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满6个月或租房均可落户,5人以上可设立集体户……4月30日起正式实施呼和浩特市进一步推进城镇落户的若干措施。

记者了解到,呼和浩特户籍制度改革全面开放人才安置,实现人才安置零门槛,拓宽人员安置渠道,人才可在合法稳定住所或接收家庭、单位集体、人才集体、社区集体、户籍窗口设置绿色渠道,为人才安置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人才是指贡献突出的专家、享受政府补贴的人员、研究生以上学历的人员、大学生、中专毕业生、职业院校毕业生、技术工人、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勇敢的先进个人。

根据本措施,符合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就业或居住6个月条件的人员,可申请在市四区、开发区、五旗县建制镇定居。维护现行直系亲属定居政策,全面放开直系亲属定居条件限制,取消直系亲属实际生活条件,提供多元化定居方式。

同时,户籍制度降低了单位集体家庭设置条件,由15人以上可设立集体家庭调整到5人以上可设立集体家庭,由机关、组织、企业事业单位可设立集体家庭,放宽到个体工商家庭也可以设立集体家庭,集体家庭根据需要或实际情况进行家庭管理。此外,户籍制度改革限制了户籍办理时限,明确了办理流程,完善了户籍窗口的工作作风,探索了人才聚集地户籍服务新模式的实施,进一步优化了商业环境。

来源: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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