么资料?

想问一下,老公是成都人,我的户口可以迁过来吗
(1)夫妻投靠落户

  一、办理条件

  夫妻双方分居两地(不同省、市、县)或一方为农业户口,另一方为非农业户口性质的,均可申请夫妻投靠入户。

  二、需审核证明材料

  1、 申请人的书面报告;

  2、 夫妻双方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结婚证》

  4、其他因特殊困难(如疾病、伤残、特困等)需要照顾解决的有关证明。

  成都夫妻分居落户(成都婚迁入户)成都购房入户流程
事项名称:五城区及高新区范围内《购房入户》

  事项类型:承诺件

  承诺时限:当场办理

  收费标准及依据:居民户口簿每本6元集体户口簿每本60元

  户口迁移证每张4元准予迁入证明每张4元

  省物价局、财政厅、公安厅川价字非[1996]132号《关于启用新的居民户口簿收取证照工本费的通知

  省物价局、财政厅、公安厅川价字非[1994]230号《关于调整户口迁移证和准迁证工本费的通知》

  承办单位:市公安局 首席代表:

  办理地点:入户地的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市公安局办证中心 联系电话:86407755

  申请材料:购买商品或二手住房入户:

  1、由房屋产权人填写《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

  2、产权人和入户人员的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亲属关系证明(有配偶和未成年子女随迁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4、入住证明(由入户地派出所或社区居委会或物业管理部门出具)(原件和复印件);

  5、迁入地派出所出具的《街门牌详址证明》(迁入地址不详的提供);

  6、一次性付款提供: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一次性缴款发票(购买商品住房的提供);房屋产权证和房管局打印的房屋产权档案摘要(购买二手房的提供)。

  按揭购房提供:购房合同、银行按揭公证书、最近6个月银行按揭缴款证明(购买商品住房的提供);房管局打印的房屋产权档案摘要、银行按揭公证书、最近6个月银行按揭缴款证明(购买二手房的提供)。

  在我市暂住满2年入户:

  1、《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

  2、IC卡暂住证(含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

  3、入户人员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亲属关系证明(有配偶和未成年子女随迁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5、省、市、区社保部门出具最近两年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含综合社会保险)明细表(原件);

  6、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7、迁入地派出所出具的《街门牌详址证明》(迁入地址不详的提供)

  材料说明:

  表格下载:

  1. 入户申请表

  2. 代办户籍业务委托书

  前置条件:1、购买商品或二手住房入户

  前置条件:在我市购买商品房(含二手房)面积在70平方米以上的市外人员,可申请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但迁入人员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低于上年度我市城镇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27.89平方米/人)水平。购买二手房的原房主迁出后方能办理新房主户口迁入。

  2、在我市暂住满2年入户

  前置条件:在我市暂住满2年,已经在我市以用人单位员工名义或以个体名义不间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年以上的市外人员,可在其合法固定住所(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低于上年度我市规定的城镇住房保障对象的住房困难标准[16平方米/人])申请办理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办理程序:获取并填写表格:

  方法一网上下载后打印或直接到公安办证中心办理户口窗口领取《入户申请表》按照填表要求填写《入户申请表》

  方法二. 在网上按照填表要求填写《入户申请表》

  提交材料:

  方法一.到入户地的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市公安局办证中心受理户口窗口提交:

  1、《入户申请表》;

  2、入户人员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入户人员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申请配偶、未成年子女随迁的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入住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5、房屋产权证及房管部门出具的《房产信息摘要》或经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一次性缴款发票(或按揭合同、近期连续6个月以上的按揭缴款凭据)(原件和复印件)

  6、市或(市)区(县)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入户人员签定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原件)

  方法二.按提交要求网上提交已填好表格获得确认后,到入户地的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市公安局办证中心受理户口窗口提交上述1—6项材料。

  审核确认:

  1.审核不合格由受理窗口民警告知不合格原因 2.审核合格缴纳工本费用后领取《准予迁入证明》

  领取户口簿:

  一.持《准予迁入证明》回原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移证》在入户地的区公安办证中心或市公安局办证中心提交下列手续:

  1、《户口迁移证》;

  2、《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

  3、入户地户口簿(新立户除外);

  4、16周岁及以上人员应本人前往(特殊情况不能前往的需提交两张身份证标准照片)。

  二.缴纳工本费用后领取户口簿

  相关备注:市外人员因购房、投资、经营、纳税、暂住期满入户进入本市5周年以上的,可申请配偶、未成年子女、老年父母投靠。

  户籍业务原则上应由本人、直系亲属或监护人亲自到场办理。凡代办户籍业务的,代办人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委托人签署姓名和捺手印的《代办户籍业务委托书》原件后,各区(市)县公安局方可受理相关业务

  五城区及高新区范围内《夫妻分居调(流)动人员入户》

  事项名称:五城区及高新区范围内《夫妻分居调(流)动人员入户》

  事项类型:承诺件

  承诺时限:当场办理

  收费标准及依据:居民户口簿每本6元集体户口簿每本60元

  户口迁移证每张4元准予迁入证明每张4元

  省物价局、财政厅、公安厅川价字非[1996]132号《关于启用新的居民户口簿收取证照工本费的通知

  省物价局、财政厅、公安厅川价字非[1994]230号《关于调整户口迁移证和准迁证工本费的通知》

  承办单位:市公安局 首席代表:

  办理地点:入户地的区(市)县公安办证中心(未成立办证中心的郊区(市)县到派出所) 联系电话:86407755

  申请材料:1、《入户申请表》

  2、(省)市人事、劳动保障部门的调(流)动通知(原件和复印件)

  3、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原件和复印件)

  5、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6、配偶的居民户口簿(原件)

  7、省(市)组织、人事、劳动部门出具的进入成都市五城区及高新区人员联系函(原件)

  8、《户口迁移证》

  9、《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

  10、入户地户口簿(新立户除外)

  11、16周岁及以上人员应本人前往(特殊情况不能前往的需提交 两张身份证标准照片)

  材料说明:

  表格下载:

  1. 入户申请表

  2. 代办户籍业务委托书

  前置条件:因照顾夫妻分居经省(市)组织、人事、劳动保障部门办理了调(流)动手续,结婚时间满5年或年龄满30周岁的人员,可将户口迁入。

  办理程序:获取材料并填写:

  方法一 网上下载后打印或直接到公安办证中心办理户口窗口领取《入户申请表》按照填表要求填写《入户申请表》

  方法二 在网上按照填表要求填写《入户申请表》

  审核确认:

  1.审核不合格由受理窗口民警告知不合格原因

  2.审批合格缴纳工本费用后领取《准予迁入证明》

  提交材料:

  方法一.到入户地的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市公安局办证中心在受理户口窗口提交:

  1、《入户申请表》;

  2、(省)市人事、劳动保障部门的调(流)动通知(原件和复印件);

  3、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原件和复印件);

  5、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6、配偶的居民户口簿(原件);

  7、省(市)组织、人事、劳动部门出具的进入成都市五城区及高新区人员联系函(原件)。

  方法二.按提交要求网上提交已填好表格获得确认后,到入户地的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市公安局办证中心受理户口窗口提交上述1—7项材料。

  领取户口簿:

  一.持《准予迁入证明》回原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移证》,到入户地的区公安办证中心或市公安局办证中心窗口提交下列手续:

  1、《户口迁移证》;

  2、《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

  3、入户地户口簿(新立户除外);

  4、16周岁及以上人员应本人前往(特殊情况不能前往的需提交 两张身份证标准照片)。

  二.缴纳工本费用后,领取户口簿。

  落户成都有何要求??
(一)符合下列人才引进条件之一,可将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 18周岁以下)的户口迁入。

  1、具有本科以上学历者。

  2、具有中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取得国家注册证书的中级专业人员、管理人员。

  3、国外留学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位,回国要求到我市落户的人员。

  4、经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公布的急需、短缺的技师、公务员、管理人员或有特殊技能、专长的人员。

  (二)符合下列投资、引资、纳税条件之一,可将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指定人员的户口迁入。

  1、市外人员(含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公民)在我市五城区及高新区范围内投资、兴办企业,实际投资在 200万元人民币以上,可指定 1名在我市有住房并实际居住的人员的户口迁入。实际投资额超过 200万元的,按每年增加 100万元解决 1人入户的标准递增。

  2、市外人员在我市五城区及高新区范围内就业或兴办企业,连续 3年累计向当地税务部门纳税 20万元或 1年内纳税 10万元,可将纳税人或企业主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的户口迁入实际居住地。

  3、市外人员为我市招商引资工作做出贡献,在五城区及高新区范围引进投资额在 800万元以上,可将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的户口迁入投资地或实际居住地。

  (三)符合下列调动、流动、聘用、安置、录用、招收条件之一,可将户口迁入。

  1、经省(市)组织、人事部门公选、公招或选调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2、因照顾夫妻分居经省(市)人事、劳动保障部门办理了调(流)动手续,结婚时间满 5年或年龄满 30周岁的人员。

  3、因退休补员,经市劳动保障局批准从农村招收的工人(含轮换工)。

  4、本地生源的应届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技校毕业生。

  5、非本地生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优秀毕业生,按当年国家对高等院校学生的就业政策和市政府制定的具体条件,在我市落实了工作单位和住房。

  6、我市范围内全日制大、中专院校按招生计划录取的外地生源学生(本市非农业户口的新生不迁移户口)。

  7、军队转业干部、西藏内调干部、四川省三州内调干部符合安置入成都条件的人员。

  8、军队复员退伍人员、无军籍职工、军队离退休干部及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符合安置入成都条件的人员。

  9、符合随军条件的人员。

  10、经省、市老干局批准安置的离休干部。

  (四)符合下列投靠条件之一,可将户口迁入。

  1、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者、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的主要完成者、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被聘任为中级技术职务的人员、中级以上管理人员及符合本文准入条件中第一条件的人员,解决夫妻分居问题,不受年龄、工龄、分居时间限制,可将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户口迁入。

  2、外地公民婚后在我市范围内配偶户籍所在地连续居住 5年以上(以暂住证为准)无不良记录,且夫妻双方年满 30周岁,可将户口迁入。

  3、外地未成年人,投靠因工作调动户口已经迁入我市的父母,可将户口迁入。

  4、外地离退休人员要求投靠户籍在我市的配偶,可将户口迁入。

  5、外地公民男性年满 60周岁,女性年满 55周岁(含离退休人员)身边无子女,有正当收入来

  源,要求投靠在我市的子女,可将户口迁入。

  (五)外来暂住人员,符合下列条件,可将户口迁入。

  外来暂住人员因工作成绩突出,或自觉维护社会治安秩序见义勇为,受到各区(市)县党委、人民政府表彰,并在各区(市)县范围内拥有合法固定住所,可将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的户口迁入。

  户口调整后,户口登记中只使用公安部指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户口簿》《集体户口簿》《暂住证》,取消“蓝印户口”“自理口粮户口”“寄住户口”等原使用的附属于户口登记的其他证件。

  凡在我市工作、创业并且符合本文准入条件中第一条的人员,如不愿意将户口迁入我市,经本人申请,市公安局将配套发给《成都市引进人才专项居住登记证》作暂住人口登记。在有效期内,持此专项居住登记证的人员在购车、子女就学、开办企业等方面享受成都市民同等待遇。

  本人愿意将户口迁入我市时,收回《成都市引进人才专项居住登记证》,换发本市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户口簿》作常住人口登记。

  办理成都市户口迁入需要什么资料?
购房户口迁入 所需材料:

  1、本人申请;

  2、现居住社区(村)居住证明(此证明上需加盖乡镇政府签字盖章);

  3、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及户口本;

  4、收入证明(工作单位证明或营业执照、企业证明、纳税凭证等);

  5、房产证、如没有房产证购房合同、契税完税证或提供单位证明和购房交款凭据;

  6、户口所在地开无违法犯罪记录。

  扩展资料

  户口迁移办理程序:

  1、受理:申请人携带应提交材料到所属分局办理;市内六区到各分局人口服务大厅办理,环城四区及其它区县分局设立人口服务大厅的到大厅办理,未设立人口服务大厅的分局,到所辖派出所办理。

  2、审核:对于申请人提交所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齐全、真实、有效,立即受理并按照相关要求审核。

  简单来说,市内户口迁移需要去迁入地管辖派出所办理,携带商品房产权证、户口本、身份证、一寸免冠照片即可。

  如果房产证还没有办理下来的话,带上买房的手续和缴费证明去办理即可。

  郊区户口迁移的要求会高一些,有的区在执行过程中,要求申请人必须在市内六区有工作,正常缴纳社保才可以迁移。

  不同类型户口迁移所需的材料:

  一、 父母与子女互相投靠

  1、本人申请;

  2、现居住社区(村)居住证明(此证明上需加盖乡镇政府签字盖章);

  3、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及户口本;

  4、被投靠人户口本;

  5、原户籍地派出所开关系证明或出生医学证明;

  6、收入证明(工作单位证明或营业执照、企业证明、纳税凭证等);

  7、户口所在地开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夫妻投靠迁入 :

  1、本人申请;

  2、现居住社区(村)居住证明(此证明上需加盖乡镇政府签字盖章);

  3、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及户口本;

  4、被投靠人户口本;

  5、结婚证;

  6、户口所在地开无违法犯罪记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户口迁移

  标签: 成都夫妻分居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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