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集体户口落户审核标准及条件

成都市集体户口落户是居民由非户籍所在地落户到成都市企事业单位集体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也叫做单位集体户口落户。目的是为解决居民因工作、学习、生活等原因需要由原始户口地到企事业单位集体户口所在地常住的需要。

条件限制

1. 申请人必须具备从事就业、学习、生活等合法固定住所的真实需求;

2. 申请人在成都市没有任何户籍所在地或者户籍所在地在外,并持有合法稳定的住所;

3. 申请人未涉嫌重大违法犯罪;

4. 申请人不存在违反计划生育相关政策的情况;

5. 申请人在征得原户籍地或者单位同意的情况下申请落户;

6. 申请人具有与落户地集体户口所挂靠企事业单位的直接经济或社会关系,并能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审核标准

1. 申请人是否符合成都市集体户口落户条件;

2. 申请人在成都市的实际居住时间是否达到要求;

3. 申请人是否有稳定的工作、学习、生活收入来源;

4. 申请人是否有配偶及子女在落户地使用其随迁的集体户口居住;

5. 申请人是否有按照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6. 其他有关的审核标准。

材料准备

1. 《成都市集体户口落户申请表》(按规定填写);

2. 本人身份证、户口簿、临时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3. 本人及家属在成都市的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房产证、租赁合同等);

4. 有关单位出具的聘任、工作证明或收入证明等相关材料;

5. 配偶及子女的有关证明材料(例如身份证、户口簿、学生证等)。如果在本地区已有集体户口,则需出具书面同意一同落户的证明;

6. 其他可能需要提交的材料。

落户流程

1. 申请人准备好申请材料,携带材料和申请表前往落户地派出所窗口咨询;

2. 反馈资格审核结果,合格的申请人取得《成都市集体户口落户登记表》并进入资格审定环节;

3. 经审核达到落户条件的,按规定填写户口登记表,交由户籍管理机关审核;

4. 成功办理落户的,领取新户口簿并办理身份证等有关业务。

结语

对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成都市集体户口落户为其提供了一种方便快捷的户口落户方式,为其在新的工作、学习、生活环境下更好的融入社会提供了可能。但是也需要申请人在申请前认真核查条件,妥善准备好材料,以保证能顺利通过审核,并顺利办理集体户口落户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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