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往届本科落户新规
近日,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公安局、成都市教育局、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联合发布了《关于往届本科毕业生在成都落户的实施意见》。根据新规定,从2021年1月1日起,往届本科毕业生可以在成都落户,但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就业条件
往届本科毕业生应具备在成都市内稳定就业的条件。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已在成都市内缴纳社保满1年或个人所得税缴纳满1年;
已与成都市内企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就业或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约定正常缴纳社会保险;
在成都市自主创业并在当地工商部门注册,且按规定纳税缴费。
2.毕业时间条件
往届本科毕业生应在毕业后2年内申请落户,即本科毕业时间应在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
3.学历认证条件
往届本科毕业生应在教育部学信网完成学历认证,并将认证结果导入成都市人力社保系统。
4.证明材料
除具备上述条件外,往届本科毕业生还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社保缴纳证明或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及社保缴纳证明、纳税证明;
自主创业证明及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纳税证明;
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
5.办理流程
符合以上条件的往届本科毕业生,可持以上证明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居民户口迁移。
需要注意的是,本规定不适用于申请人配偶、子女及其父母等家庭成员的落户申请。
此次新规为往届本科毕业生在成都落户打开了一扇大门,对于那些想要留在成都的毕业生来说,也是一份好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