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退休军人落户手续
四川支军优属条例
封面新闻记者 钟晓璐 实习生 彭春华
8月1日,封面新闻记者从四川省公安厅获悉,省公安部门联合省退伍军人事务部、省军区政治工作局、省双支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等部门发布了《四川省公安机关支持措施》。据悉,这是四川省公安厅首次联合军地多部门出台支军优属政策,八项措施自8月1日起实施。据悉,这是四川省公安厅首次联合军地多部门出台支军优属政策,八项措施自8月1日起实施。
建立拥军优属绿色通道。现役军人和消防救援人员持有有效身份证明,军人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相关证明材料,可在省公安户政证明中心、公安派出所户政窗口、一站式办理点绿色通道,优先办理户政业务。
优化军人身份证处理。进一步优化军人身份证验收、审批、制证、反馈流程,30个工作日内完成公安机关办(制)证。
优化符合在川安置条件退役军人落户。经批准在拟安置地无住房的军队退休干部,可以申请在拟安置地市、县级退伍军人事务部门机关和单位集体定居。转业军官办理安置手续时,因制发周期不能及时提供转业证原件的,可以凭退伍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入户联系函》和接收单位出具的《接收安置证明》办理。
完善军人家庭父母落户政策。分类制定与国家户籍制度改革的要求相衔接,符合当地实际的军人父母与子女结算规定,解决夫妻均为军人的家庭父母在算的问题。
优化征兵政治考核流程。在全省普通高校和有条件的普通高中实施一站式征兵政治考核服务,实现只进一扇门和最多跑一次。
完善公民兵役信息管理服务。加强公安人口管理体系与兵役机关、退伍军人事务部门相关信息流,及时更新公民兵役登记信息和服役情况。2021年8月1日以后入伍(新兵入伍入伍、直接招兵、军校学生入学)的公民保留户籍。
完善军地联防联治机制。公安机关主动与驻地部队安全部门联系,建立定期分析和判断部队周边公安形势的机制,正常开展部队周边公安隐患调查和实际人口清理;完善军地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公安机关依托四川e治理采矿等载体,全面坚持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发展,做好源头解决工作,创造和谐稳定的公安环境。
打击侵犯国防利益和军事合法权益。公安机关加强与军事政治法律部门的联系,积极建立军事和地方正常信息交流机制,及时沟通,响应迅速,密切合作。发现侵犯国防利益、军事合法权益、损害军事形象声誉的,依法严格、快速调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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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日开始实施,四川省公安局与多个部门共同发布了八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