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双流购房落户政策规定详解

近年来,成都双流区的经济、文化、医疗、教育等各方面的发展迅速,成为众多人士向往的地方。为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及投资者进驻,成都双流出台了一系列购房落户政策,下面我们来一一了解。

一、 落户条件

1. 在成都市法定公共节假日内,在成都市连续缴纳社保满1年及以上;

2. 家庭房产证明,购房满1年及以上,且自住满1年及以上;

3. 单身人士需年满18周岁,连续在成都市缴纳社保满1年及以上,购房满1年及以上;

4. 大专及以上学历,连续在成都市缴纳社保满1年及以上,购房满1年及以上;

5. 惠民住房购房者需年满18周岁,且符合规定的购房条件。

二、 落户名额

成都双流区每年度落户名额总量为30,000人,其中普洱师范学院落户指标1,500人,高新区人才公寓落户指标1,500人,剩余账户为一般落户指标。

三、 落户渠道

1. 在双流区购买住房的家庭,可在所购买房产所在社区提出申请;

2. 对于在普洱师范学院或高新区人才公寓租房的人员,可以在所属区房管局提出申请;

3. 在双流区有稳定就业、自主创业或已投资的人员,可办理租赁住房转购房并落户,申请需至所属区房管局提出;

4. 在双流区购买惠民住房的人员,可在房管局提出申请,所购买惠民住房需符合规定条件。

四、 落户奖励

1. 首次落户的人员,可享受1,500元的奖励;

2. 对于在当地参加工作满5年及以上的人员,可以享受前3年每年1,000元的奖励;

3. 对于在当地参加工作满10年及以上的人员,可以享受前5年每年1,500元的奖励。

注:落户奖励款项为税前,一次性发放至个人银行账户中。

五、 落户限制

1. 双流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确认的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且在双流区无正当合法收入的人员不能落户;

2. 在双流区通过虚假方式或其他非法手段落户的人员,一经查实将被取消落户资格;

3. 在其他城市已落户的人员,如再次在双流区落户,需提供在所在城市的注销证明及其它相关材料。

六、 总结

成都双流的购房落户政策得到广泛认可和好评,为急需引进优秀人才和发展投资者的地方提供了有力支持。同时,这也有利于加速双流区的经济、社会、文化等各方面的全面发展。希望此篇文章对你了解双流的购房落户政策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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