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将户口转回成都,您需要遵循以下步骤:
准备材料
户口薄或户籍证明(如果户口薄无法提供,则可以在户籍所在地开具户籍证明)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果已购房)
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如果未办理房产证)和商品房备案证明(附在购房合同内)
房屋信息摘要(市房管局开具)
不动产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一次性付款提供)
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按揭买房者提供)和还款证明(在贷款银行开具连续六个月还款记录证明)
《门牌号证明》(建议先在小区物管处开具《入住证明》,再到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开具)
填写《入户申请表》
办理准迁证
携带准备好的材料,在房屋所在地公安局办证中心办理《准予迁入证明》。
办理户口迁出
拿到《准予迁入证明》后,回到原户籍地公安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领取《户口迁移证》。
办理入户手续
携带《户口迁移证》第三联、《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身份证及本市配偶户口簿,到申请入户的公安机关户政窗口办理入户手续。
请注意,以上步骤和所需材料可能会根据最新的政策和地方公安局的具体要求有所变动,建议您在办理前咨询当地公安局或户籍办证中心以获取最新信息。