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高新区买房资格是什么
高新区分为高新南区和高新西区。
高新南区购房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
纯户籍:当前户口在高新南区,落户已经累计满2年,成都市其他区市县的落户时间可以累计。
纯社保:当前工作单位在高新南区注册,由工作单位缴纳2年社保,成都市其他区市县的工作社保可以累计。
户籍+社保:当前户口在高新南区,(成都市)落户时间不满两年,工作单位在高新南区注册,有工作单位缴纳社保1年以上,成都市其他区市县的工作社保可以累计。
人才绿卡购房:持有成都市蓉城绿卡A卡(不考核户口、社保)。
人才证明购房:持有高新区管委会出具的高端人才证明(不考核户口、社保)。
现役军人购房:部队驻扎地在高新南区,由团级以上单位出具驻扎证明(不考核户口、社保)。
高新西区购房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
纯户籍:当前户口在高新南区、高新西区、天府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郫都区、温江区、双流区任一区域,落户已经累计满2年,成都市其他区市县的落户时间可以累计。
纯社保:当前工作单位在高新南区、高新西区、天府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郫都区、温江区、双流区任一区域注册,由工作单位缴纳2年社保,成都市其他区市县的工作社保可以累计。
户籍+社保:(1)当前户口在高新南区、高新西区、天府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任一区域,(成都市)落户时间不满两年,工作单位在高新南区、高新西区、天府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任一区域注册,有工作单位缴纳社保1年以上,成都市其他区市县的工作社保可以累计。(2)当前户口在高新西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郫都区、温江区、双流区任一区域,(成都市)落户时间不满两年,工作单位在高新西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郫都区、温江区、双流区任一区域注册,有工作单位缴纳社保1年以上,成都市其他区市县的工作社保可以累计。
人才绿卡购房:持有成都市蓉城绿卡A卡(不考核户口、社保)。
人才证明购房:持有高新区管委会出具的高端人才证明(不考核户口、社保)。
现役军人购房:部队驻扎地在高新南区、高新西区、天府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郫都区、温江区、双流区任一区域,由团级以上单位出具驻扎证明(不考核户口、社保)。
如何才能在成都买房落户
成都,快速发展的经济,舒适的居住体验,越来越受到川内和外地朋友的向往。
成都买房落户条件有哪些呢?90以上:交房入住以后,在我市购买商品房(含二手房)面积在90以上(房产局备案时间在2014年6月1日后),且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90以下:交房入住以后,在我市购买商品房(含二手房)面积在90以下(房产局备案时间在2014年6月1日之前)需要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即“房产证原件”),且在成都市依法参加社会保险2年及以上连续不间断,依法登记并取得2年以上居住证。
外地人在成都买房的条件有哪些呢?1.已婚人士,能提供结婚证(婚姻证明);2.本人在本地无房;如果有房,税款可能高一些。3.能提供出在2年内累积缴纳13个月的税单或是社保;对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的,需要提供一年以上(13个月)纳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才可购房。不过要缴纳房产税,符合下面几种条件的,房产税可优惠:(1)对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重点产业紧缺急需人才,持有本市居住证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其在本市新购且属于家庭惟一的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2)对持有本市居住证满三年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购房人,其在本市新购且属于家庭唯一的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3)持有本市居住证但不满三年的购房人,其上述住房先按规定征收房产税,待持有本市居住证满三年且在本市工作生活的,其上述住房已征收的房产税,可予退还。(4)想申请首套的话,那买房时还需要提供户籍所在地的首次购房证明。
成都人要满足一定条件才能买房。具有高新南区购房资格的居民家庭可到成都天府新区、高新西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购房,但具有成都天府新区、高新西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购房资格的居民家庭不能到高新南区购房。具有高新西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购房资格的居民家庭可到成都天府新区购房,具有成都天府新区购房资格的居民家庭也可到高新西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购房。
成都之所以把楼市调控弄得这么严,就是害怕成都的高房价把年轻人给吓走。毕竟大家都知道,成都的工资水平其实并不高,高新职业也不多,如果房价涨得太高,那么年轻人肯定不会选择成都。
成都买房落户需要什么条件
成都买房落户需要的条件如下:
1、在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购房人具有拟购房所在区户籍,或户籍不在拟购房所在区但在当地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24个月以上;
2、在成都高新区西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购房人具有上述区域户籍,或户籍不在上述区域但在当地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24个月以上;
3、在我市其他区县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购房人应具有本市户籍,或非本市户籍但在本市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
4、夫妻双方离异后,任一家庭成员两年内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其拥有住房套数按离异前家庭总套数计算。父母投靠成年子女入户的,不得作为单独家庭购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成都高新区买房政策是什么
根据5月15日最新的限购政策,购买高新区的住宅,需要满足高新区的户籍。(落户时间需满2年,未满2年需要1年的高新区同区域工作社保)。
如果非高新区本区域户籍,则需要2年以上高新区工作社保,除此之外,需满足以家庭为单位在成都未满2套住宅,满足以上条件,可以在高新购买住宅。
扩展资料:
一、自2014年6月1日起,停止执行促进灾后重建和经济发展有关购房入户政策。
二、在成都市行政区域购买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且在我市依法参加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市外人员,可在房屋所在地申请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户口。
三、购买商品住房时间以在房管部门进行合同备案登记的日期为准,购买二手住房时间以在房管部门进行房产买卖过户登记的日期为准。在本通知正式颁布执行之日前已购买的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按促进灾后重建和经济发展有关购房入户政策执行。
四、本通知自2014年6月1日起执行。以前颁布的相关文件,涉及购房入户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内容,以本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