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人才落户12条(成都户籍政策,12条需知!)

成都是中国西部地区的中心城市,拥有丰富的自然资源、人文资源和经济资源。为了吸引更多优秀的人才来到成都,成都市政府发布了“成都人才落户12条”政策。以下是12条政策的具体内容。

第一条政策:高层次人才落户

按照“高层次人才1+4”政策,高层次人才申请落户后,除需符合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国家级人才计划A类项目首席科学家、重点学科带头人等”或“四川省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类别为A或B)”。

第二条政策:面向全国新就业的高层次人才落户

成都将面向全国新就业的高层次人才全额纳入本市落户计划,其需满足省级以上重点高校、科研机构、知名企业等单位的人才需求。

第三条政策:准生证

持成都市落户准生证的外来人才在成都卫生计生系统实行与本市户籍人员同等待遇。

第四条政策:辅导员落户

成都市特聘高校优秀辅导员,逐步纳入本市落户计划。

第五条政策:创新创业团队落户

成都市将创新创业团队入驻自主创业园区或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孵化基地,作为人才落户的重点对象。

第六条政策:留学人员落户

成都市将留学人员引进到四川省内高校或成都市重点企业和创新创业园区,且拥有相关学历和技能证书的人员首次落户不设限制条件。

第七条政策:非本市户籍知名人才引进

成都市将非本市户籍的知名人才引入本市,享受税务和社保优惠政策,且实行一对一优惠政策,给予个性化的优惠措施。

第八条政策:普通高校毕业生落户

成都市将普通高校毕业生全部纳入本市户籍政策,同时享受就业创业优惠政策。

第九条政策:中等职业学校、职业高中毕业生落户

成都市将中等职业学校和职业高中毕业生扩大落户对象范围,逐步实现到所有符合条件的毕业生。

第十条政策:研究生落户

成都市将拥有硕士、博士学位的毕业生,纳入本市特定人才和特定行业人才的落户范围,其在本市就业且首次落户的不设限制条件。

第十一条政策:非本市户籍大专毕业生落户

成都市将非本市户籍的高职高专毕业生完全纳入本市落户计划,同时给予就业帮扶和社保补偿等优惠政策。

第十二条政策:港澳台及外籍华人落户

成都市将港澳台及外籍华人落户纳入本市落户计划,并给予相应政策支持。

以上是成都人才落户12条的具体内容。这些政策的出台,旨在吸引更多优秀的人才来到成都,促进成都的经济发展和人才资源的集聚。对于符合条件的人才来说,这些政策都会给予相应的优惠措施,让他们更好地融入到成都这个大家庭。同时,也让我们看到了成都市政府对于人才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关注,希望这些政策的实施能够为成都的未来发展注入强大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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