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往届大专学历落户(成都大专毕业生落户政策及要求)

成都市往届大专学历落户,是指在成都市高等教育机构毕业的全日制专科、高职及中专学校,学历层次达到专科以上层次,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申请落户成都市。下面就是成都市大专毕业生落户政策及要求。

政策条件

1.应届和往届本专科、高职、中专毕业生。

2.大专学历层次达到专科以上层次。

3.曾在成都市就读且取得毕业证书。

4.在成都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或符合规定的社会保险豁免情况的毕业生;或连续12个月以上在成都市累计缴纳个人所得税5000元以上的毕业生。其中,返乡创业人员、科研创新人员等社会公益型人才和短缺紧缺人才销假回应届、往届大专毕业生,不受社会保险年限、个人所得税和居住年限限制。

5.非户籍人员,户口所在地未进一步限制落户的居住地的,自进入成都市之日起,在成都市连续合法稳定居住满1年者;户籍所在地进一步限制落户的居住地的,自在成都市办理居住证之日起,在成都市连续合法稳定居住满1年者。

申请条件

1.符合政策条件的大专毕业生。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件: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护照)。

3.《成都市大专毕业生就业登记表》。就业登记表下载地址:http://www.cdhrss.gov.cn/jszy/xyzx/jy/jyxxsz.htm。

4.在成都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的毕业生,需提供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符合规定的社会保险豁免情况的毕业生,需提供豁免证明材料。

5.连续12个月以上在成都市累计缴纳个人所得税5000元以上的毕业生,需提供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6.户籍所在地进一步限制落户的居住地的,需提供户口迁移证明。

落户流程

1.毕业生本人通过预约时间到落户窗口提交申请材料并进行办理,可预约时间参见:http://gzcx.chengdu.gov.cn/,预约操作指引:http://gzcx.chengdu.gov.cn/wapindexguide.html。

2.落户窗口受理申请后,进行核验初审。

3.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初审合格后,进入受理窗口的审核员进行二审。

4.经过审核员审核,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即刻领用落户证明。

5.持落户证明和身份证到转移户口所在区县公安机关居民户口管理窗口办理迁移手续。

以上就是成都市大专毕业生落户政策及要求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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