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1、军人家属随军怎么落户口

2、成都落户方式有哪些?如何办理落户?

3、成都女军官随军家属怎么落户?

4、随军家属户口迁入的程序和材料是什么?

5、军人家属办随军随队迁户口需要哪些手续?

军人家属随军怎么落户口
一、我发现办理手续很复杂,这里写出来供大家参考,免得走弯路。

  1、如果有小孩,则先需要给小孩在随军家属一方上户口

  2、去军人当地所属公安局户籍科提交材料审核

  3、去军人当地所属派出所录入档案

  4、去军人当地所属公安局户籍科开出随军家属户口迁移函

  5、随军家属当地派出所接收此函并同意迁出户口

  6、去军人当地所属派出所办理随军家属落户事宜

  二、现在办理随军的所需要提交的材料(A4纸复印件)较以前大为减少(以带有小孩为例,无小孩者所需材料则更少)

  1、申请家属随军入户登记表

  2、干部申请家属随呈报告表

  3、户籍簿(随军家属及小孩)

  4、随军家属身份证

  5、军人军官证

  6、结婚证

  7、小孩出生医学证明

  8、失业证(随军家属为非农业户口需要,农业户口则不需要)

  成都落户方式有哪些?如何办理落户?
对于想要在成都买房,安家落户的朋友来说,一定要看看下面小编为您整理的落户知识。

  落户方式有哪些?

  1、购房落户

  成都购房落户规定:在成都市行政区域购买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且在我市依法参加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市外人员,可在房屋所在地申请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户口。

  大家一定要认真确认自己的购房时间,购买商品住房时间以在房管部门进行合同备案登记的日期为准,购买二手住房时间以在房管部门进行房产买卖过户登记的日期为准。如果是在2014年6月1日之前,依旧可以享受08年的政策:购买商品住房(含二手房)面积在70平方米以上就可以在成都落户。

  2、人才引进

  学历高就可以任性,成都人才引进的落户方式真是人性化!来看看要符合怎样的条件才可以入户吧:

  1、 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或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的主要完成人员;

  2、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以及非成都市生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优秀专科毕业生;

  3、具有中级技术职务及以上任职资格或取得国家注册证书的中级专业人员、管理人员;

  4、国外留学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位,回国要求到成都市落户的人员;

  5、非成都市五城区及高新区范围内的中国公民投靠户籍在成都市的配偶,在配偶户籍所在地连续居住满5年,且夫妻双方年满30周岁的可将户口迁入。

  此外,凡符合人才引进条件的人员,如不愿意将户口迁入该市,经本人申请,市公安局将配套发给《成都市引进人才专项居住证》作暂住人口登记。有效期内,持此专项居住登记证的人员在购车、子女就学、开办企业等方面享受成都市民同等待遇。此次户口政策调整中未涉及部分仍按原有关规定执行。

  3、暂住人口

  在成都市暂住满3年,拥有合法固定住所,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3年以上的市外人员,可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4、租房入户(仅针对本市农民)

  成都行政区域内的户籍人口,在中心城区、区(市)县城、建制镇建成区通过购买、受赠、继承、修建等方式取得合法产权房屋并实际居住的,或在上述城镇连续租用统一规划修建的出租房(包括在城镇新型社区由集体经济组织统一修建的出租房和统一管理的农民出租房)且在同一住房居住1年以上的,可在实际居住地办理常住户口。

  拥有合法产权房屋入户所需材料:入户人员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房屋产权证、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不能反映亲属关系的提供,下同)、身份证标准照片1张(16周岁以上人员提供,下同)。

  5、投资入户

  在成都市中心城区生产性投资200万元以上、在区(市)县城生产性投资100万元以上、在建制镇生产性投资50万元以上的市外人员,可在本人合法固定住所所在地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以上是关于成都落户的知识。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5-11-20,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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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女军官随军家属怎么落户?
共需11种材料:(1)申报单位政治机关请示一份(2)军官家属(干部)随军随调审批表一式三份(3)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一式三份(4)驻地正局级单位人事部门给驻地市人事局调配处出具的接收函原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军人家属为聘用制干部身份的,在接收函中注明按聘用制干部接收使用。(5)家属原单位人事部门给市人事局调配处出具的同意调出函。(6)干部任职命令原件、A4纸复印件(任职命令中未体现副营、正营、副团等职务等级的,同时提供任免报告表A4纸复印件)。由外单位调入的,同时提供军区调动批复(无批复的一律不办)。需要通过入伍时间判定是否符合随军条件的,提供入伍批准书原件、A4纸复印件。专业技术干部、文职干部,提供调整专业技术等级、晋升文职级通知原件、A4纸复印件。(下同)(7)家属个人档案(大中专院校毕业的,要有《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毕业分配派遣证》和《大学生转正定级表》;录用制干部的,要有地级市以上人事部门批准的《录用干部审批表》;聘用制干部的,要有招工表和1997年12月31日以前省(市)级人事行政管理部门审批的《聘用干部审批表》)。(8)结婚证原件、A4纸复印件。(9)户口本原件、A4纸复印件(户口本首页和迁移人页复印在一张纸上,随迁子女页复印在一张纸上,其它无关人员不复印)。(10)军人配偶身份证原件、A4纸复印件。(11)随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和独生子女证原件、A4纸复印件。随迁子女超过十六周岁的,提供中学在校证明(下同)。工人身份的少一个同意调出函,接收证明为用工合同。无工作身份的少一个接收函和一个调出函,多一个无工作证明。

  随军家属户口迁入的程序和材料是什么?
条件和程序:现役军人家属符合随军条件的,经师(旅)及以上单位的政治机关批准的人员,在军人使用的部队营房、或本人拥有的合法稳定住所、或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申请入户。

  ■ 申请材料:需要准备随军家属落户需提供师旅机关政治部门批准军属随军的证明材料和随迁人员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等材料。(以上均为原件)你所在驻地深圳的具体申请程序和准备材料如下:

  一、申请条件

  1、被投靠人是驻深部队军人,申请人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办公室批准迁入,不受夫妻分居时间限制。

  特殊情况处理:(1)本市户籍驻深部队军人家属需迁入驻地部队集体户的,按照驻深部队现役军人家属随迁途径办理,经分局受理审批后,按市内移居方式移入部队集体户。 (2)随军家属如在我市有合法住宅用途房产,可在落户后申请办理市内移居。

  2、申请人户口簿服务处所栏反映申请人属党政机关(部、委、办、局)在编人员,须提供无业证明或变更户口簿信息或单位开具的非在编且同意户口迁出的证明。

  3、申请人有法定抚养责任(或征得有抚养权一方同意办理迁户)的未成子女(含养子女、继子女)可一并申请。 4、申请人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

  二、申请程序

  1、成年申请人或被投靠人携带入户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预约前往拟迁入地公安分局户籍窗口提交申请,核验无误后当场签发准迁证,申请人签收入户档案材料(不得私自拆封)。

  2、申请人持准迁证第二联回原籍迁出户口,领取户口迁移证。

  3、申请人持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准予迁入证》(第三联)、《户口迁移证》、办理二代身份证相片回执、一张二代证标准照片等相关材料(申请人现学历与原户口簿登记学历不一致的,提供学历证明材料),到拟入户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并现场摄像。

  我市已开通随迁业务网上申请,申请人可关注“深圳公安”公众微信号,实名注册后根据系统提示填报信息,拍照上传申请材料。网上申请的审批进度、补正材料通知、审批结果等相关信息将会通过微信公众号告知,请及时关注“深圳公安”微信公众号进行查询。审批通过后,申请人或被投靠人携带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预约前往被投靠人户籍地公安分局户政窗口办理。核验通过的,签发《准予迁入证明》。

  三、申请材料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应真实有效,隐瞒、欺骗或提供虚假材料被查实的,2年内不予受理入户申请;因制作、使用虚假证件涉嫌违法犯罪的,司法机关将依法作出处理;已经入户的,予以注销退回原籍。

  1、盖有“军转安置办”核准印章的《入户申请审批表》。 2、《干部家属随队批准书》。 3、《干部家属随军审批报告表》。 4、被投靠人军官证、军人身份证。 5、申请人户口簿、身份证。 6、申请人结婚证。 7、随迁子女户口簿、身份证(未满16周岁免提供)。

  8、随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申报人确无法提供《出生医学证明》的,可前往拟入户地公安分局户政窗口咨询办理。) 9、随军家属须迁入驻地部队集体户,提供加盖公章的集体户口卡首页复印件。 10、遇有下列情形,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以下相应材料:

  (1)随迁子女属申请人或被投靠人前次婚姻生育的子女,提供以下三选一材料(以下简称抚养权三选一材料):①该子女抚养权归属申请人或被投靠人的法律文书[离婚证和离婚协议或法院抚养权(变更)判决(调解)书或抚养权变更公证书];②有抚养权方同意子女迁户的公证书;③父母双方到受理窗口现场签署的同意迁户声明。

  (2)随迁子女属生父母未登记为合法夫妻关系的非婚生子女的,该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一方申请人(被投靠人)须填写《非婚生育子女情况声明》,并按以下情形提供材料。随生父迁户的,还须提交本市医疗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书。

  ①《出生医学证明》体现另一方父或母信息的,提供抚养权三选一材料。

  ②《出生医学证明》体现另一方父或母信息但确实无法联络明确抚养权的,或《出生医学证明》未体现另一方父或母信息的,由申请人在《非婚生育子女情况声明》上详细说明情况,并现场书写“本人申报儿子(女儿)XXX入户,因抚养权不明带来的纠纷涉及入户问题的,由本人承担法律责任”。

  (3)随迁子女属收养的,提供《收养登记证》。收养子女属生父母因特殊困难无力抚养或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子女的,还需提供收养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

  (4)申请人户口簿“服务处所”栏反映申请人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部、委、办、局)工作人员的,提供无(失)业或离(辞)职证明。

  以上材料属本人持有证件证明的收取复印件交验原件(身份证只核验原件,不收取复印件),属专为本次申报出具的证明材料收取原件。证件不是中文签发的,须提供附有翻译资质机构出具的中文翻译件。在国外领取婚姻登记法律文书的,需提供签发地的中国驻外使领馆的认证证明材料。

  三、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人口服务管理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深府〔2016〕58号)、《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户籍迁入若干规定的通知》(深府〔2016〕59号)。

  军人家属办随军随队迁户口需要哪些手续?
一、流程

  1、经部队师(旅)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

  2、属干部身份的由各级人事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属工人身份的由各级劳动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其调人通知书分别由市人事局、劳动局核发。

  3、由本人申请,经部队师(旅)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同意,报市政府人事、劳动部门审核后,由市公安部门为其办理先行迁人我市的落户手续。

  二、所需材料

  1、军人所在地师一级以上政治部门随军批文;

  2、军人任职(副营以上)文件;

  3、军官证;

  4、家属户口簿、身份证;

  5、其他相关证明需要准备的材料(结婚证、出生证或独生子女证)

  扩展资料

  好处

  1、随军配偶由部队当地政府部门纳入安置计划;

  2、自主择业的,享受减免营业税等优惠政策;

  3、随迁子女可在驻地地方或军队园校入托入学;

  4、无工作无收入随军家属每月享受500—700元基本生活补贴,并由部队统一办理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随军

  随军家属如何落户成都(随军家属落户政策)

  标签: 随军家属如何落户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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