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在成都买房可以落户吗?

成都落户新政策、买房不代表落户

成都买房落户新政

成都买房落户新政策什么解读?

????最近,成都市户籍制度改革新政成为了许多人最关心的问题。根据成都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从2018年1月1日起,成都全面取消“购房入户”,即购房不再是入户的条件。关于购房所能享受的政策,在《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入户管理办法(试行)》中有相应表述:“合法稳定居住指标。申请人拥有取得本市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的自有住所,加10分,连续居住按1分/年累积计算;签订正式住房租赁合同,并办理租赁登记备案的,连续居住按1分/年累积计算。”居住证总积分达到标准分值100分,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具备申请积分入户的资格。(一)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二)男55周岁以下,女50周岁以下;(三)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按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5年以上;(四)无刑事犯罪记录及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社保最低缴多长时间才具备申请资格?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有区别吗?申请人申请时前60个月应连续不间断缴纳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需要特别说明,单位注册地或生产经营场所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按国家或省市相关规定在省、市、区(市)县社保经办机构参保缴费的,也纳入认定范围。针对第二个问题,不区分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积分管理中缴纳社会保险指标到底是怎么积分的呢?按月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每年分别积10分、半年分别积5分。租赁住房是否可以积分?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在办法里面是有体现的,《办法》中所提到的“合法稳定居住”即包含了租赁住房的情况。租赁住房是指申请人单独承租或者与他人共同承租的国有直管公房、本单位拥有合法产权的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以及其他合法租赁的住房。积分规则为:申请人签订正式住房租赁合同并办理租赁登记备案凭证,连续居住按每年1分累计来计算。????成都现在实行的是积分入户,即使买了房积分不够也入不了户。

成都落户新政是哪些?

五、投资落户

1、《入户申请表》;

2、投资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

4、企业税务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

5、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报告(原件和复印件);

6、入户人员户籍证明(原件)或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7、申请配偶、子女随迁,提供亲属关系证明;

8、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成都投资入条件:在成都市中心城区生产性投资200万元以上、在区(市)县城生产性投资100万元以上、在建制镇生产性投资50万元以上的市外人员,可在本人合法固定住所所在地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成都买房落户新政

成都落户新政有什么内容?

8、大专学历也能入户中心城区

(1)为了进一步吸引人才,在人才引进的入户政策上有所放宽。一是入户中心城区的学历和职称进行了适当放宽,原是具有本科学历或中级职称可入户,现在放宽到大专学历、中级职称或技师以上;二是增加了年龄限制,原学历、职称引进的人才无年龄限制,此次调整后年龄限制在45周岁以下,并在我市落实了工作的人员 (特殊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2)所需材料:入户申请表,学历证明或职称(职业资格)证书,省、市、区(市)县人事、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联系函,入户人员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合法固定住所证明或入户地户口簿。

关于成都购房入户新政策的问题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我市购房入户政策的通知

成府发〔2014〕17号签发时间:2014-04-29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应对“5·12”汶川特大地震灾害和国际金融危机冲击,我市出台了灾后购房入户政策有关规定。现灾后重建工作已基本完成,为使户籍人口增长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现就完善购房入户政策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2014年6月1日起,停止执行促进灾后重建和经济发展有关购房入户政策。

二、在成都市行政区域购买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且在我市依法参加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市外人员,可在房屋所在地申请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

三、购买商品住房时间以在房管部门进行合同备案登记的日期为准,购买二手住房时间以在房管部门进行房产买卖过户登记的日期为准。在本通知正式颁布执行之日前已购买的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按促进灾后重建和经济发展有关购房入户政策执行。

四、本通知自2014年6月1日起执行。以前颁布的相关文件,涉及购房入户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内容,以本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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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第三条,如果你的房子是商品房,且在房管部门进行合同备案登记的日期在2014年6月1日之前,就不按该政策执行,而按促进灾后重建和经济发展有关购房入户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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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附上“按促进灾后重建和经济发展有关购房入户政策”

成都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公安局关于促进灾后重建和经济发展调整我市部分户口政策暂行意见的通知

成府发〔2008〕63号签发时间:2008-12-05

关于促进灾后重建和经济发展调整我市部分户口政策的暂行意见

市公安局

为更好地发挥户籍管理在加快灾后重建、推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现就调整我市部分户口政策提出以下暂行意见。

一、市外人员到我市入户相关政策。

(一)购房入户。在我市购买商品住房(含二手房)面积在70平方米以上的市外人员,可申请办理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但迁入人员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低于上年度我市城镇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水平。

(二)投资入户。

1.在我市一次性付款购买总价40万元以上的商业用房、办公用房、工业用房或其他非住宅用房的市外人员,可在其合法固定住所申请办理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2.在我市中心城区一次性资金投入50万元以上、在区(市)县城一次性资金投入30万元以上、在建制镇或其他农村地区一次性资金投入15万元以上,并经营1年以上的市外人员,可在其合法固定住所申请办理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三)经营入户。参与我市灾毁农房联建或在我市获取使用流转农用地50亩以上、流转期限在3年以上的市外人员,可在其合法固定住所申请办理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四)纳税入户。在我市范围内从事个体经营、兴办私营企业的市外人员,向我市税务部门连续2年累计纳税3万元或1年内纳税2万元,可在其合法固定住所申请办理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五)暂住期满入户。在我市暂住满2年,已经在我市以用人单位员工名义或以个体名义不间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年以上的市外人员,可在其合法固定住所申请办理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以上(二)至(五)款中,市外人员通过投资、经营、纳税、暂住期满入户的,其合法固定住所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低于上年度我市规定的城镇住房保障对象的住房困难标准。

(六)大企业引进人员入户。在我市落户的国内外大公司地区总部或销售中心、研发中心,金融机构,高新技术企业等,可申请设立集体户口,其从事科技开发、经营管理的员工和生产骨干可成建制入户。

二、放宽市内户籍登记。

我市户籍人口可在市域范围内的合法固定住所登记入户,对有两套以上合法固定住所的人员,可选择其中一套合法固定住所登记入户。

三、本意见涉及面积和金额等相关数据,均含本数。

四、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执行,适用于成都市行政区域范围。

五、此次户口政策调整中未涉及部份仍按原有规定执行。

成都买房落户新政

成都买房上户新政策

在成都市行政区域购买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且在我市依法参加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市外人员,可在房屋所在地申请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户口。购买商品住房时间以在房管部门进行合同备案登记的日期为准,购买二手住房时间以在房管部门进行房产买卖过户登记的日期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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