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人才落户条件
西安人才落户有3种情况,分别有不同的落户条件。
一、技能人才落户
凡符合技能人才标准的人员,可迁入本市市区落户,其配偶、子女可以随迁。
技能人才包括:省级、地市级和行业(部级)技能大奖、技术能手称号获得者;具有技师、高级技师技术等级者;具有中级工、高级工等级者,年龄在35周岁(含35周岁)以下;
本市无法调剂解决并经省、市人社部门核准的其他特殊技能人才。
二、专业技术人才落户
凡符合专业技术人才标准的人员,可迁入本市市区落户,其配偶、子女可以随迁。
专业技术人才包括:拥有属于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职业资格证书;
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的研究生、或在国外留学取得硕士以上学位并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本市市区内无法调剂解决并经省、市人事部门核准的其他特殊专业技术人才。
三、高级人才落户
凡符合高级人才标准的人员,可迁入本市市区落户,其配偶、子女可以随迁。
高级人才包括:
1、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科技奖获得者;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
2、进入国家级“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的人选;
3、省、部级有突出贡献专家;
4、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
5、获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资助者;
6、国家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学术、技术带头人;
7、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和国家级工程项目的主持人或主要参与者;
8、获省部级以上科技奖一、二等奖科技成果的主要研制者;
9、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称号获得者;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
10、博士后研究人员;
11、省、市人民政府文件明确规定引进的其他高级人才。
西安人才落户政策2019
西安人才落户政策2019
西安落户细则包括13种落户形式,详细办理指南如下:
学历落户:
1、学历要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校)毕业,或具备国民教育同等学历的人员及留学回国人员。
2、年龄要求。具有本科(不含)以下学历的,年龄在35周岁(含)以下;具有本科学历的,年龄在45周岁(含)以下;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不受年龄限制。
所需材料:
1、毕业证书原件。其中,境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凭以上材料,可申请落社区集体户)
在校大学生落户:
1、学校集中办理的,需学校出具的入户介绍信、申请入户人员花名册和学生身份证复印件。
2、学生自愿自行申请办理的,需学校出具的入户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原件。
办理地点及时限:
1、学校集中办理的,公安机关提供。
2、学生自愿自行申请办理的,持所需材料到学校集体户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窗口,经审核通过后,外省迁入的,当场核发《准予迁入证明》;省内迁入的,当场办结。
人才落户:
凡符合人才标准的人员,可迁入本市市区落户,其配偶、子女可以随迁。
所需材料:
1、职称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证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凭以上材料,可申请落社区集体户)
专业技术人才落户:
凡符合专业技术人才标准的人员,可迁入本市市区落户,其配偶、子女可以随迁。
所需材料:
1、职称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证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凭以上材料,可申请落社区集体户)
技能人才落户:
凡符合技能人才标准的人员,可迁入本市市区落户,其配偶、子女可以随迁。
所需材料:
1、职称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证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凭以上材料,可申请落社区集体户)
纳税落户:
1、国有企业,在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缴纳的税款累计在100万元以上,可申请其企业员工及配偶和子女落户。
2、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在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已纳税的税额累计在10万元以上、或在近连续5个纳税年度内已纳税的税额累计在15万元以上,公司法人代表可申请企业员工及配偶和子女落户。
3、个体工商户近1个纳税年度内缴纳的税款累计在2万元人民币以上,或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缴纳的税款累计在3万元人民币以上,其本人及配偶和子女可申请落户。
长期在本市市区就业并拥有合法固定住所人员落户:
凡与本市市区用人单位依法订立劳动合同,并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际缴费满3年以上,在本市市区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的人员,可迁入本市市区落户,其配偶和子女可以随迁。
所需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2、陕西省或西安市社会保险机构出具实际缴费累计满3年(包含从外省市转入的社会保险缴费期限)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年(月)度缴费情况表》;
3、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原件。
买房落户:
凡2015年7月1日(含)之后(以买卖合同网签时间为准),在本市市区内购买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的,即可在房屋所在地办理购房本人、配偶和子女的户籍登记。
所需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2、申请人的《住房情况查询结果证明》(要注明网签时间)。
投靠直系亲属落户:
本市户籍人员,申请其配偶、子女、父母投靠落户。
所需材料:
1、夫妻投靠: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户口簿或集体户口卡;任意一方结婚证原件。
2、子女投靠父母(含配偶父母):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户口簿或集体户口卡;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能反映亲属关系的,提供户口簿原件,不再提供亲属关系证明)。
3、父母投靠子女(含子女配偶):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户口簿或集体户口卡;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能反映亲属关系的,提供户口簿原件,不再提供亲属关系证明)。
注:申请人为单位集体户的,需提供单位入户介绍信。
新生婴儿报户:
本市户籍人员为其新生儿办理报户。
所需材料:
1、出生医学证明原件;
2、父母落户方的户口簿或集体户卡原件。
(以上适用于国内出生普通新生儿报户)
市内迁移:
本市市区户籍人员,在市区内迁转落户。(不含外地政府驻本市市区办事机构集体户口)
所需材料:
1、迁往合法固定住所的:移入人员的户口簿或集体户口卡原件;合法固定住所证明。
2、迁往亲戚朋友合法落户的:移入人员的户口簿或集体户口卡原件;入户方户口簿及同意落户说明。
3、迁往单位集体户的:移入人员的户口簿或集体户口卡原件;单位入户介绍信。
4、因离婚、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征地、拆迁等原因失去现户口登记住所地房屋所有权或使用权,申请人在西安没有直系亲属,也没有其他合法固定住所的,应将户口迁入单位集体户或单位所在区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或实际居住地、工作地所在街(镇)社区集体户,或原房屋所在地社区集体户。
西安人才引进落户政策
法律分析:凡符合以下条件人员,可迁入本市落户:(一)普通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校)毕业,或具备国民教育同等学历的人员及留学回国人员。(二)具有本科(含)以上学历的,不受年龄限制;具有本科(不含)以下学历的,年龄在45周岁(含)以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十七条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